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狐狸比較差
這個問題,毋庸置疑,當然是先領結婚證,後辦酒席。
現在有些年輕男女沒有領證就只辦了酒席,引起一連串的問題有的甚至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
不管是從網上知道的,還是現實生活中的,舉兩個例項給大家評;有個女的叫菊香,今年24歲,大前年,她在外地打工時和當地的乙個男子健談戀愛,沒有多久,菊香有了孩子,男方家就擺了酒席而沒有領證,菊香生下孩子一年多之後,因為乙個人回來看父母,經過朋友,認識了另外乙個男子維。
因為維的康概和殷勤,菊香和維好上了,健怎麼打**來說孩子怎麼樣怎麼樣,她總是東拉西扯;結果懷了維的孩子兩人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名正言順的結為夫妻;健有再多的悔意,也無法挽回他們是不合法的關係。
另是乙個在朋友那裡聽說的,說他家的乙個遠房親戚,這對夫妻,生了兩個孩子,大的有十三四歲,小的有十一二歲,妻子在家管孩子,男的出去掙錢。
男的是個小包公頭,掙了一些錢,起初打錢回家,漸漸的錢也不拿了,對家裡的一家老小也不管不顧了,聽人說是在外面找了乙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從新成家了,而且是領了大紅本子的合法關係;他就算受太多人的譴責,但他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吃虧的是那個善良的女人。
沒有進行婚姻登婚姻註冊,婚禮在辦得豪華隆重,這種婚姻也不受法律保護;即然感情都那麼好了,也為了給自己乙份保證,最好還是先領證再舉行婚禮,得到大家的祝福比較靠譜;領證之後,對婚姻就有一種約束性,彼此忠誠,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攜手並肩,才是幸福的模樣。
2樓:職場導師陳元芳
我覺得酒席之後領結婚證比較好,因為通過酒席可以知道對方家庭是怎樣的,包括性格人品以及對事情的看法都會有乙個了解,所以也是避免結婚之後會後悔,沒有及早了解。
3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我覺得還是應該酒席前領證比較好,這樣兩個人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也能受到參加酒席所有人的祝福。
4樓:寫題生活
當然是酒席前領結婚證好,這樣辦酒席的時候才感覺是名正言順,而且受到法律認可的夫妻關係才是真正的夫妻關係。
5樓:小迪解答者
酒席前領證好,因為這時候領證就是合法的夫妻了,所以酒席只是乙個慶祝的儀式而已。
6樓:醋溜新鮮事
肯定是在酒席前領結婚證比較好,這樣已經確定兩個人的關係了。
先拿結婚證還是先辦酒席
7樓:賈寶驊律師
法律分析領證和辦酒席都是結婚要走的流程,法律認為結婚的雙方必須親自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拿到結婚證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如果只辦婚禮沒有領結婚證,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保護。結婚證是兩人感情合法的見證,對彼此負責,而辦酒席的更多的是社會意義。先結婚和先領證的區別:
1、社會意義不同,領取結婚證在證法律上承認是合法夫妻;辦酒席則是種儀式感在告訴所有人,兩人成為夫妻。另外領取結婚證徹查的更為全面,例如男女雙方是否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雙方有無重婚行為,這些都會進行審查,謹防一方騙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8樓:愛秋
都是先領證,再辦酒席。
領了證,那就是合法的。
9樓:龍影軍
拿到結婚證才是合法夫妻,婚禮只不過是乙個儀式而已。
結婚是該先領證還是先辦酒席?你的看法是什麼?
10樓:李洋氣
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也就是說你想先辦酒席就先辦酒席,你想先領證就可以先領證,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都會選擇先領證再辦酒席,因為這樣比較符合流程。但是我個人覺得,保險起見,還是最好先辦酒席再領證,反正領證也是蠻簡單的,一上午就完事了。
11樓:幸福小豬豬
應該先領證,這樣自己才受法律保護,也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論發生了什麼糾紛,都對自己比較有利。
12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應該是先領證;先領證在辦酒席,這樣的話比較可靠。
結婚先辦酒還是先領結婚證
13樓:巨集生老師專業解答
一、領證和辦婚禮的先後順序。
首先,正常來說,肯定是先領取結婚證書的,多數的新人一般都會在正式的婚禮儀式之前的1-2個月,挑選個好日子,然後一起去領取合法的結婚證書,這樣彼此之前才算是正式的夫妻關係,然後在舉辦正式結婚典禮,這樣的選擇也是多數新人的選擇。
這樣才算是對婚姻起到了一定的保障,而且雙方家庭也算是一家人了,這樣籌備結婚的一些事宜,大家也更親近更和諧一些,不會因為發生一些小問題就引發爭執,在結婚之前的1-2個月領取結婚證書是最為適合的,這樣對彼此之間也更有保障一切,對雙方家人而言,長輩也會覺得更合理一點,畢竟一般都是在婚禮儀式之前領取結婚證書的,這樣從傳統的角度而言,更正式更穩重一些。
其次,也有不少新人決定先辦婚禮,生怕在備婚或者儀式過程中產生不愉快的現場或是場面,不想在後期再處理分手離婚,不如索性等整個婚禮儀式都舉辦完畢再領取結婚證書,這些人的想法其實也是比較現實比較客觀的,的確在備婚過程中,不少新人都出現了爭執與矛盾,在結婚之前分手的新人也不少,很多領了證再辦理離婚的也遇見過,對於這一系列的問題,也的確是比較兩難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很客觀的來說這個問題,如果你們的感情不是很穩定,但是又想結婚,可以把領證這個事情稍微先放一下,感情穩定甜蜜當然沒問題,但是萬一你們還是有一些小動盪的,還是別拿領證來開玩笑了,畢竟這個東西是跟著我們一輩子的,與其之後被後續的矛盾給擊潰,不如暫緩一下,在彼此都成熟,足夠擔當,完成婚禮之後再領取結婚證書也不遲哦~
