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滿工傷鑑定已做,再治療的費用怎樣支付

時間 2025-01-05 00:00:18

1樓:網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停工留薪期滿,與傷殘鑑定之前,醫藥費怎麼辦?

2樓:

摘要。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呢1、已經工傷認定,還沒有進行傷殘鑑定的,正常情況下,仍在醫療期內的。醫療終結日期,一般在勞動能力鑑定的時侯,會寫在鑑定報告上面的。

2、地方停工留薪的目錄只是乙個參考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那個規定的範圍的,一般地方規定的時間是足夠恢復的。 3、《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醫療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 4、如果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按離職處理,是違法的,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並可以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損失的。

停工留薪期滿,與傷殘鑑定之前,醫藥費怎麼辦?

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呢1、已經工傷認定,還沒有進行傷殘鑑定的,正常情況下,仍在醫療期內的。醫療終結日期,一般在勞動能力鑑定的時侯,會寫在鑑定報告上面的。 2、地方停工留薪的目錄只是乙個參考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那個規定的範廳坦圍的,一般地方規定的時間是足夠恢復的。

公升培 3、《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醫療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 4、如果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按離職處理,是違法的,可以要吵伏唯求恢復勞動關係,並可以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損失的。

工傷停工留薪期滿,經鑑定後仍需繼續**指的是多長時間

3樓:

摘要。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停工留薪期滿,經鑑定後仍需繼續**指的是多長時間。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您好,確認的延長繼續**期限是多久呢。

一般延長不超過12個月。

現在就是12個月已經過了,但是我還要需要繼續**,這個期限有沒有限制?怎麼限制?怎麼申請?

您提問的申請上說已經鑑定了。

鑑定機構給出的繼續**期限是多久呢。

現在已經是24個月了,已經滿了,但是現在還需要**。

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繼續申請繼續**,和第一次延長的手續一致。

那和第一次的手續一樣,是不是還可以延長12個月?

最多到36個月。

嗯,那這個36個月以後要是過去了,過去36個月以後繼續要是**的話,有沒有什麼規定呀?

先申請吧,36個月之後不能再繼續延長了。

哦,你好,律師那這個要是說我這個情況啊,就是說現在沒辦法,36個月已經過了此稿伏,那繼續,要是再**的話,你說有什麼條件呢?或者有什麼法律法森攜律敬早上的那個援助呀?

先**吧,看後期**情況。

謝謝你。別客氣,祝您早日**。

過了停工留薪期傷殘鑑定結果沒出來醫藥費誰支付

4樓:

摘要。您好,過了停工留薪期傷殘鑑定結果沒出來醫藥費由所在單位負責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您好,過了停工留薪期傷殘鑑定結果沒出來醫藥費由所在單位負責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燃弊冊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卜搭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皮巨集傷醫療待遇。<>

超過停工留薪傷殘等級鑑定結果沒出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由工傷**支付嗎。

您好,超過停工留薪傷殘等級鑑定結果沒出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由穗型喊工傷**支付的。工傷醫療費用一般為工傷保險**支付,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支付,租遲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按照猜野用人單位償還。<>

工傷鑑定結果停工留薪是怎樣處理的

5樓:清明廉潔之風

工傷職工評定傷拆李伍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擾虛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鑑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旅或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傷殘鑑定後停工留薪結束

6樓:鄧凱刑事辯護

工傷鑑定後賠償方式:如果鑑定為工傷的,職工可以從工傷保險**中獲得醫療費用和**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在外就醫的交通汪拿畢食宿費、鑑定費等費用的賠償。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必須照常支付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困芹(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敏培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鑑定好傷殘後,過一年後取內固定有停工留薪期和報醫藥費嗎

7樓:

工傷鑑定好傷殘後,過一年後取內固定有停工留薪期和報醫藥費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工傷鑑定認定為工傷後,職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和報銷醫藥費知巨集等待遇。如果經過鑑定後被認定為工傷殘,還可獲得工傷補償金和傷殘津貼等補助哦。擴充套件補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在**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工作,由用人單位碧猛缺安排職工停工留薪期間獲得工資待遇的(不得少於乙個月,不得超過24個月)。對於需要進行內固定手術的職工,在手術後如果需要在一定期限內休息恢復,用人單悔辯位也應當按照這一制度給予職工停工留薪待遇。報銷醫藥費的範圍包括醫療費和住院費用、藥品費用等,在鑑定為工傷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申請報銷,報銷比例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但最高不超過工傷職工醫療保險目錄規定的全部專案費用。

工傷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根據什麼?由哪個部門確定

1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來確定停工留薪的期限,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來確定。1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

如何界定非工傷停工醫療期,工傷假期中停工留薪期和醫療期的時間界定是怎樣的?怎麼區分?

沒有 非工傷停工醫療期 有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 勞動合同法 第42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關係。醫療期時間和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有關係的,一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二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工傷八級未在鑑定書上註明停工留薪期幾個月,我有停工留薪期工資嗎

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