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為官擇人,唯才是與,苟或不才,雖親不用,如其有才,雖仇不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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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匿名使用者

《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十一月,壬辰,以開府儀同三司長孫無忌為司空,無忌固辭曰:“臣忝預外戚,恐天下謂陛下為私。”上不許,曰:

“吾為官擇人,惟才是與。苟或不才,雖親不用,襄邑王神符是也;如其有才,雖仇不充,魏徵等是也。今日之舉,非私親也。

”意思就是唐太宗給長孫無忌講他任命長孫無忌當司空完全是憑才能來任命的,而不是由於他老婆的關係。同時還說了他用人的原則是隻看才能,而不管親疏。親近的人無才也不用比如襄邑王,有才能的人即使是仇人那邊的也要用比如魏徵!

一句話就是唯才是舉

2樓:天涯無鋒少

我認為選人做官,唯一的標準就是看他是否有才能,如果沒有才能,即使是跟我有血緣關係的也不任用,如果有才能,即使好跟我有仇恨的也要任用他。

3樓:獨舞壞噯

不以好惡而取才

唐太宗李世民所以能開創名垂千古的“貞觀之治”,與其“吾為官擇人,唯才是與,苟或不才,雖親不用,如其有才,雖仇不棄”的擇人之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他尊重人 德尼摩定律

才,兼聽廣納,選用了一大批有真才實學的人治理國家。魏徵等身邊要人經常“犯上”而直言相諫,亦體現唐太宗惜才之情,容才之懷。在社會生活中,由於人們的思想、志趣、經歷、愛好、性格等方面的差異,難免會形**際關係中的親疏遠近、好惡喜厭,但人才卻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依領導的意志感情而轉移的,順我者未必有才,逆我者未必無才。

“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關鍵在於真正做到以事業為重,任人為賢;客觀公正,不以個人好惡親疏而取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