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故事》裡的大衛有什麼特點

時間 2021-08-11 17:52:13

1樓:貧道不會起法名

用西方的就算抄襲也沒人管 神話那麼久遠 已經不是某一個人的了 怎麼借鑑都沒人管

2樓:力上加力

其他的不知道,但聖經是神寫給人類的書信,版權是神的,世間沒有一個人、一個國家擁有版權,所以引用聖經算不得抄襲。

3樓:笨本本本笨

不算很多書都借鑑過神話故事宗教還有一些什麼傳說

《聖經》是不是根據**編寫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它的成書過程有多方面因素 概述如下《聖經》這本書在這個世界上流傳了近兩千年或兩千多年,對處於各種信仰、各種文化背景的人都產生了深遠影響,更被**徒視為“神的話語”。但它本質上不是一本書,而是一個“書”的集合體:包含了不同時代、不同型別的“書”的合集。

歷史的看,聖經首先是一部歷史。與各民族的歷史一樣,作為歷史的聖經自然也參雜了許多神話、傳說、人為的捏造等等,當然,還原歷史的真實是考古學家的事情,與我們無關,我們所要知道的,是聖經首先是歷史:舊約——猶太民族的歷史,新約——**教創立和早期傳播的歷史。

第一,史書的《聖經》。

作為聖經的核心首先是宗教。歷史的看,當猶太教和猶太民族一起發展到耶穌誕生前後,都面臨無法解決的問題:猶太民族的苦難無法為猶太教解決和解釋,這時候需要對宗教進行改革,需要一種接近貧苦百姓而不是帝王的宗教(在舊約中,神的代言人一般是帝王。

當以色列的國被摧毀之後,先知多次預言的核心也是猶太王 ——彌賽亞的重臨),對猶太教的改革,結果是誕生了新的**教。可以這樣認為,早期教會的基石是保羅,精神領袖是耶穌。到羅馬帝國認定**教為國教,新舊約一體的《聖經》在這前後最終基本上成書,並且被大規模地從希伯來文、希臘文翻譯成拉丁語,以耶和華神為核心的猶太教完全演變為以耶穌為核心的**教。

從某種意義上,確實可以把《聖經》作為史書來讀:比如它記載了猶太民族的基本發展過程——在埃及遭受奴役、逃出埃及、定居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建成聖殿、被外敵戰敗等等,比如它記載了耶穌出生、傳教和早期教會建立的過程等事件;但是,也只是“從某種意義上”可以把《聖經》當成一部史書。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聖經》不具備史書對於客觀性的基本要求:

它對歷史的記載不是全域性而是由作者選擇的一些片斷,它記載歷史不是為了過去而是為了現在。我們發現,除了其中的歷史書,其他體裁的《聖經》作者也經常會談到過去,他們只是把過去或歷史事件作為一種證明某個道理、展示某個教條的故事。

就是說,在一個歷史學家看來,《聖經》只是保留了部分歷史資料,並且還需要進行大量去偽存真的甄別與考證。

《聖經》沒有對西方歷史學家產生某種惡劣的影響確實令人驚訝。中國遠古時期本來形成了一種中立或正直的史官文化,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春秋時代齊國的大臣崔抒殺了國君,被史官以“弒君”記錄。崔抒殺了一個史官,第二個史官還是這樣記錄。

第二個、第三個史官被殺了,其他史官還是堅持對真實事件的忠實記錄,崔抒最終不得不對史官讓步。《史記》作者司馬遷也還可以說一身正氣,但他對秦始皇的仇恨、對漢武帝的憤慨已經流露在字裡行間。《資治通鑑》雖則巨集篇大著,但其出發點已經不是為了記錄歷史事實,而是為統治階級提供治理“天下”智力參考;此後中國的史學更徹底走向了一種中庸的實用,最終淪為為現實政治服務的一個工具,正如王曉波所說,研究歷史,就是要得出過去的老百姓善良、皇帝殘酷的結論。

而西方歷史學家卻一直沒有為《聖經》在史蹟記載方面的主觀性、隨意性所影響,最重要的或許是因為遠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已經確立了客觀的邏輯科學體系。

從某種意義上,《聖經》本身也是這樣一個具有自足性的體系,它所構成的世界包含了物質世界的所有,甚至比物質世界本身更為廣闊。我們從《聖經》亦可窺見這個世界(聖經本身)的歷史,這就是**教作為宗教組織發生和成長的歷史,是《聖經》作為史書最重大的意義或價值所在。

