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關於自費藥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中的自費藥是醫保範圍以外的藥品,由醫保範圍內自費比例部分和全部自付構成。一般總體算起來,醫院對交通事故一般開取得醫藥80%左右為醫保範圍內用藥,也就是說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從醫院裡出來的醫藥費80%左右是可以在保險公司所購買的保險額度範圍內報銷的。
2樓:論法
1、交通事故中的責任比例。
自費用藥應該按照責任比例由雙方當事人來承擔,比如,自費用藥1萬,事故責任比例為主次,那麼就應該按70%和30%由雙方來承擔;
2、自費用藥是否起到**效果,如果有**效果,那麼保險公司還應按相應公費來抵扣。
3樓:青島信用網
自費藥或醫保藥品目錄中的藥只與醫保政策有關,與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無關。
4樓:淵契知天地同
如果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或全部責任在於對方,對於不能納入醫保範圍的自費藥,在保險公司不賠時,你可以損害填補原則要求另一方承擔全部或主要醫藥費。
5樓:匿名使用者
自費藥的費用自己承擔,保險公司不賠。
6樓:夜靜南海高
交通事故理賠時,保險公司通常會提出醫療費總費用的10-30%的不予報銷,該費用由車方和受害人按照事故責任比例分攤,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這讓人憤怒,尤其是車主,自己買保險時明明都說了是全報,為什麼出險後就說這不賠、那不賠!!
吳律師在四川、重慶範圍內長期從事交通事故案件**,對這個問題的是:不能扣除自費藥,保險公司應全額承擔醫療費。
保險公司主張扣除自費藥的理由:有且僅有乙個理由,就是保險合同中有乙個條款“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名錄核定醫療費”,即單方面說成是合同約定超出國家醫保範圍的不予理賠。
吳律師主張不能扣除自費藥的理由:1、該條款並沒有明確說明超出國家醫療保險的費用不予理賠。2、該條款系霸王條款,顯失公平。3、該條款根據合同法屬於無效條款。
在**的若干案件中,不少法院均支援了本律師的觀點,判令保險公司全額承擔醫療費。
遇到此問題的當事人,可與本律師律師聯絡,特別提示,吳律僅僅接受四川和重慶地區的諮詢及委託。
吳律師,四川泰仁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內江師範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經濟法》外聘教師,熟悉交通事故各類疑難問題。
交通事故自費藥由誰來承擔
7樓:王靜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自費藥由誰來承擔:交通事故自費藥由責任人承擔。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受害人為**因交通事故所致傷病而支付的**費、檢查費、**費、手術費、醫藥費、輸血費、住院費、**費、整容費和後續**費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一般稱為建議休息證明,該證明需要主治醫師簽字並加該醫療機構的醫療證明專用章)確定。(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從高法解釋來看,決定護理費高低的有三個因素:首先,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對此可以參照本文關於“誤工費”的論述,另外,也可以參照當地醫院護工(或者請保姆)的收入;其次,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護理人數一般為一人,護理期限一般住院**的時間,沒有住院,僅僅通過門診**,一般不計算護理費。對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
如果另一方對於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有異議,可以申請法院對此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四)交通費 1、根據受害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2、對於受害人外地的親屬來往的交通費,筆者認為如果受害人發生事故後,死亡或者出現長時間昏迷或者經鑑定為重傷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殘疾的,其外地親屬(不得超過三人)來往的交通費應當給賠償;3、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通事故自費藥由誰來承擔
8樓:鄭鎮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自費藥由責任人承擔。交通事故是一種民事糾紛,是需要公安機關根據現場情況認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大小的。
確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以後,責任人是需要賠償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自費藥
9樓:潘達懂發
交通事故中的自費藥一般情況下也由肇事者來負擔,但受害者自己購買的這些藥品如果**非常的高的話,肇事者也可以通過司法鑑定或者司法程式請求剔除不合理的自費藥。現在有很多的藥品都沒有被列入國家醫保範圍中,但肇事者賠償的醫藥費並不限於醫保藥品。
一、法律上規定交通傷自費藥誰擔負?
交通事故中的自費藥一般也是由肇事者承擔的,但過分離譜的自費藥一般是自己承擔。交通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空掘責任承擔問題,先由有責任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1萬元醫療費,如果不足的,由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險一般不承擔非醫保用藥,這種情況要看其在簽訂保險合同是否已經做出了明確提示。
1)已經明確提示的,該非醫保用藥(自費藥)超出交強險限額部分按責任劃分由原、被告承擔,交通事故認定全責,該費用由全部承擔,但是該自費藥可能存在乙個合理性的問題,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可以申請鑑定,把不合理的費用剔除。
2)沒有明確提示的,車主直接要求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承擔即可。
二、自費藥的概念
自費藥,即醫保目錄中不是甲類、乙類等醫保認可的藥品。
自費藥用醫保卡在醫保藥店可以商量著買到,在醫保醫院是不行的。
醫保有規定,醫保卡上的個人賬戶餘額只能用於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不能支付自費部分。
三、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
1)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範圍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治襲虧兄療費;死亡補償費。
12、喪葬費。
13、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4、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2)財產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修復費用、折價賠償部分費用、車輛殘值減少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等。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與普通人身損害賠償基本沒有區別。
使用什麼藥品很多時候都不是受害者自己能夠決定的,在病情需要購買自費藥的情況下,購買的自費藥品的憑證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好,因為事實情況就是拍襲如此的話,該自費藥品價錢再高肇事者都應該照實賠償。但藥品不是可以隨便亂服用的,受害者不能自己隨便購買自費藥。
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自費藥該如何賠償?
交通賠償不存在什麼自費藥 只要是用於傷者的費用,最後都是按照事故比例進行賠付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 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關於交通事故,關於交通事故
敏敏情感答疑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該保持好現場並且報警,有人員受傷撥打120 送院 及時救治傷員,駕駛機動車上路要有先讓,先慢,先停的原則。 對方 是主要或全部責任。要看具體情況的。你爸的醫療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一萬元內由對方的交強險公司承擔,如沒有交強險則由對方承擔,超出部分按責分擔。殘疾賠...
關於交通事故,關於交通事故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