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領證前拿出乙份婚前協議,你怎麼看?

時間 2025-03-19 11:55:22

1樓:開個心冒個泡

覺得挺好的,避免了一些男女貪財的私心,對雙方的物質以及對後期的子女有了一定的保護,也是對雙方的利益有了一定的保障。

2樓:傾盡槿

其實這本就是個人的事情,但是作為旁觀者來看,覺得新娘可能還是對新郎的一種不夠信任才會領證前拿出這個婚前協議,其實還是挺傷害雙方感情的。

3樓:愛小樹苗

我認為很正常,她這是在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因為在結婚之前還不能百分百的信任另一半。

4樓:召璇

新娘擬定的婚前協議,把新郎的婚前財產作為共同財產 ,錢給女方管 ,離婚要淨身出戶還得賠款 ,我看錶示這婚不能結,她就是鑽到錢眼了。

5樓:右手年華

我認為這樣的事情是非常正常的,這是因為有很多人他們在婚前還是有很多財產,而且籤這樣的協議也是可以更好的去避免離婚以後出現的麻煩或者是糾紛。

6樓:侃侃談事

我覺得可以接受,在結婚前將能說開的說開,這樣婚姻生活也少些斤斤計較,這個新娘非常有自己的想法,並且這麼做了。

7樓:辰楠侃

我認為這個新娘的做法也是正確的,因為把所有問題在婚前都溝通好,避免結婚後爭吵導致離婚。

8樓:浩宇星辰

我覺得她的婚前協議裡的內容太不合理了,讓人接受不了。

9樓:你到底敢不敢

其實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什麼事情應該提前商量好,在領結婚證的時候拿出來也是不太誠心結婚的。

10樓:勝利村寧

我認為這樣的事情放在誰身上誰都會非常的生氣,畢竟這種事情應該提前說好才對。

婚前協議是領證前還是領證後

11樓:冉長瀟

是的,婚前協議是 領取結婚證 前需要簽署的,如果在領證後簽署就是婚後協議了。婚前協議本質就是指在結婚前簽署的協議,婚後籤祥納署的一般都不算婚前協議。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此高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 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領證之前可以簽訂婚前協議嗎

12樓:創作者

領證之前可以簽訂婚前協議。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採取書面形式,且不違反法律規定,能體現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即可依法對雙方產生相應的拘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手乎基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畢謹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頃行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領證後可以寫婚前協議嗎 -法律知識

13樓:崔靜

法律分析:領證後就不可以寫婚前協議。領取結凳茄婚證之後就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其取得的財產即為婚後共同財輪野產,也不存在婚前的說法了。

婚前協議就是指在結婚前,也臘粗喊就是領取結婚證之前就財產分配,人身等關係簽訂的協議,只要真實有效,就對雙方存在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領證後可以寫婚前協議嗎

14樓:李俐

領證後就不可以寫婚前協議。領取結婚證之後就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其取得的財產即為婚後共同財產,也不存在婚前的說法了。婚前協議就是指在結婚前,也就是領取結婚證之前就財產分配,人身等關係簽訂的協議,只要真實有效,就對雙方存在約束力。

一、假離婚變真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假離婚變真離婚的,財產分割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於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所取得的財產,為一方的個頃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對於雙方在結婚登記之後所得的財產,為雙方的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如躲避債務、滿足購房條件等,雙方協商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並辦理離婚手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並不存在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就此解除。因此,夫妻雙方協商的假離婚,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在法律上就視為真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分割,在領取離婚證時已經生效。

二、婚內協議書離婚財產歸女方這份協議是有效的嗎。

在夫妻間協議協議滿足以下的條件時,它是產生效力的,不然就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我國法律規定,婚前協議只要內容上不違反法律規定,它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財產的分配作出協議,如果是對以後孩子的撫養權,或者各種人身上的規定,就是不合法的。

3、婚前協議在格式上並沒有嚴格的要求,只要條款內容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是乙份可生效的協議。

4、是否公證並不能決定該協議的效力,協議自成立時即生效。

夫妻財產協議應當寫明:締約時間、地點、締約雙方個人身份資訊、約定的財產範圍、財產歸屬或者離婚時的分割方式等等內容。

三、婚內財產協議書可以撤銷嗎。

婚內財產協議書可以撤銷。婚內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簽訂的協議,根據內容可以分為:

1、分居協議;

2、婚內財產協議。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籤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對簽約氏陵的雙方都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殲乎戚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新娘領證前拿出婚前協議新郎為何悔婚?

15樓:答疑解惑

我主持婚禮好多年了,婚前協議也見過不少,但這份讓我震驚了!」近日,江寧波的婚禮主持小可在虎撲論壇發了乙份一對新人的婚前協議書,立即引發熱議。協議裡,新娘方列出5大條共18小條規定和守則,且條條扎心。

協議共三頁,包括5大條共18小條規定和守則。比如:

約定男方婚前所有個人財產在領取結畝滾婚證後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

每月工資發放日後由女方給男方發放零花錢,由女方決定零花錢的數額及是否可以超支,預滾鬧支」

雙方結婚後,對於生育和教育問題,以女方意見為主」

婚後男方從父母方受贈、繼承等方式得到的財產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等18條。協議用詞嚴謹、環環相扣。

其中,協議第二大條核心守則中提到,如果男方違反三條守則中任意一條,女方有開除婚籍的權利,且離婚後,男方需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份額,淨身出戶,並且在離婚後賠償女方120萬,一年內付清。網友們看到這條紛紛表示震驚。小可介紹,新郎告他,這份協議是新娘學法律專業的閨蜜起草。

婚禮主持小可表示,這場婚禮新郎委託他叫了攝影攝像,如果新人取消婚禮,又不能補接到新的單子,至少損失四五千元。「可是看到這麼一紙協議,我不能昧著良心勸和吧!」小可說,在大耐罩11月10日中午,新郎告訴他,這婚決定不結了,並向他表達了歉意。

對女方應該有一定的瞭解,才會走入婚姻的殿堂吧,這個新聞不一定靠譜。

領證必須要做婚檢麼,領證前必須先婚檢嗎?

你好,現在婚檢並非強制性的,也並非領取結婚證的必要條件。強制婚檢制度是1995年6月1日實施的 母嬰保健法 規定的,它要求 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鑑定證明 2003年10月1日,新 婚姻登記條例 施行,全國一道推行自願婚檢,取消了強制婚檢。但取消強制婚檢,並不等於取消...

l領證前不同居,領證後也不同居,然後談條件說什麼時候結婚儀式,什麼時候同居,這種女人能要嗎

現在這社會已經不存在正統女人了,她是騙你的,趕緊離了吧 1 是傳統女人,難得一見,2 有可能是有故事的人,就是以前玩過,提前同居被你知道過去就不會要她,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一旦領結婚證了,就,呵呵 實話實說 老早與你同居的不一定就適合你一心一意的。想你說的那樣的女人不一定就不好。也許她這輩子就認準你...

結婚被子裡邊錢沒人拿事後新娘子自己拿出來有說法嗎

這個就是讓新娘自己拿的 沒有什麼說法的 就是寓意你們鋪金蓋銀 生活 美好的 祝你們新婚愉快 白頭偕老了 你好,一般裡面放的錢是用一元的硬幣,結婚是成雙成對的喜事,所以要放雙數 祝你們愛情永久 新婚快樂 我覺得結婚的時候,被子裡面的錢沒人拿,結婚之後當然是新娘子自己拿出來,總之不能看到錢不拿,或者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