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建設工程回款保
一)結算協議效力獨立於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無效並不導致結算協議無效。
相對於施工合同,關於結算協議的性質,一般有兩種觀點:補充性和獨立性。最高院民一庭認為,「工程結算協議是為履行施工合同簽訂的,體現了工程結算的結果,其性質為補充協議,是對施工合同的細化、補充」。
3]但是,另一方面,「工程結算後,施工合同雙方對發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價款數額達成一致,即工程欠款已成為乙個定數」,[4]故結算協議也有一定獨立性。在司法實務界,普遍認為結算協議效力獨立於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無效並不導致結算協議無效。如北京、深圳、江蘇地區法院出臺的相關規定均持這一觀點:
二)承發包雙方達成以房屋抵償工程款協議(以房抵債協議)的,其效力獨立於施工合同。
1、債務履行期屆滿前簽訂以房抵工程款協議,容易被認定為無效。
2、債務履行期屆滿後簽訂以房抵工程款協議,如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有效。
三)墊資協議依附於施工合同,其效力不具備獨立性。
所謂墊資,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簽訂後,不要求發包方先支付工程款或者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資金先進場進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階段或者工程全部完成後,由發包方支付墊付的工程款。關於墊資,從其性質來看,「雖然承包人為發包人預墊工程款類似於借貸行為,但就合同的目的而言,雙方根本的合意還是完成某一特定的工程,本質還是建設工程合同」。因此,「如果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則墊資問題亦應按無效處理,墊資本金作為返還財產的內容,利息可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根據過錯原則處理」。
2樓:人意何如我心
你所謂的其他協議是什麼?如果只是上下游供貨或者轉分包協議,那麼他們是否有效要看協議本身,而不是看施工協議,因為大家是不同法律關係。
施工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3樓:劉蘊增
法律分析:合同無效的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4、損害社會公共滑碼利益的。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訂合是建立純讓耐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八百五十條 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做春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4樓:點行**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將導致合同自始無效,合同關係不再存在,當事人頌判不再享有和承擔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能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合同無效的處理只按照締約過失來承擔責任,羨櫻高由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雙方均有過錯的,依照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另外,損害事實的舉證責任在受損害一方,如果受損害一方對其損失不能通過舉證加以明確,其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請求法院不能支援。
而有過錯兄尺一方除了自行承擔給自己造成的違法後果外,還要承擔無過錯方的實際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施工合同怎麼才能判斷無效,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認定無效
首先說,合同的無效,是自始無效,也就是說從你們開始訂合同就不受法律保護,在你所說的這種情況下對你們並不有利。而且如樓上所說那樣,你們不具備判斷該合同無效的條件。其次 合同中一般都規定乙個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如果建設單位延遲開工,則到竣工日期你們就不能交工,那這時你們如何處理?明顯這不是你們的責任。第...
施工合同無效,工程價款怎樣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工程款如何認定?
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為合同自始無效,不產生法律效力,即根據我國 合同法 的規定,合同無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
保險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保險合同無效後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 擔保人 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 合同法 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 擔保法司法解釋 規定 1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債權人 擔保人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