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已婚的人同居,法律上會怎麼判?

時間 2023-03-14 14:15:05

1樓:華律網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為,是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其直接後果是敗壞社會風尚,導致婚姻關係破裂,嚴重的還會導致其他更惡劣的後果。《婚姻法》共有三處出現「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第一處是《婚姻法》第三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從保障婚姻原則的貫徹提出的禁止性規定;第二處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准予離婚的理由「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從保護合法婚姻關係,促進社會穩定的要求提出的;第三處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婚姻損害賠償「因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是對「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懲罰,是從保護對因此而離婚的無過錯方合法權益提出的。

另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還有可能構成重婚罪,受到刑事處罰。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樓:樂苼

刑事部分:可能涉嫌重婚罪。配偶須提出控告。

民事部分:離婚、爭孩子撫養權(如有)、分割共同財產、債權債務處理。

3樓:中顧法律網精英

您好,若未登記,僅僅是同居而已的話,不構成重婚罪,按照非法同居處理:

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4樓:八三老人

第三者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也不構成犯罪。

5樓:志剛服飾

關鍵問題你們同居了多長時間,

和已婚的人同居犯法嗎

6樓:聶曉東律師

如果明知對方已婚,還以夫妻名義同居,涉嫌重婚罪,觸犯了刑法。

重婚罪有兩種情形:

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

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也存在成立事實婚姻的可能。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已婚又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7樓:虎踞江南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被稱為「重婚同居」。具體指的是: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違反我國《婚姻法》的,比如:

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刑法》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這條規定中,「同居」是違反《刑法》規定的,依法應負刑事責任)。

8樓:高山鍾鳴

不管是做乙個已婚的男人,還是乙個已婚的女人,他如果只是和對方同居,而沒有拿結婚證的話,他們之間在一起是不能算作是違法的,只有重婚罪,而不可能有同居罪,這種情況你應該是了解的,不管是這樣的男人,還是真的女人,你拿他真的是沒有辦法,只能夠在道德上對他進行猛烈的罪責。

9樓:香璃踏瓜

您好,平台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請稍等,我查一下相關資訊。

您好,由於雙方並沒有以夫妻名義同居也即沒有構成事實婚姻,此時當然也就不存在重婚的問題,也不屬於非法重婚,而應當由道德調整。現實生活中同居男女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有時並不容易認定,因此主張形成事實婚姻的一方就有舉證的義務,只有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另一方的刑事或者損害賠償責任。

10樓:網友

重婚罪是指,已婚者和婚外異性以夫妻的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或者已婚者明知自己已有配偶,仍然和他人結婚的行為。已婚者與他人同居是否犯法,取決於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已婚者在尚未結束婚姻的前提下,仍然和讓他人同居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合法夫妻的無過錯方應當依法予以制止;還違反了人倫道德,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

11樓:還好

其實不領證結婚嚴格來說不犯法的,不管是做乙個已婚的男人,還是乙個已婚的女人,他如果只是和對方同居,而沒有拿結婚證的話,他們之間在一起是不能算作是違法的,只有重婚罪,而不可能有同居罪,這種情況你應該是了解的,不管是這樣的男人,還是真的女人,你拿他真的是沒有辦法,只能夠在道德上對他進行猛烈的罪責。

12樓:丘秀雅

已婚男女,和別人同居,犯法嗎?這個要看已婚的男女是否離婚了,如果離婚了那就沒關係,如果沒有離婚,那就是犯法的,可以告他們非法同居罪的,但是要有證據的。

13樓:帳號已登出

你好,已經結婚了,又和別人同居,是犯法的。這種是犯了重婚罪,需要被判刑的。

14樓:同海昌

這個不知道犯不犯法,但是他肯定是乙個不道德的行為,既然已婚了就要對自己的親人負責啊。

15樓:從此不再心動

已婚的話和別人同居這是不犯法的,法律上沒有說和同居商討這一件事。

16樓:乙個達不溜

已婚若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則有可能構成重婚罪。

17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是會犯法的,犯重婚罪吧,詳細情況建議諮詢一下律師。

18樓:我的嗎

廣東省公安廳局長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在北京開展業。

19樓:抱嫁酪諑

是的,這樣是違反婚姻法,觸犯了法律,按重婚罪。

20樓:血之夢想逍遙舞

已經是觸犯法律了,已經是觸犯婚姻法了。

21樓:網友

當然了,屬於重婚罪。是可以告他的。

22樓:佴力言

應該是重婚重,或報警處理。

23樓:默空文

肯定犯法啊,而且有違道德。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犯法了。範婚姻法。

25樓:橘子夏與單車少年

不犯法,但是違反道德。

26樓:律說律答

首先違反民法典婚姻編。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無過錯方還能要求過錯方損害賠償。

另外,如果在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具體表現包括在二人生的小孩的家長一方簽字,或者在醫院病情告知書上作為配偶簽字等。則可能涉嫌刑法上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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