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豬棟
撫養權判決,有乙個原則就是「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雖然孩子願意跟隨女方,但是女方沒有撫養能力或者男方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法院依然會判給男方的。法院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需要到法院提起訴訟。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法院一般都會予以支援的。
2樓:
實質上、這樣的判就存在問題、因為判之前、要徵求孩子的意見、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應尊重孩子的意見!
3樓:認真且柔和灬才子
理論上來說,當父母雙方爭奪撫養權的時候,女方勝算的機率較大
法院只有在裁定女方無法良好的撫育孩子時,才會選擇男方。
但是我也有疑問:如果男女雙方都愛護孩子,讓孩子去和他自己喜歡的人生活就是了,為什麼要苦惱。如果有隱情,而判決又不是終審,上訴吧。
夫妻協議離婚,小孩歸男方撫養,但小孩願意跟女方生活,女方又不願意撫養,該怎麼辦
4樓:
這個可以和男方協商,還有徵求下孩子意見,我覺得對孩子也有知情權,孩子願意跟誰就跟誰,還有判給男方也有法院的理由,可能男方經濟條件略好。你也可以去法院申述。
5樓:美麗豔后
只能苦了孩子,既然已經落實撫養權,那就沒辦法了
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孩子歸男方,但是孩子不要跟男方走,孩子已經12歲了,該怎麼辦 20
6樓:張偉傑律師
10周歲以上孩子有自主選擇權,看他願意跟誰共同生活
7樓:柳梓焮
那就只能給女方了,因為12歲已經有自主權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被孩子歸男方撫養只要孩子過了八歲都是可以選擇的。也就是說,按照這樣的情況這個已經 12歲的男孩他是有選擇權的。所以他選擇的是媽媽。
按照這樣的情況的話,你們再商量商量,要是還不行的話可以把你們的估計或者問題跟孩子商量一下。畢竟他想想要選擇媽媽的話,母親你再推責在他看來他是被放棄的那個。所以實在不行的話,讓和你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他的父親出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怎麼樣作你就不用擔心了
離婚協議書上小孩歸男方,但現在小孩要跟女方,這樣怎麼辦
10樓:水月風情
可以彼此協商孩子撫養權的變更
或者到法院起訴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都是可以變更的
11樓:生活達人小叮噹
回答您好親,當孩子的利益得不到保證或者孩子在滿八周歲以後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的,均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十六條規定,夫妻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提問如果變更撫養權,女方要有什麼條件呢?
回答一般法院不會變更。除非撫養的一方有明顯對孩子不利的情形,女方要有能夠撫養兩個孩子的能力
更多6條
已經離婚了,小孩判給男方,現在女方想要小孩撫養權,小孩現在跟女方生活在一起,
12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您好,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如果父母雙方協議好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法院也會予以支援,並出具判決書。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法官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予以判決。該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第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第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第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因此,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父母的撫養能力和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本人的意見也相當重要,決定了是否需要變更撫養關係。
此外,即便不變更撫養關係,子女仍然是父母的子女,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仍然需要對子女履行撫養、教育和保護義務,待子女成年後,子女需要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對於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與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協商探望子女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只要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子女也可以與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居住、生活。
13樓:在五峰山看星球大戰的春雨
首先男方給孩子付扶養費了嗎?,如果沒有付可以向法院申請讓他付扶養費,他不付可以向你所在地法院變更扶養權,孩子年滿18周歲可以直接問小孩願意跟誰就可以了。
14樓:律師
審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糾紛,首先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變更理由充分,請求權成立:(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直接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直接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者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你的情況屬於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15樓:翻天怪時代
不是女方在養嗎,還要什麼,難道想要房和錢啊不是女方在養嗎,還要什麼,難道想要房和錢啊
有小孩的兩個人離婚如果小孩子願意跟女方但是男方一定要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因此,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7樓:助勃延時**店
有小孩的兩個人離婚
如果小孩子願意跟女方
但是男方一定要怎麼辦?
男方能給孩子帶來
更好的成長就給男方吧
18樓:楊降勝
男方能給孩子帶來更好的成長就給男方吧
19樓:
主動承擔孩子以後的費用
夫妻離婚小孩判給女方當是小孩不願意跟女方我應該怎麼辦
20樓:笑談古和今
跟你沒關係,除非你通過法院獲得孩子撫養權。一般來說,孩子超過10周歲會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如果孩子有10周歲以上了,你可以起訴要求更改撫養權。
當然,年齡不到也可以起訴,但勝算不大。
21樓:神采飛揚
建議起訴變更撫養關係。
離婚後撫養權歸男方由女方撫養十二周歲中途男方要求帶走孩子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怎麼辦。本來撫養權是他的就該他撫養。你接手是為毛線啊?!
不願意給他就起訴變更撫養權。孩子十歲以上要聽他的意見了。而且可以收集證據證明他之前沒有把握好撫養孩子的權利。
23樓:以前也是金能人
讓他付12周歲前的撫養費
24樓:我沒宅基地
撫養權歸他,你咋養著孩子呢
男方起訴離婚,夫妻有乙個12歲的女兒。女方要孩子,男方也要孩子。男
25樓:匿名使用者
多半會判給男方 勸你為了孩子成長 放棄吧
你以後再婚也會有自己的孩子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對於十二周歲孩子的撫養權歸父方或母方,一般應以孩子自願選擇為準。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如果孩子選擇隨男方生活,根據所描述情況,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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