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筱凌乖乖
看什麼程度.如果共有財產,他想獨自侵占,,,那犯罪了,如果是鬧矛盾了那不算,頂多是家庭糾紛,,,,,,,離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趕你出去為例子,不也可以嗎,找個律師談談
沒離婚男方把女方趕出家,女方可以告他遺棄罪嗎?
2樓:
如果真的被趕出無家可歸,這裡提供救助。提供條件:免費食宿+單間單人床+台式電腦+淋浴熱水器+每月500元 最好通過**簽署協議或者司法公證,以保護你的人身安全和我的財產安全。
男方有犯罪前科,婚後女方想離婚能成為理由嗎
3樓:愛穿拖鞋
前科,連法律都寬容了!過去事怎麼能做現在理由!
多找找雙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吧,另外長期分居兩年以上法院會視感情破裂判離
4樓:陳金華
不能!又不是被抓後才要離婚
5樓:一輩子愛你
不可以,曾經的犯罪又不是現在的,如果因為他犯罪過現在還影響家庭,打你或者幹一些其他傷害你的事,這個估計可以考慮一下
雙方都有家庭,男方欺騙女方說離婚娶她,導致女方離婚了,構成犯罪嗎?
6樓:仁羨利
欺騙就是犯罪的行為,犯罪是肯定的,罪輕罪重要看他犯罪的事實來定,象他這樣倒至女方離婚,破壞了一家的婚姻家庭、應該屬於嚴重的犯罪。
7樓:黃豔紅律師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這樣是不構成犯罪的~因為這種行為未觸犯刑法規定的罪名,總的來說,犯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給社會造成一定危害、並根據法律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刑法除了在分則中對每一種具體的犯罪行為作了規定。
提問您好!刑事處罰為那些啊?
回答您好,這樣是不構成犯罪的,也就不會受到刑事處罰~因為這種行為未觸犯刑法規定的罪名,總的來說,犯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給社會造成一定危害、並根據法律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刑法除了在分則中對每一種具體的犯罪行為作了規定。
提問哦,謝謝!就是男方現在不想理那女的,女的用其他方式威脅,如果那女的自己做出傻事真的出了事,男的有沒有責任啊?
回答您好,您與對方並沒有法律關係,頂多是受到道德譴責的婚外關係,所以如果女方仍然威脅您的話,她的所作所為也與您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的親~,男方沒有責任 ,但是這邊還是建議您雙方好好談談,避免造成不可迴轉的後果~
更多7條
8樓:天津六月雪
不屬於犯罪,一對不要臉的狗男女。
女方沒有離婚與另一方生孩子,把孩子丟給男方又離開回到了原來的家庭算犯罪嗎
9樓:任旭彬
1、「未離婚和別的女人生小孩該這樣處理 」:未離婚和別的女人生了小孩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又與他人領了結婚證、或是以夫妻名義同居,而不管是否已經生了小孩。
2、如果只是生了小孩,但沒有與外面的女人又領結婚證、或是與外面的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就不是重婚,不構成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是違反《婚姻法》中關於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是為一般過錯。
3、關於孩子撫養權:如果孩子還在2周以下,歸那女的撫養、男方會撫養費;如果已經2周以上,看男、女哪一方的條件好就歸哪方撫養。
10樓:皆有可能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1樓:柳雍
你們倆人都有事,不是乙個人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離婚解決三個問題:
是否離婚、孩子的撫養權、財產的分割問題。 如果雙方對上述問題協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 如果協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孩子的撫養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生子女撫養權若干意見的規定》二歲以內一般給母親,2歲-10歲考慮到孩子的撫養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10歲以上考慮孩子的意見。 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20%-30%,除非對方願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決是按月支付。
關於財產;領取結婚證的時間是劃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分水嶺,但並不是必然的,還需要從資金**來分析。法院處理的現有財產,至於房子,不知是你們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後財產,無論以誰的名義簽字,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們的房產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準備起訴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如果對方不給結婚證,你需要到領取結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調取結婚證檔案。
家暴需要報警,留下證據,對你離婚以及獲得精神撫慰金有利。
13樓:愛喝粥
構成遺棄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才構成遺棄罪
針對你的情況,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女方支付相關撫養費用。
如果男方曾經有過坐牢案底女方不知情然後結婚了,等提出離婚才知道他曾經坐過牢,能作為離婚理由嗎?