當然,歷史學家更願意把《聖經》涉及到歷史的部分作為一種資料對待,更傾向去做艱苦、複雜的考證,有些考古學家甚至考出了伊甸園的遺址。中國也有類似的考古學家,好像是以“三星堆”文明為基礎的,居然考證出《山海經》的作者是古巴比倫人,中國人與猶太人源自同一個祖先,猶太人的神其實也是中國人的神,甚至中國人比猶太人更是神的正宗選民。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上帝的創造就是如此微妙。

第二,文學的《聖經》。

《聖經》包括多種文體:歷史書、律法書、智慧書、書信和詩歌等,由於成書過程中反覆修改與提煉,語言極其優美動人,這也是它不枯燥一個原因。有一本書叫《認識聖**學》,特別強調了《聖經》原文(希臘文與希伯來文)語言的優美,其實,《聖經》的歷次翻譯都可以說羅織了當時最優秀的語言人才,也同樣經多次修訂因此各種版本的《聖經》其語言都極其精煉優美。

《認識聖**學》將《聖經》優美的文學性用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給不懂聖經原文的讀者,其中提到“詩韻”、“諧音”、“氣納體”(用於哀悼的詩體,可表現出哭泣吞聲的停頓),淋漓盡致地展示了《聖經》的語言特色,讓我們也可以從文學的角度,領受聖經的聲韻、視覺之美。喜愛文學的人,可以多一個角度來閱讀《聖經》。

除了語言,聖經本身最具文學價值的部分,包括神話,比如諾亞方舟、巴別塔等;歷史故事,比如所羅門、大衛王的故事;人物故事,比如耶穌的故事;抒情詩等等。如果直接讀《聖經》覺得枯燥,不妨去閱讀一些《聖經故事》之類簡易讀物。

從文學的意義上,《聖經》肯定不是“神的話語”。除了語詞的優美,《聖經》的文學意味同樣表現在它的可多重解讀上。如果《聖經》是神的話語,它就只能有一種解讀,那就是承載神對人的“旨意”,但實際上,《聖經》的許多故事其實是反對神的。

比如巴別塔的故事,我一直無法理解,神為什麼會做這樣的事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擔心:“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舊約·創世紀》)對於這樣的故事,從宗教意義上來解讀《聖經》固然要把它當成一個寓言,從文學的角度,或許其核心意義在於喚起人們對早期先民的記憶,是一種文學化、神話化的歷史。

對於文學本身有各種各樣的定義和理解,但有一點是根本的,那就是尋求對人和世界的認識。而從宗教的意義上,《聖經》同樣也在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西方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就是認為自然科學(或科學)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本來是什麼樣子,而宗教,則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應該是什麼樣子。

在闡述一種人文理想方面,宗教與文學是一致的;在一種個人體驗或對於個人心理的觸控上,宗教與文學是同工的。其實,許多作家與文學愛好者就有過這樣的體驗,文學是他們的宗教。

《聖經》的文學意義更在於它對文學的影響,它被認為是西方文學的一大源流。《聖經》為西方文學提供了文學所需要的全部(當然不是文學本身所具有的全部—— 它還有更多的東西或更廣闊的世界):素材與方法。

對西方文學的影響,能夠與《聖經》相提並論的只有希臘羅馬神話,但《聖經》比後者更深的植入了西方文化本身。有人認為,如果不瞭解《聖經》與莎士比亞,就讀不好西方文學;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失樂園》等等,都是直接取材於《聖經》的經典名著;西方現代派文學被認為是最離經叛道的,但它仍然籠罩在《聖經》光輝的陰影之下,比如意識流**大師之一的福克納,有許多**就直接用了聖經的題材與意象。聖經題材的電影也很多,《耶穌受難記》(the passion of christ)最近就很受歡迎。

而在當今的中國,不少大學也開設有《聖經》文學或語言課程。

第三,宗教典籍的《聖經》。

說《聖經》是一部宗教典籍似乎是完全多餘的廢話了,但考慮到當今世界**教只是宗教信仰之一併且**教本身也是宗派林立,對於這一點的強調倒也並不是毫無必要。作為宗教典籍的《聖經》,其本質上是“神的話語”(god’s word),與任何宗教一樣,**教的神首先是作為一個不需要證明的大前提而存在,然後用“神”或“神的話語”來證實神的存在、闡釋其他存在與進行指導。《聖經》的核心意義就是這個無須證明的大前提的“見證”。

從《聖經》來看,正如我們前面所說,**教的神具有下述基本特性:

創造。神是創造,我們和世界萬物是被創造;全能。這是凡人最難理解的屬性,不管是不是信神,都很難相信全能;愛。

“神愛世人”是**教的核心觀念之一。其中,創造與愛直接指向生命本身,是**教對於生命(得救)的基本理解。

那麼,耶穌的意義是什麼呢?根據當前**教的普遍描繪,對《聖經》是這樣解釋的:

神創造了人,並且希望與人同住;(普遍恩典)人背叛了神,墮落,與神隔離;(原罪), 神派他唯一的兒子耶穌為人類贖罪;(救贖)通過耶穌才能與神會合,信仰耶穌是得救的唯一途徑。(復活)

即閱讀——理解——應用的過程。這一讀經方法不僅把聖經作為宗教指導,也作為世俗生活的指導,比如去聖經上尋找教育孩子、尋找怎樣夫妻和睦相處的教導等等。在某種意義上,聖經這部神的話語,也是一本生活傻瓜書。

因此,在銷售聖經的書店,類似的傻瓜書很多,牧師的講道,也經常要講到教育孩子、夫妻相處(包括**)、社會人際關係等方面的專題。這些專題,是“神愛世人”——宗教關懷最現實的表現。

第四,實用的《聖經》。

在當代生活中,《聖經》的實用價值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與世俗完全結合,比如法庭上用手按著《聖經》的宣誓,比如一些地方行政長官宣誓就職也要觸控《聖經》等。**教喪禮上《聖經》是不可或缺的,一般來說牧師還必須念一段《聖經》,以此告慰死者的親朋。

還有一種普遍的情景,就是有一種精緻的家庭版《聖經》,除了有更詳細的說明方便人們針對具體事情求助《聖經》時候的檢索,還留有大量空白頁或年曆表,用以記錄重大家庭事件:生育、學歷、婚姻、死亡等,歷久流傳就成為一部完善的家史。

《聖經》在實用方面的核心作用或許在於它為讀者提供了一個虛擬世界,對於一個從出生就接觸《聖經》的人來說,《聖經》是先於這個世界的(神創造世界的直接證據哦),他可以通過《聖經》的學習、遊戲來認識這個世界,通過對神愛的體驗來學會對父母、親人的愛,通過《聖經》這個猶如當今電子遊戲世界一樣的虛擬世界中的種種訓練來完善自己的感情、提高自己的思維或智力,從而在面對現實世界的時候更強壯有力,在其他的學習過程中更積極有效。

這種系統關係讓我聯想到古老中國的一些東西。比如易經,它建立了一整套自身獨特的語言系統,乃至於當今最先進的理論體系比如系統論,可以用《易》經加以闡釋(或相反);比如中國的算命術,也是建立一個與社會人生相對應的虛擬體系。如此等等,可惜的是,中國古代對於虛擬體系的建立、探索、研究基本上是應用於巫術(比如占卜),而缺乏學術性的高度。

古老中國所建立的一些實用體系,因為缺乏科學的邏輯思維,終於沒有能夠成長為近代科學體系。因為中國民族心理中這種平庸的實用原則,《聖經》在中國比在西方更容易成為一個占卜的工具,比如香港一位牧師所提供的一個例子:有姊妹想要得知所暗戀的弟兄是否為神所預備的,便求問聖經,她一翻開聖經“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認為上帝是要她忍耐等候,於是就默默等候弟兄來主動向她示愛。要知道,這位把《聖經》當《易經》的還是一位**徒,不那麼信仰上帝的中國人可能就更容易這樣做了。

當然,從實用性角度而言,我們前面說過,《聖經》還是一本最受歡迎的傻瓜書。現代讀者對“傻瓜書”的概念當然很熟悉,當我們考慮外出旅遊、考慮使用某種電子產品、考慮實施某項鍛鍊或營養計劃,甚至在家庭或社交比如男女關係方面碰到某些問題,我們都會考慮去閱讀相關的傻瓜書。“傻瓜書”實際上給我們提出了一個悖論,或者說給現代生活提出了一個兩難:

沒有足夠的聰明是不能做“傻瓜”的。一本很受影響的傻瓜書《怎樣做一個傻瓜》,厚厚的大部頭猶如世界名著,要想做一個“傻瓜”,先得把這麼一大厚本書啃下來。相對來說,《聖經》就要樸素實在得多,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比如與人相處、教育後代等等,都可以參考《聖經》上的教導。

《聖經》成為古往今來發行量最大的書,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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