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雙眼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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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簷,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
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非一般**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階軍官。
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
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臺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頂戴花翎分等級 一頂官帽一把毛除了補服外,各級**還分“頂戴花翎”,“頂子”也是區別清朝**品級的重要標識。“頂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兩種。朝冠頂子共有三層:
上為尖形寶石,中為球形寶珠,下為金屬底座。吉服冠頂子比較簡單,只有球形寶珠及金屬底座兩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銅的,上面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的品級,按照清朝禮儀:
一品**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如果清朝**犯法,就要把頂戴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職務。
在現在的許多電視劇裡,看著扮演清朝**們戴的‘頂戴’,其實有許多錯誤的地方。他們戴的頂戴上面的翎子只有一根孔雀毛,這樣的翎子在清朝是不會出現的。當時的翎子是藍翎裡面加上孔雀毛,分出單眼花翎、雙眼花翎、三眼花翎幾個檔次,按照立功的大小來賞賜幾眼翎子,所謂眼就是孔雀毛上的彩暈,而且孔雀毛也不是一根,是厚厚的一把。
尺寸圖案規定嚴私自改變必重罰清代皇家宗室的補服和補子,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
我國清代文武**穿著補服,在服飾的前胸和後背正中均綴飾一塊繡有飛禽或走獸的絲篩,稱“補子”。它又因絲繡的技巧,染工的技法,成了藝術珍品。
飾以禽獸紋樣來區分**等級的方法最早源於唐代女皇武則天時期。在此之前的官服多采用佩印綬制和色制,是以佩飾的數量和服裝的顏色等來區分等級。武則天把飾有動物紋樣的繡袍賜給文武**,以此來作為品級官位的區別。
這種創意一改朝服等級的形象,使人一看便知。
清早期,只有武官為補服制,而補子可隨意綴織於朝衣、短褂、皮褂、馬褂之上。到了順治九年後,對補服的製作有了改變,幾乎全盤承襲了明朝的定製,只有個別紋樣有所刪改。各級**補服為石青色,款式也一致,為圓領、對襟、平袖過肘、身長過膝,區別僅在於補子形狀和紋樣的不同。
清代的補子直接襲於明朝,但也有所發展和變化,二者的主要區別,首先在於型制上。明代補子施於袍,清代補子用於褂。明服為團領衫,前胸補子是完整的一塊,清服是對襟褂,前胸的補子被一分為二。
明代的補子既有單獨綴織到補服上的,也有事先直接織繡在補服上的,清代則為單獨織繡成後再縫綴到補褂上的。明代的補子大約40釐米見方,清代的補子稍小,約30釐米見方;再有就是明代的補子多以紅色等素色為底,金線繡花,清代的補子則是以青、黑、深紅等深色為底,五彩織繡,色彩豔麗。明代補子四周多為光邊,清代補子四周加工精細,多采用花邊,並具有裝飾效果。
明代文官四品以下的補子,多繡有一對飛禽,清代的禽獸均繡單隻。
明代的補子只飾於前胸後背,清代宗室的圓補有的不僅飾胸,還有的飾於兩肩之上。
綴繡在清代官服上的補子,是識別**等級的一種標識。它只不過是繡工的複雜程度和顏色的差別。補子隨著官職而存在,且受到朝廷的限制,不能大量製作。
因此有極高的工藝價值和歷史價值。如今,它已成了一種珍貴的文物藏品。
