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您好!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甲乙雙方都沒有違約,互不賠償。謝謝閱讀!
2樓:念忘秋天
看是誰的原因了 如果是單位的原因 給補償金。
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按勞動法應該賠償幾個月的工資?
3樓:煙雨重樓繞
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賠償按照工作年限+1個月,提前通知按照工作年限計算,標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擴資資料: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要求解除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7、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裁員;
8、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裁員;
9、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裁員的;
10、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青島海利豐律師
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至於要求幾個月的,要看在這個工作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經濟補償金為乙個月的工資,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按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長短,給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是:在該單位工作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6個月至1年的支付乙個月經濟補償,超過1年不滿1年半的支付乙個半月,以此類推,但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12年——即,最多給予相當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我是勞動仲裁員,建議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勞動者乙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趙勇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08年以後的工齡一年補償乙個月。祝好運!vin律師。
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合同,是否有賠償金?
8樓:網友
用人單位提高或維持原勞動合同待遇要求續簽,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除此以外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同不同意都一樣 沒有區別。
補償金從08年開始計算 一年給乙個月工資 共兩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但不能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
10樓:匿名使用者
會有經濟補償的 因為是勞動合同到期 所以公司有權不和你續簽 也就是無論你同意還是不同意 公司給你的補償是一樣的 你在公司相當於工作了5年零9個月,按照勞動法規定 需要給你6個月的經濟補償 每個月的工資按照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也就是2023年1到12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你所說的5000元左右,(當然 是在5000元不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的情況,如果高於,則按照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也就是30000元左右。
勞動合同到期後10個月未續簽,單位怎麼賠償,賠償金怎麼算?
11樓:兆信防偽技術****
合同到期後未續簽,但勞動關係還在存續。
主張要求賠償10個月的雙倍工資。
12樓:安小姐的夏天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勞動合同到期後的雙倍工資。標準是已發工資,再支付一倍。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補償金該怎麼算?
13樓:知道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補償員工嗎。
14樓:簡簡單單
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話,支付補償金只按2023年開始的工齡就行了,你的情況可以獲得乙個月半月工資的補償金。
15樓:蘇州崑山大律師
我認為應該補償4個半月的綜合工資。
最新勞動法是如何規定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賠
16樓:西安律師邱新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17樓:知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18樓:寵辱不驚
晚餐啊,還是要帶點清淡的啊?
合同期內辭退員工的賠償金與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的補償金計算方法是一樣的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1、不一樣的,關於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有很多種不同的型別,有合法辭退也有非法辭退,補償或者賠償都不一樣的。
2、合同期滿續簽勞動合同的補償方式: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者待遇基礎上勞動者不續簽的,是沒有補償的,否則是需要補償的,按照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如果你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你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對方不予簽訂的,你可以要求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你進行賠償。
3、合同期限內辭退的,如果是企業確實經營困難,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的,那麼按照一年乙個月的工資進行補償;如果你是不能勝任工作或者非因工傷導致無法再該企業繼續工作的,按照一年乙個月補償,如果該企業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的,需要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1。如果是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你進行賠償,不足半年的按照乙個月工資計算,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兩個月工資標準計算。
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補償問題
20樓:華律網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版工資的標。
准向勞動者支付。2、六權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內。
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按勞動者在。
22樓:一鷹
根據勞動合同法bai。
合同到期不續du約不需提前zhi通知,也不需補償,沒dao規定必須提前書面內通知,又不是辭退容,但要支付你已工作時間的補償金。而且作為企業應提前通知一下,體現人性化的管理。
合同到期只能補償你2個月,因為你是合同到期,08年前的不算。合同不到期,單位解除,要補償你3個月,08年前的也算,再加上未提前通知的1個月,共4個月。
你已經多拿了。
23樓:西安律師邱新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24樓:
樓上的都答錯了。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算起(晚於2008.
入職用工的按照實際入職用工日算起),到合同到期實際終止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2008.
前因當時沒有任何法律規定。
1前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經濟補償最長年限要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算起,而不是2008.
前的入職用工日算起。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則。
如果是勞動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因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計算年限才是從實際入職用工日算起到勞動合同實際到期終止日止。
所以,如果你的合同是在2023年年底到期,那麼單位應當支付你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的合同是在2023年初到期,那麼單位應當支付你二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你單位的補償方案是合法的。
25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26樓:知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27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你好,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員工方自己不續簽的,無補償。
28樓:網友
我們在公司做6年多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裡不在和我們續簽合同。
29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解除,按1年補乙個月工資,你可補5個月工資及乙個月的代通知金,(因你是四年半)。
30樓:法源厚德
1)首先勞動合同的期限自用工之日起算,你先工作後簽訂合同,合同的期限應當包括已經工作的時間;
2)勞動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期限應當從用工之日起開始計算,不是從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算的;
3)如果你的工作期限是四年又超過六個月,公司應當給你五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果那半年沒有超過六個月,則是四個半月工資的補償金。
工齡10年以上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這麼賠償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應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 勞動合同法 施行起計算,以前的若有補償,則按當時的規定辦。附 1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
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不能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是規定了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但該條法律強調的 用工之日起 這個用工之日是指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既然是勞動關係建立之日,應該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並沒有明確地將續簽勞動合同問題包含在...
滿兩年合同期滿老闆不續簽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給員工哪些補嘗
勞動合同期滿後,屬於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單位不續簽,應給員工經濟補償,即每為單位工作一年,單位應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法有一系列條款規定了如何進行補償和補償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