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同居的兩個人一起存錢,我私自動用了,應該是違法的,因為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如果其中一方想使用的話,必須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因為是同居,沒有結婚證,不屬於合法夫妻,只屬於同居關係,所以兩個人的財產應該是協商解決,不能乙個人私自動用,否則是違法的,也不合情理,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有一定的透明度,用錢要和對方商量,在對方允許的情況下才能動用兩個人共同的錢。
2樓:dadi明明明白
這肯定沒有違法。但是,因為錢是兩個人共同存的,應該是兩人各有一半。你如果動用了這筆錢,那事後,你應該要把其中的一半錢,還給另一方。
3樓:網友
我覺得不能說是違法的。只是覺得你這個人不夠意思吧!這指的是用的不是太多的情況下。
4樓:我在陣地在
先不說是否違法,首先說你不經對方同意擅自動用共同資金就不合情理,勢必會影響兩個人信任度。
再說法律,如果動用資金方向、用途、數額,在法律也是有規定的啊。
兩個能用一口鍋煮餃子吃最好還是以和為貴啊,不要談什麼,法啊歸呀的啊,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嗎啊……
5樓:鄔熾群
這得區分數額大小及惡意或善意的。惡意的,5000元及以上屬數額較大,非法占有要擔責可立案。
6樓:知名影視觀眾
這有什麼違法的呢?夫妻要跟你同居了呀,那你用錢的話,肯定有經過兩個人共同要問一下,你的錢用在什麼地方?在這最起碼的尊重對吧?
你不可你就偷偷的拿去用了,這樣肯定會鬧矛盾了是吧?如果真的兩個人想在一起的話,肯定要經過襄陽了。
7樓:李七
不違法。但太自私。沒品德。
8樓:網友
不算,但有點缺德,要用應該商題一下啊。
同居期間一方拿走對方存款是犯罪嗎
9樓:政策王姨
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規灶謹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數額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此類情況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意見認為:二人已形成事實纖物上的婚姻關係,且二人同居期間的財物有不可分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不按犯罪處理。
同時,就算盜走存款,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如將贓款積極退還,可見其社會危害性顯著輕微。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認為是犯罪,也就不構成盜竊犯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兩個人只是同毀辯液居關係,根據民政部發布實施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雖然符合結婚條件,但未經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不受法律保護。這說明,我國確立婚姻關係的惟一法定手續就是結婚登記,這樣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
只是同居關係,就不可能存在婚姻法中規定的共同財產,因此以一方名義存的錢是屬於個人的,對方將其秘密取走,就構成了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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