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得到下列賠償:
3年8個月工作年限,可得到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的工資是你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違約嘛,違約公司就得支付違約金,那麼協議上應該有寫如何解決違約這事的吧!就按照上面的搞唄。
3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這樣更加具體實際些。
懂法律的朋友進來下
4樓:大豐來客
1,為200元錢打一場官司,無論從自己的經濟利益考慮,還是從節約國家訴訟成本上考慮,都是不可取的。
2,你的官司贏了,他只承擔你的訴訟費,訴訟費用很有限,就25元錢,但你用於訴訟的其他費用他不承擔,比如:訴訟材料的列印影印費、交通費、誤工費、**費等等。
3,建議你不要打官司,把他的欠條收好,至少說他一天不還你錢,你就是他的債權人,在名利上他永遠欠你的。
5樓:呂艾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訴訟費:50元;
2】提問者要拿著欠條原件,寫好起訴狀,計算好交通費,影印費,或者還有其他費用,(要把交通費票據貼在一張紙上)
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去到債務人所在的轄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在訴訟請求裡,可以要求一切所需費用(訴訟費,交通費,影印費等)都由被告承擔。
6】只要你有證據,法院會支援你的訴訟請求。
6樓:秦成凱
你得消耗自己的精力,才能勝利。有那個精力你可以賺到300元。結果是,你得不償失,還要陪上精力。
我覺得你隔三差五去他家對他洶湧逼債,見不著他,逼他媽媽和爸爸看他奶奶的受得了。
公安管得了治安問題,管不了經濟問題。你揍他,他會反過來告你。所以,只能洶湧施壓了。君子洞口不動手=嘛。
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一口氣的問題。求著要飯的,可以賞他也無所謂,但是說好了借反而不還,就是戲弄藐視本大爺的權威,非要他吐出來不可!
7樓:網友
200。。我有一人欠別人5000,提都不提了。。。你這算什麼。。。
法院沒空管你這樣的案件,就算你告了,也是駁回。
你有證據的話,找公安處理就是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值得,告贏了你的花費也不止200元。律師也沒興趣借你的案子。訴訟費加律師費要上幾千元,而且拖得的時間很長,你會覺得很累。
如他還是不還,你還要申請追討申請,又要花費幾百元,這是給法院的,不能算在他身上(包括律師費)。建議打他一頓出出氣或騙他買一樣你沒用的東西做抵扣。
9樓:東部建設
表面上露出送給他吧,不值得!
10樓:八三老人
數額較小建議協商解決,可以訴訟恐怕得不償失。
1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下有人說不值得上法院,叫找警察,這樣的事你找了警察後,警察還是建議你找法院,我也建議你上法院,你現在手中有充分的證據,你這個官司是只贏不輸的,為什麼不打呢?這種人欠錢不還,就應該教訓一下,而且還是通過法律途徑教訓他,值的打,費用是算在對方頭上的。當然如果是自已去列印一些資料啊什麼的費用當然是自已的,其實你也不是為了這200塊錢,你就是為了出這口氣,我個人表示支援打。
懂法律的朋友看一下
12樓:白度哥哥
從合同內容來看,對甲方也有約束力,合同寫明了租房期間即從這一年到明年這乙個期間。所以對方也要遵守,現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民法上的不可抗拒因素。所以屬於違約,你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請求對方支付賠償。
至於其餘條款,由於民法上遵循意思自由的原則,只要不是欺詐、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非法條款均可成立,所以除了第五條無效之外其餘有效。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起訴,總之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合理的損失和退回剩餘房租。
13樓:匿名使用者
讓房東上法院起訴你,否則不搬。
14樓:demi雅
你們可以選擇不搬!!!只要你們簽了合同·還沒到期·房東就沒有理由讓你們走~
合同其實是合法的·沒有錯~~~但是你們可以選擇不走·繼續住!!!你可以告訴房東~~你們合同簽了1年·你們打算住一年·房東沒有理由讓你們搬走~看他怎麼跟你說··實在不行的話·再動用法律的**~~
15樓:翰墨雲煙
首先,合同是有效的。你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相當於你同意了房東對你設定的所有義務,你們意思表示一致了,合同成立生效。而且房東也未違反相關規定,不成立無效。
附註】合同無效的情形:
1)行為人不具有行為能力。顯然,你和房東都是有行為能力才簽訂了合同的。
2)意思表示不自由。你們當初訂立合同的時候都是你情我願的,沒有什麼自由不自由的問題。房東也不可能拿著刀脅迫你,你說是吧?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你們還沒上公升到這境界吧?肯定是不符合的。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你們是正常的租賃關係,沒那麼複雜。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顯然你們也沒違反什麼法律,和公共利益的事情。
總結】你們的合同生效了。只有合同有效,你才能理直氣壯地跟房東說,我和你有合同的。一年期的,不能讓我搬走的。否則你違約,賠錢的要。如果我不走,你們也不能把我怎麼樣的。
其次,你們簽訂了有效的合同,就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你沒有任何違約情況的出現,房東不能單方解除合同。他無權讓你們搬出去。
附註】根據《合同法》,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是:
1)因不可抗力只是不能實現合同。你們沒有什麼不可抗力的事情,只是房東自己主觀不願意租了。
2)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從你們這個情況來看,倒是你可以主動解除合同,因為房東明確告訴你他要違約了,這個時候,你反過來倒是有權利主動解除了,但問題是你顯然不想解除合同麼,那麼,你按照你的合同,就住著吧。
3)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在這裡你們這個情況不適用。
