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簽合同賠償金怎麼算

時間 2024-12-23 16:50:06

1樓: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後的該單位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勞動者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

2樓:婷馨風婉

續簽勞動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合同到期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解除。

3樓:公平傾斜

合同分為多種。通常合約到期就是解約了。正常的合作關係,甲方會提前乙個月通知乙方,解約還是延續合約。在到期前乙方同樣可以通知甲方需不需要續簽合約。

如有出現甲乙雙方都沒有通知合約相關事宜的情況下,在合約簽過兩次以上,或者合約超過三年以上,沒有另行通知的,在合約到期以後兩個月內,沒有辦理續簽手續的,法規預設延續前合約有效,並且是長期有效合約。

在有效合約期內,甲方單方面解約,可以要求賠償。賠償方式,參考基礎工資,工齡補貼,再就業補償,五險一金補繳(有的)法定假日補貼 ,誤工費,賠償金,等等。

4樓:曹保進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隱亮經濟補償陵氏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灶汪寬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樓:韓全興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配中碰償。

勞培沒動培談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彭宗輝

不續簽合同賠償金計算方式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雹拆兄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源襲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不續簽合同賠償金什麼時候給。

不續簽合同賠償金什麼時候給需根據御絕以下情況判斷:

1、如若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

2、如若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原勞動合同終止之日即應當支付。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7樓:賈寶驊

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拒絕續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而用人單位單方面拒絕續簽,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都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年算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中的工資按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幾種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拒絕續簽的;

2、用人單位保持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拒絕續簽的;

3、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拒絕續簽的;

4、用人單位單方面拒絕續簽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樓:劉盼盼

如果是依法辭退,並且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則按照n+1賠償。如果是違法辭退就賠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加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實際工作年限應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不滿6個月半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1個月的工資,每滿1年多1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據此,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若為用人單位提出解除,用人單位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為勞動者提出,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以下七種情況:1、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原因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提出動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除的。4、經濟性裁員。5、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而扮態慶終止的。

6、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喪失而終止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在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上,應按照勞動者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對於高收入者,即勞動者月工資高於本地區閉咐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廳握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合同是否有賠償金

用人單位提高或維持原勞動合同待遇要求續簽,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除此以外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同不同意都一樣 沒有區別 補償金從08年開始計算 一年給乙個月工資 共兩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但不能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 會有經...

勞動法規定合同期滿不續簽,賠償金怎麼算

您好!如果 勞動合同 到期不續簽,甲乙雙方都沒有違約,互不賠償。謝謝閱讀!看是誰的原因了 如果是單位的原因 給補償金。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按勞動法應該賠償幾個月的工資?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賠償按照工作年限 1個月,提前通知按照工作年限計算,標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

解除合同賠償金怎麼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按照你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下面是相關規定,看一下就清楚了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