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債務但同意延遲還款,這樣算不算債務重組

時間 2022-10-03 13:45:08

1樓:催天下

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

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種方式組合

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

(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2樓:帳號已登出

同意延遲還款,也屬於債務重組的一種方式。

僅僅將債務延期 算是債務重組嗎

3樓:羅長江律師

僅僅將債務延期,產生新的法律關係,不算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從本質而言, 是一項法律活動, 其是旨在通過一定的方式改變債權人與目標公司(債務人)之間原有債權債務合同關係的過程。 例如, 以資產清償方式進行的重組, 是債權人與目標公司變更債權、債務合同並依約履行的行為; 以債權轉股權方式的重組, 將債權人與目標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合同關係轉變為股權投資關係; 以修改債務條件方式進行的重組, 則是對債權人與目標公司原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變更。至於在法院主持下達成的重組協議及其履行過程, 其法律屬性更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  債權人與目標公司債務重組這一締約過程的核心是雙方間重新進行的債權、債務確認。而該確認本身就體現著新的法律關係的產生。

4樓:北京李明華律師

債務延期應該不算債務重組。如果債務延期的同時減少或免除一定的利息應該可以認為是債務重組的一種方式。

債務重組-延長還款期限算不算實質讓步

5樓:匿名使用者

債務重組僅延長還款期,還款期內如果按照實際利率繼支付利息的話,不算讓步,因為折現後的債務公允價值沒減少。但如果還款期內不再計提利息,也就是低於實際利率,算讓步,因為折現後公允價值減少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不算實質性讓步。理由:一、原銀行借款的賬面餘額並沒有因為本次修改而有實質性減少; 二、未產生重組損失和重組收益; 三、如果分開看的話,你也可以認為第二次借款的利率為0;這個應該是2023年考題,確實存在一些爭議。

一道判斷題:對於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債務人在計算債務重組利得時,不應扣除或有支出

7樓:匿名使用者

這道題是錯的。

因為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對於債務人而言,修改後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後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金額之和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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