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有效嗎?

時間 2023-08-20 09:36:45

1樓:網友

夫妻之間打的欠條,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以及道德倫理等良好習慣,就可以認定為是有效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在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協議應該要採用書面形式。我國法律雖然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但也規定夫妻可以就婚後財產達成協議。

如果有協議的,以協議為準。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作的本票,可以看作是對婚姻內財產的約定。因此,可以認為婚姻欠條是有效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的欠條,並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本身夫妻婚姻內的財產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打的這樣欠條本身來說是不能夠準確分清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3樓:婚姻律師李曉娟

借條屬於夫妻之間簽訂的借款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八十二條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4樓:大號星卜荃膳

只是夫妻間的約定,都是一家人了,無效,

5樓:禍禍家

在婚姻之內,丈夫和妻子他們的財產都是共有的,所以哪怕丈夫給妻子簽了乙個欠條,也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因為丈夫的錢本來就是妻子的錢都可以用。

6樓:茂煊

婚姻期間內,丈夫和妻子的錢是共同財產,所以丈夫給妻子打的欠條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沒有笑的。

7樓:蝦公尺的小白

1、不要害怕衝突,人際交往中有衝突在所難免,這不是你的錯,而是一種常態,你要習慣這種常態,並且要做乙個贏家,人們只會尊重贏家。

2、當然了,這不是要鼓勵你去做乙個到處惹是生非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句話的重點是“我必犯人”。

3、人際交往中千萬不要把姿態放低,人的本性是慕強的,如果你以低姿態示人,他就真的以為他比你的價值高。你就做你自己就行了,不裝逼也不要謙卑!

4、不要試圖討好別人,取悅別人,這很low,這些都是低價值的人才幹的事。

5、你要明白一件事,比起被人喜歡,你的尊嚴和你的原則底線更重要,它們是你作為乙個獨立,完整的人的基礎,不容侵犯! !

6、討好者的本質是用被人喜歡來維繫自己內心的安全感,如果他覺得所有人都喜歡他,那他就覺得自己是安全的,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下,他們的本真才能完全表現出來。只要他覺得有人不那麼喜歡他,甚至討厭他,他的安全感就會缺失。這種時候,內心的安全感就會驅使他更加賣力地去討好他人。

不好意思拒絕別人,其實本質就是害怕自己被人討厭,破壞內心的安全感。解決這種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設法使自己走,上一條自強自立的道路,獲得實力,並用實力去維繫自己的安全感。

7、討好者是丟失了“自我”的人,因為他們把別人的感受放在了第一位,把自己的感受放到了第二位。他們察顏觀色,小心翼翼地說話,不敢表露自己的真情實感,凡事總喜歡徵詢別人的允許(因為這樣最安全),最後往往搞得自己一身疲憊。只有在獨處的時候,他們的“自我”才敢出來喘口氣。

所以,丟失了“自我”的人,休談自信。

8、大方一點,直接一點,不要太客氣,不要太拘謹。

9、說話聲音要洪亮,尤其是在嘈雜的環境下說話更是要大聲一點,小聲只會被視為膽怯。

8樓:網友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有丈夫簽字蓋章就有效。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9樓:多多家的多公尺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個錢是妻子自己私人財產,這個錢需要歸還。這個欠條具有法律效力,我們應該把欠條儲存好。

我們好多人結婚前,都喜歡給自己買房子,寫自己名字,就是擔心婚後,發生爭議。

我們經常說大難臨頭各自飛,其實婚姻也是這樣,當遇到困難時,我們第乙個想到就是離婚,不去幫助對方承擔責任。

婚姻中我們特別謹慎,丈夫給妻子打欠條,說明乙個問題,那就是丈夫花錢沒有節制,妻子為了這個家好,管著錢,雖然說結婚後,這些都是共同財產。但是有些時候還是要合理花錢,而不是沒有節制。

作為妻子,我們管錢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太嚴哦,畢竟錢是丈夫賺多一點,把錢用在這個家之外,我們還有把錢用在投資丈夫身上。

比方說丈夫想要創業,我們應該支援,而不是壓制丈夫,說創業失敗怎麼樣。人生需要去不斷挑戰,而不是過著簡單一日三餐生活。身邊確實有好多人失敗了失敗是常事,後來他們成功了我們卻羨慕,責備丈夫不夠努力。

賺錢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求生欲。當我們有理想目標時,要去實現,而不是等待,機會是留給有準備人們。我們要學會給自己機會,即使失敗也不後悔。

我們做妻子,不要把錢看太重,應該把健康放到第一位。我反而認為,在婚姻中,用錢沒有必要打欠條,夫妻之間沒有必要那麼生分。

只有捨得花錢,才會賺錢,但我們把錢看太緊時,那些賺錢機會哩我們越來越遠。

但是我們個人財產應該分割清楚,只有婚後發生財產,才是共同財產。為了我們共同家,好好努力。

10樓:桂芳芳

你好,婚內借款出具欠條是有法律效力的,在丈夫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妻子可以持有效欠條向法院起訴,要求丈夫返還借款。

雖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和雙方的收入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產生借貸關係的情形。因此,若丈夫在婚內向妻子借款,並出具了欠條,夫妻雙方之間成立合法的借貸關係,妻子作為出借方享有要求丈夫返還借款的權利,丈夫作為借款方承擔及時返還欠款的義務,這種借貸法律關係的存在並不因夫妻關係而抵消或者消滅,婚內所打欠條是有效的,除非之後妻子明確表示該筆欠款是贈與給丈夫所有,否則妻子有權要求丈夫及時返還借款。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669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671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673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675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676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680條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11樓:愛過就好

婚姻期間一方寫的欠條有法律效力。婚姻期間一方寫的欠條,如果是真實發生的債務,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該欠條是有效的,欠款用於家庭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欠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一)需要具備以下要件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3、欠條的取得必須合法。4、欠條到底是否有效,還要通過法庭的認可,被法庭採信。(二)結構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提問。我們前幾年買房子在我媽媽家貸款八萬 這已經好多年了 沒還上 今年 我媽媽家把僅有的一些地賣了 把我們的貸款還上了 我現在要和我老公離婚了,他給我寫的欠條,有法律效力嘛!

你好,有的。

提問。可以回覆嘛!我還能發四條了。

謝謝。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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