**所綴繡的補子圖案各有不同,主要以文官採用飛禽飾樣,武官採用走獸圖案,用以顯示出武官的威武氣勢。而**的元配夫人為朝廷命婦,亦可隨夫婿官階,可在正式的霞帔胸、背部分綴有補子。
補子分圓補和方補兩種。圓補用於貝子以上皇親者,上為五爪金龍紋,分別飾於左右肩上及前胸和後背。方補均用於文官和武將等**。
文官綴繡的補子圖案分別為:一品為仙鶴,二品為錦雞,三品為孔雀,四品為雲雁,五品為白鷳,六口若懸河為鷺鷥,七品為鸂鶒,八品為鵪鶉,九品為練雀。
武官綴繡的補子圖案分別為:一品為麒麟,二品為繡獅,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品繡彪,七品繡犀牛,八品與七品相同也是繡犀牛,九品繡海馬。
清代的補服制度嚴格,任何人不得逾越。年羹堯的兒子因穿了四團龍補服一項,在給年羹堯定罪時,就有這一項:“非其人,不得服其服,順禮也。”
當時,也有**因自己的職位低,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私自找繡工製作的。加工廠清廷三令五申禁止私自制作比自己官職高的補子,但為了利益仍有造假之事發生。製作這些補子的機構,是皇家專門織造綢錦緞的織造衙門。
皇家織造衙門聚集了天下的能工巧匠,他們用各種繡絲彩料,運用和繼承精湛的織繡技術手法,織繡出了譽滿天下的傳統服飾。這些補子如今已成了珍貴的文物和藝術珍品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花翎是清代**的冠飾,用孔雀翎毛飾於冠帽後,以翎眼多者為貴。
清朝最看重花翎,就如古代的“珥貂”一樣,例應隨官秩(官職高低)戴翎。宗室中,以貝子戴三眼花翎,最為尊貴;鎮國公戴雙眼花翎,為稍次,鎮國將軍等戴單眼花翎,而親王、郡王雖然爵位比以上更為尊崇,非蒙皇上特賜不能戴花翎,而且已經賜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晉見時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親王、郡王都不賜戴花翎,這是因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親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貴位,戴翎子由有“紆尊”之嫌。
清代有品位的**之例有花翎者,內廷王、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直省將軍、內大臣等以及領侍衛府官、滿員(滿族**)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藍翎,也就是俗稱“野雞翎子”了。清代的親王、郡王中賞戴花翎的,僅見於乾隆朝。當時順承勤郡王名叫泰斐英阿,因為當了前鋒統領,便向皇祖乾隆乞賜花翎。
乾隆說,花翎是貝子之制,諸王戴了就會失制。軍機大臣傅恆就代為說情:郡王年幼,想戴花翎玩兒,以為美觀。
乾隆這才答應了,同時賜給另一位皇孫三眼花翎,說:都是孫輩,以為美觀可也。可知當時諸王想皇上賜戴花翎,並非為了追趕時髦。
清代勳臣中,功勳卓著或恩寵有加者,僅僅能夠得到皇上賞賜的雙眼花翎。比如賢相傅恆、權相和坤、福康安(傅恆之子)等,都只得到雙眼花翎,而且,清代定製,外任文職**無賞花翎者。只是到乾隆朝,有一位叫方承觀的直隸知府,受到皇上特別眷愛,古北口大閱兵時,就特乞皇上賞戴花翎,乾隆笑道:
“像你這這樣矮小侏儒樣子,都愛戴花翎呀?!”就賞賜給了他。此後,外任各省總督、巡撫等大員,也就屢有蒙恩賜花翎的了。
外任武臣中,非軍功卓著不可蒙賜花翎。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收復臺灣,詔封靖海侯,子孫世襲,而施琅卻上疏辭侯,懇請皇上賜花翎。當時,在外領兵的將軍、提督都還沒有賜給花翎的先例。
康熙乃特旨賜施琅戴花翎。可見在當時文武臣僚小目中,賞賜花翎簡直比封侯還要榮耀。
正因為此,後來的清代文官對獎戴花翎特別重視。除軍功外,非“異常勞績”不得保獎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過三名。道光二十八年(2023年),因修皇族的族譜“玉牒”造成,提調官增慶被奏賞花翎,這是首開軍功之外的“別項勞績保翎”之例。
