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月影含秉
他打了你,你找他談談,他卻報警,這明顯不是作為一個男朋友應該做的事情。他既然報警了,我覺得你也應該直接報警他使用暴力。男生打女生這是不可原諒的,還是分手吧。
他的做法只能說他不愛你,不珍惜你,這樣的人不值得你對他好。
2樓:ms菇菇話育兒
他居然報警說你非法入室,那你正好可以報警說他打你。
他打了你,你身上還留有傷麼?有的話更好,讓警察驗傷。這種男朋友就該給他一點教訓,他能做初一,咱也可以給他來個十五嘛。
你倆是男女朋友,手機裡應該還有兩人之間的**什麼的,就算他報警了,你也可以證明你倆是情侶的。最主要的是不要怕他,怕了,你就輸了?他能家暴,咱就得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呢!
3樓:一個愛學習的魚
還能怎麼辦離開,能繼續過下去就等一段時間再去找他說說如,果不能繼續下去就早點分開,沒必要讓雙方都這麼難受。
4樓:我要**看書法
那要看他打你程度了,如果是有傷的情況下你還要告他呢!能坐下談就談談,如果不行的話趁早結束,還沒有結婚就打上了,那以後怎麼可能沒有家暴呀!
5樓:來超
對這種無賴還能怎麼辦!只願自己眼睛不亮錯找人,自認搗黴!捱打當時沒報警,過後讓他倒打一扒!
6樓:生活風景
說你非法入室。有何證明?他報警正好,把他打你的經過與受的傷告訴警察。他是惡人先告狀。讓法律制裁他。
7樓:聽障兒童**師
既然大家都撕破臉了,那你也沒必要給對方留餘地,你去做一個傷檢報告,然後你告他打你,把這些都留證據,拍照,錄音等
8樓:秀蘭至金
曾經是男朋友,警察也不會不分青紅皁白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直接報警,打你就是暴力,一切暴力多可以找警察,現在有法律明文規定,而且找他談談可以把他叫出來,或者找一些人幫忙,比如**之類的,非法入室也要有證據的,警察不是隻聽他一面之詞的
戀愛法律
10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需要承若,是感情,一種感情上的付出和收穫,只要你真心對她好,讓她幸福,還怕她跑了嗎?要什麼約定書,還要有法律效力,聽都沒聽過,好好對她吧!
11樓:八三老人
戀愛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
12樓:樂都的趙洪吉
不好意思,你和你女朋友的男女朋友關係涉及人身關係,制定的任何約定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制定約定,違約後也無法律效力。
13樓:匿名使用者
暈,戀愛還要什麼例文,是你沒底還是她還沒底如果都沒底可以儘快結婚!如果只是你那對不起現在法律不支援這個!
關於戀愛的法律
14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戀愛不屬於法律的管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利用情感進行詐騙的事情發生層出不窮。有些婚介所是專門為詐騙慣犯尋找目標人的場所。所以,戀愛要小心,看清身邊的人。
像郴州去年發生的事情更讓人氣憤:一個女孩25歲被一個50歲的追求,兩人談婚論嫁了,才同居,結果,那個男的不僅詐騙她、毒打她、還套用她的現金請傳銷的人誹謗她坐牢,男的身份證什麼都是假的,現在起訴找不到具體的法院,而且,旁人都說是女孩貪財,對她冷言冷語。
想想女的名節多麼重要,但是不排除有的女的也是詐騙的。
你的事情解決很簡單的,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建議你好好找個真的愛自己的過日子,不想以前的事情。想想我剛才說的真人真事,你是幸運的。對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的。即使你們訂婚了照樣可以拋棄別人,法律照樣不管,當然要是涉及財務人身傷害問題法律還是管的。
16樓:提點刑獄公事
不要開玩笑了。如果戀愛法律要管的話,還有必要要結婚嗎?還有必要有婚姻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屬於法律關係,不保護的,應該找一個適合的人,一起保護你們的戀愛吧
18樓:帥建郝雪卉
法官是不會閒到去管這些事情的,法律的定義是:神損失是指由於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
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
受害人首先應當承擔的是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責任不能起到救濟作用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男女雙方談戀愛中是否有侵權行為呢?分手不算!