二、婚姻登記需要帶的東西。
1.雙方戶口簿。
帶好結婚雙方的戶口簿原件。如果是集體戶口,要到所在單位要來集體戶口首頁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還有自己的集體戶口頁原件。
2.身份證。
帶上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是必須帶的,不用帶影印件。
張紅底合照。
帶上雙方紅底合照兩張,照相時說明用於結婚登記即可,他會給你洗出來的。
14樓:峰迴路轉
結婚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現在大家的思想都比較開放,對於結婚這件事情也比較想得開,有的人結婚不是那麼注重形式,所以不辦婚禮的人也大有人在。
領證被國家機關列為屬於事實婚姻。如果沒有配偶的男女,沒有履行法律手續就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婚姻關係,這種婚姻關係是違法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應依法予以撤銷或依法進行法定的結婚登記,取得合法的婚姻關係。我國目前承認事實婚姻,承認事實婚姻關係,法律予以保護。
所以,領了證的朋友們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不需要辦婚禮後才能算夫妻。領證的婚姻也被成為事實婚姻。
如果要從乙個法律角度來說,雙方男女辦理酒席但是沒有領結婚證的話,那也是不屬於夫妻關係的,如果一方面後悔的話,那麼就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措施。所以建議大家先領證在辦酒席,最為好了,畢竟這也是人生大事蠻!
大部分人認為,辦婚禮是中國的傳統,不僅僅是為了收份子錢,更多是一種幸福的見證,乙個美好的回憶,辦婚禮的過程是累並幸福的。婚禮是一場儀式,它見證著你們由愛情步入婚姻,由情侶變為家人。這個儀式就算再複雜,過程再辛苦,我們也還是需要這樣乙個正式而龐大的儀式來見證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在進步,社會也在進步,人們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拘泥於傳統的習俗中,更多地是順應時代的潮流,有了新的想法和做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閃婚、只領證不辦婚禮。只領證不辦婚禮沒有多大問題,這個主意看自己和親人的想法,還有當地的習俗,如果當地沒有只領證不辦婚禮不吉利的說法就沒有多大的問題。若當地有領證就要辦婚禮的習俗,最好是辦一下。
但是現在時代在改變,很多傳統的習俗也隨著時間在流逝了,所以要了解清楚當地的習俗和親人的看法。所以,是否需要辦婚禮,都要看自己及家人的意願,只要兩個人相愛,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應該理性去看待這件事,尊重別人的意願,婚姻大事,不可小覷。
15樓:魯步慧巧
結婚自然是先領結婚證後再辦酒席的。道理很簡單,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男女達到法定年齡,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下到民政部門登記領取結婚證後,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夫妻。
反之、如果先辦酒席的話,首先違反法律規定,其次、一但一方悔婚,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先擺酒席不領證存在的法律風險有:
第。一、在我國2023年2月1日之後,這樣的情形不能構成法律上的合法夫妻關係,即使你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了,也只能構成同居關係,如果需要離婚只能按照解除同居關係來進行處理。所以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第。二、對於女方而言,沒有領取結婚證,給付的彩禮雙方分開後需要返還部分或全部返還。
第。三、未領證,孩子上戶口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結婚是該先領證還是先辦酒席?原因是什麼呢?
16樓:韓晨蕾愛生活
領結婚證不僅僅是獲得我國的認可,並且結婚後也獲得法律法規、生孕、診療這些各個方面的確保。啥事沒規矩都沒有規矩,辦了證在完婚不但順禮成章,我覺得也相當於法律上給婚姻生活的一種祝福語!並且給辦酒席也振振有詞,辦酒席就是為了獲得爸爸媽媽、親朋好友、朋友、街坊鄰居參加和美好祝福!
給新大家的大喜事增添光彩。
都是家人此後認可你已長大,得勇於擔當,有理想,擔負起乙個家的重任,給彼此乙個暖和又和睦的家。並沒有開展婚姻生活登婚姻申請註冊,婚宴在辦得奢華莊重,這類婚姻生活都不受法律保護;既然情感都這麼好了,也為了能為自己乙份確保,最好是或是先領證再辦婚禮,獲得我們的祝願較為可靠;領結婚證以後,對婚姻就有一種限制性,彼此之間忠實,互相理解,相互包容,同心齊力,才算是幸福的樣子。
結婚證書婚禮前婚禮後領都一樣,僅僅結婚證書是我國夫妻財產協議合法夫妻的,是享有夫婦權利和義務的根據。而婚宴僅僅酒宴親朋好友這些的宴席和自身舉辦完婚的典禮。假如有結婚證書是否有婚宴我國和國家法律都認可是合法夫妻,但是婚宴沒結婚證書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
但是現在國家也認可事實婚姻。只需兩人相愛什麼時候領證都可以。
依照風俗習慣一般都是先領證在辦婚禮的。領了證便是一家人了辦婚禮便是對外開放公布一下。結僅有先有著證才可完婚,才可受法律保護,才算是有理有據合理合法的夫妻感情。
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沒證婚姻生活屬同居關係,自然都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務必雙方先到結婚登記處辦結婚證,才算是真正的夫妻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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