從此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運事宜、勸捐、抽釐之類,都相率保薦花翎。光緒初年,大保案迭興,加官加銜,各種新奇花樣不可勝舉,戴花翎者,滿街行走了。
這時花翎身價儘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見外地赴任低階**時,在冠服方面仍有嚴格規定。若有花翎、藍翎人員,其翎管不準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帶皮子玉者,都要以違例論處。
到清末,捐例大開,用錢也可以買到花翎戴,保案內就再沒有保花翎者。最早用錢買到花翎的,是廣東洋商伍榮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數萬金,朝廷無力嘉獎,於是就破例賞戴花翎,一時榮之。
後來,鴉片戰爭中,就有捐翎之例:花翎每枝實銀一萬兩,藍翎五千兩;而且參照捐官之項進行折扣。這樣實捐銀較少,捐翎者遂多。
咸豐九年(2023年)又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每枝七千兩,藍翎四千兩。
到了後來,每枝花翎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這是清代花翎之制的窮途末路了。
在花翎當紅的清代全盛時期,連綴翎子與冠帽的翎管價值也就不菲。翎管,就是用來插孔雀翎子並使之與冠帽連線的附屬飾件。翎管的式樣如旱菸管粗細,長二寸許,圓柱形,主端有鼻,愈下愈中空,至下埠,中空大如菸嘴。
翎子就由此插入。戴上冠帽後,翎子就垂在腦背後。
除了低階**翎管只准用紅玉外,文武大員所戴花翎的翎管都是用各類寶玉、象牙或者玻璃燒製成的,而以翡翠翎管最為時髦盛行,當時價值最貴,如今收藏價值最高。榮祿所戴花翎的翡翠翎管表裡瑩澈,從外面看,翎毛纖發畢睹,是一種叫做“玻璃翠”的玉管,當時價值一萬三千金。一般勳官高位大員的翡翠翎管也多價值七八千銀子。
當時一些清水衙門的京官頭上花翎兒,有的也就值二三兩銀子。
翎管既然是榮譽、地位和財富的象徵,鑽營者自然也就會在這小小的撈什子上下功夫。清代官場上送重禮,盛行一種“一套扳翎”的禮品。即在一個禮品盒內,裝有一隻翡翠扳指和一隻翡翠翎管。
光緒末年,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中尚記述,當時北京玻璃廠“紅貨之內以翡翠石為最尊,一扳指、翎管有價至萬金者”。“扳指”又寫作“班指”,是套在拇指上,射箭拉弓扣弦用的,也是清代上層社會時髦裝飾品之一。上萬兩銀子的禮物,就這樣裝在小小一隻禮品盒內,送上去,人情到了,官差職務也就穩妥到手。
清朝以馬上得天下,服飾也體現了這種觀點。
整個臣子如同一匹馬:
1.袖子是馬蹄袖,跪下,雙手伏地,如同一匹馬狀。
2.朝珠就是馬韁繩。
3.補子就是馬鞍。
明代開始官服用補子,大抵是在洪武廿六年以後,文官用禽,武官用獸,以示差別,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裝束。清代底定中國之後一直沿用,但形制上有些區別。明代補子織在大襟袍上,所以補子前後都是整塊。
清代補子是縫在對襟褂上的,因此補子前片都在中間剖開,成兩個半塊。明代補子以素色為多,底子大多為紅色,上用金線盤成各種圖案;五彩繡補較少見。清代補子大多用彩色,底子顏色很深,有紺色、黑色和深紅等。
明代補子四周,一般不用邊飾。清代補子都裝飾有花邊。明代有些文官(如
四、五、七、八、九品)的補子,常織繡一對禽鳥。而清代的補子都繡織單隻禽鳥。清代命婦禮服也綴有補子,所繡紋飾,視其夫或子的品級而定。
武官之母、妻則不用獸紋,只用鳥紋,且尺寸略小,長寬約24釐米左右。
譬如補服,這可是我們漢人的明朝就用了幾百年的東西了。滿清入關,三令五申不許遵從前朝制度。古今中外,為了衣冠髮式被血腥***的民族,怕也只有我們漢族了。
可是在補服上,滿清也的確是侵犯前明的智慧財產權。
王爺貝勒公侯們的補子
《大清會典圖》規定:皇子,龍褂用石青色,繡五爪正面金龍四團,兩肩及前後各一團,間以五彩;親王,繡五爪金龍四團,前後正龍,兩肩行龍;郡王,繡五爪行龍四團,前後,兩肩各一;貝勒,繡四爪正蟒二團,前後各一,固倫額附同;鎮國公,繡五爪正蟒二方,前後各一,輔國公和碩額附、侯、伯補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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