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滿1年 乙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金應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第。
二、四、五種情況,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1)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2樓:悶瓜令
你能拿到n+1個月的工資作為離職補償,這裡的n是指你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支付個月,超過半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這裡的「1」,是指企業解聘員工需提前1個月通知員工,勞動法規定企業需要給員工1個月的時間,尋找新的工作。如果因工作需要員工馬上離職,就需要發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具體在該公司工作了幾年幾個月,自己算算就可以知道能拿幾個月工資的離職補償。
3樓:網友
國企的話是六個月工資,其他企業是兩個半月工資。
籤三年合同遭公司裁員如何賠償
4樓:高慶萍
法律分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遭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於公司解散補償的問題。 我是07年3月到現公司工作,08年9月簽了5年勞動合同,即到13年9月合同到期。
5樓:
關鍵看你能夠證明你在該單位有多長的工作年限。
如果你能證明是06年3月入職的,那麼單位應當按照你滿5年不滿年的工齡支付你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並且應當補繳社保。
如果你不能證明是06年3月入職的,那麼按照單位為你繳納社保之日推算,應當支付你4個月或者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否則就應當再額外支付你乙個月工資。
08年1月至9月未籤勞動合同因為至今已經超過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而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公司裁員裁到我,我在公司上班已經有3年了,合同已經簽約6年合同了 公司該怎麼賠償
6樓:網友
合法裁員:經濟補償金:3個月工資。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在公司幹了三年,合同還有4年到期。現在公司要裁員了,有沒有補償金?補償金怎麼算?
7樓:網友
關於公司裁員補償金,一是看你們的合同怎麼約束的,二是每個公司有自己的規定,沒有統一標準,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補償。
我們公司要裁員 我的合同還沒到期 我在公司幹了差不多十年了 請問如何賠償? 有人說從
8樓:王娟揚州
從你入職開始算,每滿一年算乙個月工資,工資標準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計算補償金。
9樓:來自金海湖嚴謹的甘寧
如果額度比較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有相關法律可依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近期12個月平均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按半個月工資給你經濟補償。如果單位沒提前30日通知你,還須多支付你乙個月工資(參照上個月標準)作為補償。
遼寧冠維律師事務所為您服務!
11樓:玖盛礦業何
一年乙個月工資,應該按你進公司之日起算起。
與公司簽訂20年勞動合同,在第2年被公司辭退,我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辭退合法的應當接受,違法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九條 四十條 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轉租問題 我與租賃公司(甲方)籤的半年租房合同,交了月房租和月押金以及其他半年期限的費用
其實出租方要求你轉租出去才可以退還剩餘費用是沒有理由的,除非合同中明確規定了這個事項。從你說明的情況來看甲方已經同意你轉租,此時你有將房屋轉租的權利,對於甲方主張的 轉租出去才可以退還剩餘費用 建議最好還是和房東簽訂這個協議,以免事後他反悔,民法是尊崇意思自治的,也就是說只要你們達成合意,不違法,那...
08年3月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4月又與其簽合同,現在其工作滿10年,因公司搬遷與我解除合同,公司應賠償多
1,不能要求公司與逆籤無固定期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