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aa微湖來客
司法所調解是以人民調解形式完成,製作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沒有經過司法確認前還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人民調解協議書經過法院的司法確認後,則承裁了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人民調解協議書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主義道德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互諒互讓,對糾紛的解決自願達成一致意見的意思表示。其中"糾紛簡要情況"欄應當載明糾紛事實、爭議事項及雙方責任;"協議"欄應載明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寫清履行協議的時間、地點和期限,當事人簽字按手印,調解人簽字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1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一、凡是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人民調解協議,也就具有民事合同性質:
1.主持調解的必須是人民調解委員會;
2.調解協議必須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
3.調解協議的形式是書面協議;
4.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二、《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第35條規定:"調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糾紛簡要事實、爭議事項及雙方責任;
(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五)當事人簽名,調解主持人簽名,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六)調解協議由糾紛當事人各執乙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乙份。
2樓:大明
沒有明白你的問題,從法律上,或司法實踐來講,不管是民事調解,還是協商等方式解決問題,雙方必須對涉及內容清清楚楚才可以,如果如你所說的話,對對方來說是不公平的。
雙方均為多人的刑事附帶民事的調解協議書,如果一方有一人不簽字是否還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5
3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多人造成的損傷,法院調解時,會統一進行調解。
如果其中有人不同意調解,但其它的人願意承擔,調解是有法律效力的。
其它的人,可以和不願調解的人追究的。
4樓:老徐
只要證據充足,不簽字一樣有法律效應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協議確定各自的義務,對單個人未能調解成功的,不影響其他人的調解履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一方不簽字,可以由接受調解的當事人簽字,
7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的一人不同意,其他人仍然可以就同意的內容進行調解。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有多人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分開簽署。
公安機關調解的民事賠償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但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應如何處理。
9樓:du知道君
一、中國民事程式法中關於調解協議、和解協議效力的規定 1、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16條第2款:「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02〕29號)第1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 第2條:「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議,或者請求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2、法院調解協議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89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91條:「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03〕15號)第15條:
「調解達成協議並經審判人員審核後,雙方當事人同意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該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調解協議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製作民事調解書。調解協議生效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4〕12號)第15條:「對調解書的內容既不享有權利又不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不簽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 3、訴訟和解協議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沒有關於訴訟和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4〕12號)第4條:「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 4、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211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失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5、仲裁和解協議的效力 《仲裁法》第49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第50條: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後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6、仲裁調解協議的效力 《仲裁法》第51條:「五十一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
當事人自願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製作裁決書。
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由上可見,按照民事訴訟和仲裁法典本身的規定,不論是調解協議還是和解協議,都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僅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也沒有合同法上的合同約束力。
即使是在當事人完全自願和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當事人在沒有收到法院的調解書,或仲裁庭的裁決書、調解書之前,都可以反悔。但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製作了調解書或裁決書,而當事人也收到了調解書或裁決書的,當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調解書或裁決書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
雙方簽字確定的調解協議一方反悔另一方該怎麼辦?
10樓:特特拉姆咯哦
可以不簽收法院送達的調解書,法院應該判決。
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11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如果當初雙方的賠償協議是在合法並且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簽訂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方想要變更協議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違背協議。
12樓:北京劉輝律師
那你就不給他好了,讓他起訴解決,協議簽好不能單方返回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即拒絕執行調解
14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簽字確定的調解協議一方反悔,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023年最高法院調解司法解釋第13條 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後,應當記入筆錄或者將協議附卷,並由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請求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當事人。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
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15樓:問法網姜律師
只要是你們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協議是有效的
16樓:前四後八尋活
交通事故,我與對方打成協議,後來對方反悔了,起訴到法院,法院說他文化程度低,受到誤導才籤的協議,我就納悶了,協議怎麼會無效
調解書協議內容有誤可以下補正裁定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民事補正裁定適用於「法律文書誤寫、誤算,訴訟費用漏寫、誤筆和其他筆誤」。
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法院訴訟文書樣式》中對民事補正裁定規定:本裁定書樣式供各級法院對本院製作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或民事調解書的誤寫、誤算,訴訟費用漏寫、筆誤和其他筆誤予以補正時使用。
民事調解協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生效 30
18樓:世把
沒有達到約定的生效條件;
缺少合同成立所必須的要素;
如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變更的情形,可申請確認無效或者撤銷;
簽約各方的主體資格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即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
19樓:牛刀小士
你是說符家廁所在34公分之內,是在你家宅基地之內,你家有宅基地使用證,你可以他家廁所侵權為有告訴.但你家已經答應他家廁所可以存在.這件事可在法院調解之下解決.
20樓:classsix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四、第五條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調解協議有效:
(一)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協議無效:
(一)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人民調解委員會強迫調解的,調解協議無效。
下列調解協議,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法院調解書上必須得當事人簽字嗎?
21樓:just享受
1、法院調解書上必須得當事人簽字,簽字後,調解書即具有法律效力。
2、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2、第九十八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二)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
(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2、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3、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4、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5、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何申請民事調解,民事調解需要多久
金果 一 受理糾紛 1 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2 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二 調查分析 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三 調解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說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
民事調解的期限
善良的 民事調解為立案三到六個月。屬於雙方自願,只要一方不同意,調解馬上結束。法院調解的期限,即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進行調解時所要遵守的時間和期間限制。由於 民事訴訟法 並未對調解期限做出明確規定,但是法院調解也是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的方式之一,結合調解制度的立法本意,法院調解期限至多也不能超出民事訴訟法...
民事調解異議期有多長時間,法院民事調解書執行有期限時間麼
民事調解需要乙個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調解,製作調解書的時間。雙方當事人簽收民事調解書就代表民事調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普通案件審理一般不超過6個月,如果雙方願意調解,結案時間會較短。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