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海之聲
婚姻法中沒有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商不成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目前法律規定婚姻並不能自動解除,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婚姻法》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可以准予離婚,並不是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3樓:劉鋼律師
怎樣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關於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華律網 想要解除有兩種途徑 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並發給離婚...
自行解除婚姻關係有什麼前提?
1.凡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種現實的 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的,則產生婚姻的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履行法定義務,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許同時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對子女和財產問題作出妥善處理的條件下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
分居三年,婚姻關係自動解除,還需要辦離婚手續嗎
獨獨 婚姻關係解除了但是別人又不知道,而且配偶上還是和對方是一起的,當然要辦手續。如果對方不同意,就可以以分居三年為由要求法律介入。 還需要去辦一下!一個人就可以了!請問有誰懂新婚姻法。我和老婆分居三年了,還需要 嗎 要的,法院起訴,分居兩年,判離,再民政部門 動靜皆風雲 需要,你能提供三年分居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