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分居幾年才能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主張分居是需要證據的。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分居滿兩年,並不意味著婚姻關係會自動解除。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
2樓:網友
房子不是共同財產。
分居兩年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3樓:於瑞
法律分析:可以以夫妻分居證明為依據。該證明應當寫明以下幾點:
一、分居起止時間。二、分居期間各自的居住地點。三、各自分居的證明人。
四、加蓋村委會、居委會或者用人單位的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喊瞎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鄭梁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神手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分居兩年怎麼提供證據
4樓:馬海妮
法律分析:可以收集證人證言、房屋租賃合同、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分居兩年。最重要的是證據能夠證明只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比如體現二人感情差的聊天記錄等證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型型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卜飢猜)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肢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分居兩年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5樓:好學者百科
分居兩年需要證據如下:1、一方或兩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並且分居的事實;
5、人證等相關證據。
分居兩年需要什麼證據
6樓:法妞問答**諮詢
兩年不在一起是不會自動離婚的,我國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
一 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那麼,夫妻分居滿兩年,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嗎?這就要從四個方面來把握。1 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 感情不和造成的 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
你好,我和老公已經分居兩年了,有男孩,已經兩年沒聯絡沒見面,他一直躲著不見我,他家人說他在外
相關法律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在本質,是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的根本區別,也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準。5 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 解釋 二 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
我們分居兩年了怎樣才能離婚
可以協議或訴訟離婚。法律依據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