19樓:鹹慕葷俊遠
不要理會,根本不需要復任何責任的.
20樓:千金墨鵬煊
戀愛分手沒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你可以到110諮詢網去問律師
21樓:無籟義曉瑤
除非他有花錢的收據什麼,也許還可以要回來,不然的話,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
為什麼戀愛不受法律保護?
2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能解決社會上出現的一切問題,道德管轄範圍遠比法律廣。戀愛和婚姻是個永恆話題,企圖用法律解決戀愛出現的一切問題是個奢望。我們現行的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是個明智的規定。
對於您所問的關於戀愛期間的財產問題,我們有婚姻法和民法通則可以解決出現的問題,對於犯罪問題,我們有刑法。法律對於婚姻規定還是比較全面的。不過您提的建議挺好,可以引起婚姻法專家的注意。
看起來您也是一個法律愛好者,您可以去問法網上看看,那上面有您關注的問題,如果您還有問題需要問,您可以邀請上面的專家進行一對一的法律諮詢,對您很有幫助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涉及到法律調整的範圍問題,實際上也是法學界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一般來**律不會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盤干預,否則法律成為“萬能的”,勢必限制人民更多的自由。法律只應該調整屬於它調整的範圍,在法學界看來,法律是採取國家強制力強行干預社會生活,所以它只能調整一些比較重大的社會關係。
戀愛問題,屬於雙方的感情世界,而雙方的感情如何,在外人來講是比較難以判斷的,這應該由道德去調整,所以法律就讓位於道德啦。
24樓:匿名使用者
連談戀愛都要靠法律來保護的話,戀愛還有意思嗎?
也褻瀆了愛情,戀愛可以靠道德以及人性規範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是萬能的,除了法律,還有道德和其他的規則
請論述你對婚姻和戀愛法律的相關理解
26樓:啼血黑蓮
戀愛婚姻自由,不分性別,不分物種,不分年齡。
2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和戀愛不同,它包含了太多太多,而戀愛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就可以了
分析戀愛婚姻中的道德與法律
2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這麼說,戀愛是建立與培養感情的階段,當愛情到達一定程度的時候, 在其他客觀條件的要求下(如生育,得到社會認同,得到法律保障)需要用婚姻的形勢來確定這種情感關係。 戀愛是自由的, 真愛和良心是一個價。 愛與不愛 和道德法律都是無關的。
婚姻是感情的一種最終形勢,可以束縛住物質與責任方面的東西,但是 對於感情本身其實沒有實質性作用。 感情破裂 婚姻在,這其實沒多大意義。但是,道德與法律是維繫感情的重要部分。
因為許多時候,我們的感情並沒有出現問題,只是因為一些其他的矛盾,導致雙方誤解了對方。 這個時候需要我們自我反省,多從對方立場考慮,這是個人道德對感情的幫助。然後是法律,法律明確規定了一些違法行為,例如家庭暴力等,這對於婚姻幸福來說有了基本保障。
總而言之:道德法律是 戀愛婚姻幸福的基本保證。
法律為什麼不保護“戀愛關係”?只承認婚姻關係?
