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際征鴻
我國民法規定 拾得遺失物 埋藏物 應當返還原主 也就是說你應該還給人家 如果找不到原主 可以交給失物招領部門 也就是公安 在招領處招領六個月無人認領的 收歸國有或者變賣後價款收歸國有。
也就是說 你不能賣人家的東西 因為這個東西不是你的 你不享有所有權 如果你一定要賣 就構成無權處分 除非本人追認 否則你這一行為無效 如果賣給不知情的人 那麼你還得賠償失主 因為拾得遺失物同時構成不當得利 應當返還。
所以說 無論你賣給誰 都是不對的 違反的是民法 不 構成犯罪 不過 你在歸還失物時 可以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補償 這個 法律是支援的。
2樓:小陳
如果他願意出錢感謝,你們都沒有問題。
如果人家不出錢買,你不給的話,你最嚴重的會構成侵占罪,也就是刑事犯罪。但是有前提:第一,你已經年滿16周歲,第二,你所侵占的東西比較貴重。
如果構不成這種情形,他告你的話不會判刑,因為使用的是民事訴訟,法院會要求判決你返還。
明白了嗎。
律師幫忙看看? 50
3樓:聰仔
我國精神損害賠償範圍的已經經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的確定,已經由原先的保護部分人身權和人格權擴充套件為保護人身權和人格利益,因為我國法律已經有了精神損害賠償範圍的具體準確界定,所以本文將以該解釋簡單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3月8日頒布的法釋[2001]7號《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四種情形。 1.
是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是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是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是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
此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裡的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反之,不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4樓:電競婉兒會剪輯
你不會退出嗎。你可以報警舉報一下。
請問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在農村房屋建造之後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而無需登記,但要轉讓的除外。因此你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合法的建造了房屋,你即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就可以對其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其次,沒有承租方的違約條款,一是要協商,協商不成,你也可以按照你受到的損失要求其賠償,也可以請求其繼續履行合同。
以上建議,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選擇之,以最大程度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有律師請進來看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根據我國現行刑法,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我國刑法87條,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溯。
所以您的情況已經過了刑法上的追溯時限。不能再追究那人的刑事責任了。
但是民事侵權的訴訟時效為20年,如果你爺爺的身體還因為20年前而導致現在受到損害。你可以向他主張民事賠償。
7樓:文華初漣
你這情況不好說,應該已經過了追溯期限了。
你好,律師?
8樓:
會被法院通知應訴,有錢不還的要上失信名單,會有許多麻煩,必要時對方會申請強制執行,建議還是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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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b可以拿回,c不能。盜竊所取得的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不適用善意取得 不論是否知情 故這個充電寶的所有權還是b的,c只能找a賠償。你打錯了,應該是b 能拿回充電寶嗎?b 的經濟損失怎麼處理?a將充電寶專賣給不知情的c c對充電寶就有佔有權,c屬於善意取得。而b作為受害者,其損失只能由a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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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在的中介都坐地起價,房價那麼高中介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我覺得這些社會蛀蟲國家要整治一下了。2 不是說消費者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關鍵取決於你籤了什麼內容。3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江蘇蘇州簡文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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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妮 第4行是真的還是假的,你拿去問一下律師不就知道了。 花衣服小腳丫 如果他上面有印章,應該是真的,或者你再諮詢一下律師,問問他。 解答困惑助理 你好,這樣的律師函大多數都有催收公司統一印製的,所以一般都是真實有效的。 凌晨 這個東西是沒有辦法鑑別的,除非去鑑別這個公章的真假可以去做比對,找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