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地管轄原則,屬地管轄原則是什麼

時間 2023-01-22 03:45:07

1樓:賈寶驊律師

屬地管轄原則指採取確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的司法管轄權的原則。

屬地管轄原則的適用標準主要有以下三種:

1、被告所在地標準;

2、訴訟標的或財產所在地標準;

3、法律事實發生地標準。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這裡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均發生在我國境內,這是通常的情況;

2、犯罪行為在我國領域內實施,但犯罪結果發生於國外;

3、犯罪行為在國外實施,但犯罪結果發生在我國境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第九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適用的變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法規定的,可以由自治區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和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第八條 【保護管轄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 【普遍管轄權】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範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屬地管轄原則是什麼

簡述我國刑法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

2樓:港島妹妹

我國刑法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包括: 領海、領空、領陸以及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航空器和船隻。

對法律有特別規定的理解:刑法第11條規定: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刑法第90條規定: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適用本法規定的,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規定。港澳台地區,我國刑法不在香港。

澳門地區適用。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認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其中行為地包括犯罪預備行為地。幫助行為地。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

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絡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

特別刑法指僅使用於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公安機關屬地管轄原則

3樓:夏振超律師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轄為原則。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屬地管轄原則與屬人管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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