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在社保局
在一單位連續工作十一年被辭退應得怎樣的補償
勞動者沒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用人單位辭退 或稱解除勞動合同 的補償,分為兩種情形 一 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六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十一年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嗎
1 勞動合同法 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你雖然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你確實屬於已經與用人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
下午好!我在公司已幹了十一年多裁員大概理培多小呢 謝謝
杭瑩玉 一般最少賠償是按勞動法定的一年一個月工資,十一年多應該最少賠償你的年薪。 如果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大概能補償你24個月的你過去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如果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另加1個月工資補償! 打破油瓶就不扶 這個要看具體的公的規定了,還要看你在公司的職位等,肯定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