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6元
1、在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前提下,你想辭職是可以按照《勞動法》第24條、《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雙方協商處理。用人單位要扣發你1000元錢才能同意你緊急解除勞動合同,你的意見是啥?你沒有細說,講講看。
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你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違法在先的過錯行為(《勞動合同法》第38條)屬實,你就可以隨時立即向用人單位提出緊急辭職,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次性結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同時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46條)。否則,你可以立即撥打**12333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報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3、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你就應該依法履行提前30天書面告知義務(《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
2樓:網友
所謂急辭工,就是立即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你可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你只有兩種辦法解除合同合法:一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絕,但不能以扣工資為條件同意;二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你如果違法解除合同,需要賠償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
3樓:杜應財
如果之前有合同約定,就不好辦了。
做了半年辭急工要扣多少錢
4樓:北京朝陽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提出辭職的,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天通知單位,非試用期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
注:1、通知不是申請,無需批准,到期離職即可,不扣錢。
2、如果通知不到期離職的,單位如有損失應賠償。
你好,我想問下,公司有規定急辭工扣1000元,不管任何理由!公司現不
5樓:網友
在哪幹也不能那樣幹,對誰都不負責任。
我是給個人打工的,幹了乙個多月,老闆就給了我一千塊錢,原本說好的兩千,可我一辭職他就扣了我一千塊錢
6樓:網友
沒有籤合同你只能吃這個啞巴虧了。
7樓:可樂愛吸管暴風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我要辭急工,但是老闆要扣我10天,我該怎麼辦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雀肢知、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飢中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頃消》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辭快工老闆要扣兩個月的工資,辭快工扣40 的工資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
想辭職可是和老闆開不了口,我想辭職,跟老闆開不了口 10
來自大聖寺塔聰明伶俐的喜鵲 我就覺得你是一個好心腸的女孩,特別的善良,但是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你知道吧,善良也要看什麼場合對誰,所以你沒有必要覺得現在辭職對不起誰,沒有這回事的,大大方方的去找老闆,告訴他你不幹了,就可以了.現在這種社會,就業是雙向選擇,而且就業機會還那麼多,何必委屈自己在這樣...
我在廠裡上班上了80天不想幹了,要急辭。領導說要月,我該怎麼辦直接走嘛
跟我一起學程式設計 按合同法來就可以,簽了合同的,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沒有簽合同的,提前三天辭職,不管啥樣,到時間就可以走了。當然了,如果你不按合同法來,遇到較真的老闆就會起訴你。 麻麻抹抹 如果你沒有簽合同,或者廠裡不欠你工資,可以直接走掉。但是如果你籤了合同或者還有工資沒有領,同時還需要對工作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