1樓:戶念之
你媽再婚時;後媽女兒已成年、兒子歸他父親;你父親都沒撫養他們,按《繼承法》;他們沒有繼承權
房子在婚前建好;婚後只是裝修;所以是婚前財產;你媽過世時;你爸只分一半;另一半你兄妹平分;現你爸又掛了,這一半你姐妹後媽三人平分
房是你爸媽共有、後是你爸與你姐妹共有
2樓:在人間
你好。你爸沒再婚之前的是你的。之後是你們幾個平分的。當然了,你爸有權利分配再婚之後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你後媽跟你爸結婚的時候,你後媽帶過來的女兒滿18歲成年沒有?如果沒有的話,你爸的財產她也會有乙份的。已經成年的話,財產的劃分就完全與她無關了。
然後老家的樓房在你親媽去世後產權應該先分一分給你爸,然後剩下那一半再分為三份,分別給你,你妹妹跟你爸。另外如果你親媽的父母當時仍舊在世的話,他們也會各自有乙份。
最後事實上你爸爸是帶著老家樓房所分到的分額去跟你後媽結婚的,這個加上2023年買的房子,還有你爸其餘的財產在你爸去世後都會成為分給第一繼承人的遺產。同之前老家樓房一樣,2023年買的房子先是你後媽佔一半分額。其餘的分為三份,分別給你,你妹妹及你後媽。
然後也跟之前說的一樣,你爺爺奶奶仍舊還在世的話,他們也各佔乙份,你後媽帶來的孩子如果在他們領結婚證的時候還沒成年,她也會有乙份。
提醒你一句,只要領了結婚證後,其中一方的收入都會被視為共同財產,另一方無論有收入與否,反正從領結婚證後當天開始,往後的一切都是共同收入了。所以就算2015買的房子是你爸全付也罷,你後媽作為合法的婚姻關係人都是有權直接劃分這部分的遺產的。
親生母親去世,父親再娶,生有一子。現父親去世,家庭財產繼承問題,希望具體舉例說明不要只有法律條文
4樓:風塵世射手
首先你母親去世 和你父親夫妻財產有你應繼承的4分之1 然後你父親再婚 夫妻財產一人一半 嚴格講你父親的應為婚前財產 但時間一長 不好分割 現在所有財產 你父親佔家庭財產一半為遺產 你 弟弟 後母平分 但親情重要 財產能讓點就讓點 畢竟一父同胞 至於 你弟弟 從法律上你沒有義務撫養 是你後母的責任
5樓:
最多以沒盡到妻子或母親義務,多拿點比例
沒離婚,總歸會被拿去點的
農村風俗一回事,按條例判又是一回事
你想事情太一根筋了
找個族中靠譜,或者村里靠譜的,約著多談談
清官難斷家務事,不是白說的
6樓:潘增飛
你提到了家庭財產,很高興告訴你,家庭財產不屬於繼承的範圍,任何時候是即時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以家庭名義擁有家庭財產,用於家庭生產生活居家過日子,不管什麼原因不是家庭成員了,就與家裡的東西沒有關係了。
我父親在2023年去世了,我母親在2023年6月又再婚了,但她和我這個繼父沒有領結婚證,2023年1月我母親因病去世
7樓:
沒有辦理結婚證,不是合法婚姻。只是同居關係。
這個官司打到**,你母親的任何遺產他都沒有繼承權,也不存在補償這一說。
這個案子你肯定贏。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能贏的,
適當給一點吧
那些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的人最後怎麼樣了?
9樓:寶石王子新
每個人的處境都不同。還愛不愛是關鍵~能不能挽回幸福,看兩個人彼此怎麼去把握。
其實,孩子有自己的人生軌跡~
沒有愛情的婚姻大多會是悲劇的~千萬不能因為利益什麼的而做違心的決定~不然後悔的時候,想哭都沒有眼淚~
不愛了不要勉強自己,愛的話試著去原諒~好好的交流。不要過分糾結,放開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維護自己擁有的就好了。
愛情是什麼?道相同才易相為謀,知己知彼才好。人生就是在不停的選擇,選擇自己追求的,選擇自己喜歡的,更是選對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很多人女人想著離婚,其實離婚了又如何,受傷害的還是孩子和自己,自己變成離異女,面臨成為二婚女, 帶著孩子也不好找物件。對孩子更不好,沒有了完整的家庭完整的愛,強烈建議女人們應該挽回,當然,不能只是一味的原諒,那樣只會讓男人越來越放肆,應該有 技巧的去經營婚姻,而不是結了婚了就湊合在一起過日子。
1.為了孩子,兩個人應該選擇維持婚姻。單親家庭中的孩子會缺少父愛或者母愛。
這樣的孩子雖然更加獨立和認真,但作為母親,絕對不會忍心自己的孩子缺少關愛,父親和母親給孩子的愛是不同的,如果說母親給孩子的愛是溫柔與善良,那麼父親的愛就是堅韌和責任。孩子正值青春期,正處於價值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而且還有點反叛精神,如果他不能接受父母要離婚的事實,那麼有可能會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所以我選擇為了孩子維持婚姻,相信普天之下的大多數母親會和我做出一樣的選擇。
2.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不是到了非要離婚的地步,最好不要選擇哪一步,如果只是為了一些瑣事磕磕絆絆,性格上有一些不和,那麼這樣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改變而解決問題。兩個人離婚了,對孩子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影響,所以,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家庭的和諧美滿,盡量選擇兩個人有問題解決,這樣你們的生活一定會更加美好
11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中,像陳麗這樣夫妻兩人過不下去的很多,但每一對有了孩子後要離婚的夫妻,幾乎都會面對和陳麗當時一樣的境況:所有的人都在勸他們「為了孩子不能離婚」,可是,如果夫妻感情真的已經破裂,再堅持著不分開,真的是為了孩子嗎?或者說,這樣對孩子真的好嗎?