4)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房東無權解除合同。你倒是反過來可以主動解除合同了。但是,同時,你也有權繼續住下去,你有簽訂的合同在的。
建議】房東不太願意借了的話,你們又要堅持住,這個其實挺麻煩的。如果堅持,房東也是沒有辦法的。但是,如果自己能找得到其他地方的話,盡量讓房東賠償,這樣,大家也可以住個舒服的地,不用大家都過得麻煩。
在賠錢和繼續租賃上,房東自己會衡量的。你們不妨賠償金要高點。哈。
懂法律的朋友過來看看
16樓:匿名使用者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算詐騙罪。
被發現了會判多少年,自己對著法條看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這筆錢你不能要。具體犯什麼法得看情況。
老權說不要了,證明他已放棄了自己的債權。在這種情況下:
1、如果老外主動把錢匯給你,則你構成不當得利。因為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取得財產,按現行法律,你應該構成不當得利。你應該當錢返還給老外。不還的話,涉嫌侵占罪。
2、如果你主動去找這筆錢,可能構成詐騙罪。因為在老闆不要的情況下,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的事實(假裝老闆去催款),侵占財產,則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詐騙罪。
當然,沒人報案,老闆也不管,你可以僥倖得脫。
18樓:七沐
違法 簡單的這樣說 你瀆職了。
懂法律的進來看看 謝謝
19樓:小六子
1、ab的行為是屬於偷稅漏稅。
2、b是中間的介紹人,屬於共同犯罪。
3、對b 的處罰,還要看其在此次的案件中起的案件的作用大小社會影響以及涉案的金額來確定對其的處罰。
4、共同犯罪的,和ab一樣的罪行定罪處罰。
20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把稅款補齊,然後交點罰款就可以了 。
21樓:來自渡蟻橋有影響力的曹彰
以非法手段騙取稅收,屬於騙稅。金額比較大要追究心事責任。
在這裡,b作為a和c的中介方,雖然沒有參與買賣,但是促成買賣的發生。根據具體情節仍定責任,但可以比a和c的後果輕微。
22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b的責任要看b在此事中的作用,包括他的主觀故意、客觀作為等等,才能確定其是否犯罪以及罪責。
23樓:梁華成律師
如果a和c的行為構成了犯罪,那麼,你也很可能被認定為共犯。
24樓:杞濟醜令
就您所述,顯然是老闆和隊長在做扣,集體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因為你們是給老闆幹活,理應老闆發工資,隊長代領顯然不合法。
懂法律的看過來
25樓:仁建業
1、尿液被你們排出來屬於遺棄物,那麼學校自然有權處置。至於收錢不收錢……我覺得你說的這情況還真不一定。
2、建議你先和學校交涉確認情況,如果確實存在被侵吞的情況,你可以考慮向有關機關反應。至於起訴,個人認為對於你來說不是最好的選擇。
懂法律的人進來
26樓:匿名使用者
**的**,不用理睬它。
法院送達傳票,要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方式進行,沒有「**送達」這種方式。樓主盡可放心。
人民法院送達的方式有以下六種:
一)直接送達,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
二)留置送達,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三)委託送達,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
四)郵寄送達。
五)轉交送達,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2.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
六)公告送達,法院以張貼公告、登報等辦法將訴訟文書公諸於眾,經過一定時間,法律上即視為送達。
27樓:歲月如飛刀
肯定是****。
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打**去中級人民法院詢問。
懂法律的朋友看看
28樓:無真不歡
北京檢察答覆你:
你所說的問題主要涉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和非正當防衛的問題。
首先:如果這些人也拿著刀,對你的生命造成了一定的威脅,那麼你進行反抗扎死乙個人,那麼你就屬於正當防衛,我說的前提,這些人是侵權人。
第二:如果這些人只是拳打腳踢,而且也就兩三人,他們只是嚇唬嚇唬你,對你進行輕微的毆打,那麼你用刀扎死乙個可能就會是防衛過當,那麼這時你要承擔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是要判刑的。
第三:如果對方是很多人,而且對方是赤手空拳,你這邊拿著一把刀,雙方勢均力敵,那麼你如果拿刀扎死乙個人,那麼你要承擔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但此時不存在防衛過當。
如果給你講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理論,反而你更不容易懂,上面是一些簡單的分析。希望能幫助你,如果還不清楚,追加提問。
請中醫進來看一下這個方子,請懂中醫的人進來幫我看一下這個方子是治療什麼的,開的怎麼樣?謝謝啦
吃肉的 別用了,我就討厭這種鬍子眉毛一把抓的醫生。看病就找準主要矛盾然後解決問題啊。還竟然不給藥方,太可氣了。不知道樓主有沒有手腳發冷的症狀啊,如果有直接服用四逆散,幾元錢一付,很快見效。如果沒有那就算了,或者再想想別的辦法。 章德進 你月經滯後,說明是血虛 有時沒了,說明是血寒。法則應當要溫中祛寒...
懂一點點法律的都進來一下 求助
還是先上政治課,你還是男人的話,還說有擔當的話,你必須去派出所說明情況,要求更改,否則對你哥哥有重大影響。你哥女兒上大學是沒有問題的,但由於你的冒充行為,他被視為有吸毒史人員,一旦外出,遇到公安查,都會好好招呼回驗一下尿,你說他有什麼感受?你哥要是有能力做村官 鎮官,因為他有案底,也沒有資格選。另外...
請懂一點法律的朋友進來
首先,這張卡你如果有發票的話,那麼就證明這張卡是你的,那麼這張卡的 所有權 就歸你所有。你拿卡去修,老闆要收費而你未給付,那麼你是需要對你的卡進行擔保。此處老闆扣留你的卡就是彼此間的一種默示擔保,此擔保老闆對你的記憶卡具有 留置權 留置權 所有權 所有權是財產權中最基本的權利。任何個人都不能侵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