14樓:
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破裂,與一方以前是否坐過牢關係不大。坐過牢的人也未必都是壞人,這個理由不充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應視為感情確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四)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的;
(五)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難以共同生活的;
(六)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七)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八)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十)一方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十一)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絕對不能作為理由的,再說離婚需要什麼理由,想離單方面都可以離婚,這個是不需要理由的。
16樓:
如果男方曾經有過坐牢慄底匕虧不縱情然後結婚了,等提出離婚才知逍他曾經坐過牢,能作為離婚理由嗎,可以的,但沒有多大力度。
17樓:阿大和阿達
可以,想離婚沒有理由都可以,結婚離婚都是公民基本權利,沒有感情了,感情破裂了都是正當理由。
18樓:
這個坐牢的汙點太沉重,應該不會有人輕易報出來,你們離婚也不是因為他坐過牢,所以不用再強調,給人一點空間,一點尊嚴。
19樓:匿名網友之板磚
當然可以啊,這是對女方的隱瞞。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真想要離婚**需要什麼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可以啦。
20樓:阿順順
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他犯了錯,**幫改造好了,學習進步了!
21樓:韓飛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女方隱瞞婚前犯罪史,男方以什麼理由提出離婚
22樓:匿名使用者
准予離婚的情況只有雙方感情卻已破裂。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有明確的標準:
《婚姻法》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補充: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所述情況基本符合第4點的規定: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可以參考其他標準看是否有符合的。
23樓:郭浩律師
隱瞞婚前的資訊不屬於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只有的確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才是法院判離的基礎。
24樓:匿名使用者
隱瞞婚前犯罪史。嚴格講不能成為離婚理由。
25樓:劉大來律師
離婚的理由只有乙個是感情破裂
26樓:上海律師
感情破裂,存在欺騙,無信任基礎
男方構成犯罪事實起訴女方起訴離婚能不能一次判決?
27樓:
兩件事情最好是分開進行,先把男方構成犯罪事實,起訴落實了,然後女方再提起訴訟,離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案子要一件一件的判啊,當然男方犯罪起訴可以一邊進行,但是女方起訴也可以啊,但是不一定一次判決,畢竟是兩個事兒,你可以女方單獨去起訴,然後同時進行,效率可能會更快。
29樓:與世界合作創人類未來
這是兩個案件,要分兩次判決,離婚案會單獨宣判的,如果是家庭暴力犯罪和離婚訴訟案件,這個是可以一塊兒判決的
男方對女方有家庭暴力,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跟別人走了,算違法嗎,應該怎麼做
河南楊律師 你好,是違法行為,一種會算作出軌行為,成為婚姻的過錯方,另一種可能會涉嫌重婚罪。另外,還要承擔損害賠償。所以,建議不要這樣盲目處理,男方不同意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謝謝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
女方因為與男方家庭鬧矛盾,要讓男方家庭讓步,否則要離婚
雁南飛 女方因為與男方家庭鬧矛盾,要讓男方家庭讓步,否則就要離婚。那麼男方就考慮考慮能能否做出適當讓步,但是原則問題不應該妥協。 聽雪老師 是不是需要離婚,關鍵看女方是不是非常的強勢,如果特別強勢的話是可以離婚的,畢竟誰讓步應該是以理服人的。 值得擁有 感情最怕拖著。在一起真的沒感覺了,甚至產生厭惡...
把好吃懶做的小姑子趕出家門,過分嗎
除了婆媳矛盾,姑嫂矛盾也是頭疼的話題。尤其家中小姑子不斷惹是生非,這樣的人一定要趕出去。我和老公結婚三年半,婚後我們一直沒有分家,就住在婆婆家。婆婆的小姑娘今年三十歲,因為跟她老公感情不好,也跟我們住在一起。婆婆家不是很大,有時生活中總會遇到很多的不方便。今年我跟老公打算要孩子,但是家裡這麼擁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