在君姐看來,為了孩子不離婚的人,關鍵點在於他們自己壓根沒有能力處理生活中的各種關係,也根本不知道到底應該怎樣經營乙個正常的生活,營造和諧幸福的家庭環境。
有乙個段子是這樣說的:
母親:兒啊,你終於長大了,你還小那陣子,我和你爸天天鬧離婚,最後因為你才沒離成。
兒子:(感動、凝噎),難為母親了,是因為想讓我健康成長嗎?
母親:噢,那倒不是,我和你爸都不想撫養你,在民政局爭了半天,也沒成功把你推出去,最後沒離成。
這些因為自己無法處理夫妻關係的人,往往有乙個最好的說服別人也說服自己的理由:你看,我原本可以去過更好的生活,但我為了孩子好才堅持不離婚!
但其實,父母的這種以為自己是在為孩子犧牲,實際不過是他們沉醉在一種自我欣賞的崇高感之中。在這樣的家庭中,他們自己痛苦地活著,也把這種痛苦帶給了孩子。
我認識幾位離婚之後帶著孩子生活沒有再婚的單親媽媽,也認識她們的孩子,在我看來,這些孩子並沒有因為生活在離異的家庭而與其他孩子有什麼明顯的區別,反而我見過幾位經常說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媽媽,她們的孩子都提心吊膽地承擔著家庭不和的壓力,性格和處事也變得小心翼翼,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成為父母吵架的導火索。
12樓:伍少
我想說,這樣的委曲求全對孩子成長並沒有好處,因為孩子會觀察爸媽怎樣相處,一
個健康、幸福的家庭氛圍才有利於孩子成長。另外,不能為了孩子而完全拋下自己的幸福,孩子們終究要長大,你不能乙個人過一輩子。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你有能力找乙個更好的,而且孩子有辦法安頓。
如果離了婚,反而不如現在,就沒有離婚的必要。
13樓:匿名使用者
那些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的人大多數(我說的是大多數,不是全部。)都不會幸福。明存實亡的婚因有什麼幸福可言?
倆個人都痛苦,孩子在這樣的家庭裡成長也不幸福,說是為了孩子其實多數害了孩子。為了孩子,為了自己,也為了對方還是放過彼此吧。讓孩子和自己都在健康和歇充滿正能量的環境下生活成長才能幸福。
14樓:你的儀總
能夠為了孩子不離婚至少可以說這樣的父母不算自私。
但是,這樣的父母卻要考慮到,既然為了孩子才不離婚,也就是要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那麼,怎麼才算乙個真正意義上的完整的家呢?至少親情、和睦是不能少的,如果只是各自過各自的生活,這仍然會給孩子乙個不健康的家的形象,而且,對於那些年紀大一些的小孩,或者對那些比較敏感一點的小孩,他們是絕對可以感受到父母之間的冷漠的,這對於孩子將來的人生會有積極的影響嗎?
所以,我奉勸那些為了孩子不離婚的父母認真思考自己的決定,如果決定為了孩子不離婚,那麼至少在孩子面前要給孩子乙個和睦相處、相敬如賓的父母形象;如果決定離婚,那麼也不能讓孩子有跟了一方而失去另一方的感覺。
把大人之間的不愉快對孩子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是每乙個做父母的必須要思考和做到的。
我媽媽的戶口本剛補回來可是爸爸卻已經去世了這樣還能辦理結婚證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結婚證明?一紙證明也行。
媽媽去世,爸爸再婚,還領了結婚證,那房產怎麼分配
16樓:匿名使用者
爸爸是在媽媽生前就離婚再婚,還是媽媽死後爸爸再婚?媽媽生前,那房產的所有權在誰?先把 時間順序和房產本來的所有權搞清楚。
朱德去世,是在2023年的幾月,朱德去世,是在2023年的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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