29樓:唐僧悟空去取經
因為婚姻是具有合法效益的,結婚有結婚證,戀愛卻沒有什麼可以證明的。
青年男女戀愛,是相互瞭解的過程。經過一定時間的接觸和了解,情投意合,確定戀愛關係;志趣不投,不中意,斷絕戀愛關係;需要長期瞭解,然後決定是否確定戀愛關係。戀愛過程有的時間短,有的幾年。
尤其是早戀的青年男女,一方面缺乏社會經驗,考慮問題不成熟,另一方面由於升學、就業、進城、提幹等個人條件的改變,可能導致思想變化,影響戀愛關係。這些情況,在社會上屢見不鮮。法律上不保護婚約,則便於青年男女自由選擇伴侶,更加適應戀愛中可能發生的變化情況,避免雙方或一方不完全自願的婚姻的形成,以保障婚後生活美滿幸福。
30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的理論,是不是戀愛的話也要給個證,以示證明你們在戀愛。
婚姻是兩個人彼此瞭解,達成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的一種契約形式,它包括在財產,子女等各種資源的一種共同所有,通過給予結婚證,證明兩人承擔為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而戀愛是兩個陌生的人走到一起,在沒有達成共同承擔一切後果的前,是不能簽署合同(結婚證)的;在還未了解的情況下,如果給予法律保護,那麼是不是隨便跟一個人確定戀愛了,那我就可以分他的財產,你覺得可能嗎?那著社會是不是不用工作了,只要我能**到你,你對我有感覺,就可以分掉你的一切了俄。
31樓:mz素心若水
結婚經過了法定程式,被法律認可了,成為法律所保護的民事法律關係,而戀愛只是兩個人的事,沒有人將戀愛了也找民政部門登記吧。婚姻在法律看來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了,它與家庭、撫養、繼承等關係密切相關,就有受法律調整的必要。戀愛由道德、社會約束即可,不需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總之,不是所有當事人間的關係都可以由法律干涉,否則就有違意思自治的民法最基本原則了。
32樓:2011紀
如果不承認戀愛的話就會予以打擊了。現在不是有法律約束“非法同居”麼,那也能算種保護吧,就是提倡正常的戀愛關係,沒有法律約束,也是戀愛與婚姻的區別所在。
3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戀愛沒有法律認證,不具有法律效應,應該沒有戀愛證,所以戀愛是2個人之間的事情,法律無權干涉;而結婚要領取結婚證,結婚證是法律認證的,不只僅僅是2人之間的事情。
3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是什麼,誰能定這個戀愛界限呢
和小三戀愛,那也算是戀愛,如果這個都要保護,那世界亂套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要有有效證據,戀愛沒有“結婚證”
3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法律沒有辦法定義這麼情感化的東西……
男女朋友之間簽訂的戀愛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法律能給予保護嗎?就像以下的那種:
37樓:老可愛姐姐
沒有法律效益,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
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這個在理論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這一類的所謂協議一般都是濃情時的玩笑罷了,一般措辭、條款等都不會嚴謹,所以有很多歧義的語句,很難判定你是否能夠真的合乎法律條件,除非你發出來看看。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除非以上5種情況,雙方達成的協議均為有效,你看下你的條款,對照以上5條,是否有瑕疵,如果沒有,就視為有效,反之就是無效合同。
3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建議提問人若是想上述問題,意思意思浪漫也就可以了,實際到利益問題時如房產劃分還是得到婚後進行,否則到時會比較棘手
希望這個回答能讓您滿意
39樓:匿名使用者
一張白紙,沒有任何約束力,國家也沒出臺相關法律,和檔案
40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沒有的,婚前財產什麼的協議,可以去跟進律師的公證可以有效率,但是這些好像沒有。畢竟這個出了問題不好審理。
41樓:飾顏
肯定沒有呀,這份協議是需要你們兩個的愛來維護的。愛不在了也就無效了。祝你們幸福!
時尚飾品 盛飾新貴(**)
來找男朋友,是他讓我來找他的。因為他說很多次了。可是到了的時候,他的工作很忙,需要等他。等他下班來
他說了很多次,你去的話是沒問題的。但是你要弄明白他要你去做什麼。他不在乎你吃沒吃飯,不在乎你的感受,你確定你們是男女朋友?只有關係沒有實質的關心,不是男女朋友。你是不是單方面認為你是他的女朋友,而他卻不這麼認為呢?其實,這件事在旁觀者來看是一件小事,你們可以自己解決。但是你來問了,是不是說明你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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