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財產問題(請專業認識正確解答)

時間 2023-06-01 02:51:06

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時男方買房」,不準確。就房產的所有權來講,如果是在登記結婚之前買的房,自然屬於男方,在登記結婚之後買的房,屬於共有。

如果是婚後購買,離婚時房產(物權)原則上應該均分。法律同時規定財產分割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具體到房屋的分割,如果只有一方主張產權,由取得產權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應的價款。

如果雙方都主張產權,可以協商競價取得,取得產權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應的價款。如果雙方都主張產權又爭執不下,法院多半會將產權判給女方(孩子還在哺乳期,一般應隨女方,不論是照顧孩子還是女方,都會這樣判),由女方支付男方相應的價款。房屋價款協商不成的,通過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至於買房時的款項**,有證據證明屬於個人財產的,應作為個人債權處理。比方說男方用自己的錢出資,婚後購買,則該出資屬於男方的債權,在分割財產時應當用共有財產先歸還男方(可以主張利息)。

當然,也有法院判例,如果能證明是由一方出資婚後購買的房產,直接判為一方個人財產。

此外,如果有證據證明一方對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這種主張必須在離婚時一併提出。

2樓:h哥

看購房資金**。如果男方單獨出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共同出資,屬於共同財產。

3樓:制己制理

結婚時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

4樓:匿名使用者

購房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 婚前女方無權利 婚後購買的算做共同財產 參與分割~~

5樓:上海楊律師

房子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買的?是誰出的錢?等等,這些很重要,建議到律師事務所諮詢。

離婚財產問題

6樓:正氣長春

如果夫妻協議離婚時,女方不要財產,後又進行了反悔,並應法起訴到人民法院,此時,如果男方要**其分到的財產,就必須女方進行簽字同意。

如果女方只是反悔,沒有起訴的人民法院,不在此列,男方是不需要女方簽字同意的。

7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要不是問題,什麼時候都可以說了不要又可以要,要了又可以不要。

但是到了法院就要弄清楚自己想要還是不想要。說過了,就不能反悔,反悔法院也不會理會了。

現在你門私底下自己把婚就離了,沒去法院(協議離婚),在法律上你門還是合法夫妻。他要賣房子,你有權利得到錢。簽字不簽字要看房子是誰的。你門共同的話。是需要你簽字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不要財產,離婚後是不能反悔的。

男方賣房可以拿離婚協議書,就可以不用女方簽字。

離婚及財產問題 10

9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同意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願意,財產的分配可按照你們自己的協議。

如果雙方關於財產的分配不能達成共識,可以進行訴訟,法院將按照有關法條進行判決。

1,房子歸屬問題: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

2,其他共同財產:由於離婚原因是你打了對方,你有過錯。訴訟的話,法院會偏向無過錯方,即,你應該給對方適量的補償,你分的相對少一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依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很大程度上應該是算你的個人財產。至於你們的其他財產如果不能證明是個人財產,那麼就要由你們兩方平均分割了。至於離婚問題,因為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應該是不成什麼問題的。

離婚財產問題,求解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婚後購買的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均分。但是,應當扣除從親戚那藉的錢,這部分屬於共同債務。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取得」是指對實際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本身的占有,因此,個人保險的財產權利自購買時就已取得。

因為購買保險的錢是女方像親戚借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分割保險金時應當除去這部分債務,剩下的均分。

12樓:落行者

關於保險的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像你說的保險應該是類似於帶有保障性質的一類保險,比如一些分紅保險。這個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應屬於共同財產,當然,當初的借的錢也屬於共同債務。

13樓:同樣天空

有依據:婚姻法。及最高院關於離婚財產分割若干問題。網上搜一下。

離婚財產的問題

14樓:楊文戰律師

1、婚前男方付款買的房子,如果婚後沒有共同還貸的情況,離婚時不分割,仍歸男方。

2、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判決的話,一般認定男方應按其收入的二到三成支付。

3、婚後的錢用於**及**所得收益,在男方名下,也仍是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用婚後共同財產做生意或買房,但在婆婆和公公名下,因涉及到案外人,一般起訴到法院的話,無法直接分割,得另行提供證據確認夫妻雙方對上述財產的實際權益後才能分割。當然,如果男方願意就上述財產主動補償女方,可不另訴。

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離婚時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就共同財產處置與分割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根據 婚姻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婚後還貸部分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均分。如果產權證加上你的名字,那麼首付部分也應當適當分給你。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你能證明有第三者可以少給她財產的,原因就象你說的,你可以得到些財產上的補償。回答您好,1 一般均分原則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