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把孩子照顧好,請問孩子會判給誰

時間 2022-03-20 21:50:17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新婚姻法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那方收入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要徵求孩子一件,原則上按孩子的願望判決。

2樓:愛喝粥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離婚一般孩子會判給誰?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樓:藿香正氣

你好,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以跟隨女方生活為原則,所以如果女方也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話,法院極有可能會判給女方!除非你有特別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孩子跟女方生活不利於孩子成長!你有固定工作她沒有、你平時對孩子照顧多些而她不管孩子,這些都是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力條件,但你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讓法官採信,否則,孩子不會判給你的!

除非她不想撫養孩子,否則孩子跟她的可能性極大!望你找律師當面諮詢,祝好運!

5樓:愛你的

一般的會判給有能力照顧好的一方,那也要看法官怎麼判了

6樓:張律師說婚姻

正常情況下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沒領結婚證,孩子會判給誰?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登記,你們就不是合法夫妻,只能算作同居關係,你隨時可以帶小孩走人。你帶孩子走,他確實可以去法院打孩子撫養權的官司,但是孩子未滿一歲,法律原則上是會判孩子跟母親生活,所以他如果去打官司,基本上會輸。

8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因為男方沒有生育能力,女方有生育能力,會判給男方的,你的確打不贏,我說的句句屬實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特殊情況,不是他贏定你,而是你贏定他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5個月大的孩子一般都是跟母親的。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孩子會判給誰????

11樓:草民學法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制。

2、對於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以判決給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對於哺乳期後的子女,男女雙方就撫養權歸屬發生爭議,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權益及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3、哺乳期內或2週歲以內的子女,如果母親一方存在嚴重的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有扶養條件和撫養能力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與其生活的,或其他嚴重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可以判決由父方撫養。

4、2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與其生活的,父方或母方存在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功能、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其生長環境對子女不利、己方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人民法院會優先考慮。

5、人民法院還會考慮雙方的綜合條件,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直系親屬有能力且願意幫助其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父方或母方哪一方存在嚴重傳染性疾病、賭博、吸毒惡習等嚴重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作出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撫養權歸屬判決。

6、如果雙方綜合條件相近,但是未成年子女隨祖父母一方或外祖父母一方生活時間較長,可作為將撫養權判決給父方或母方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7、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權就願意與父方生活或母方生活發表自己的意見,且人民法院會在判決撫養權歸屬時予以考慮。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34條、3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條至6條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們當地的法律吧?如果他們無法協商好,那可能還是要走訴訟,即使沒有結婚孩子的撫養權也是一樣由法院來判決的,一般來說是看誰撫養孩子對孩子最好,成長方面,一般看哪一方的經濟還有生活環境更適合孩子撫養,你爺爺奶奶看了2年孫女,跟孩子比較親這也是個優勢。

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你父親和繼母好合好散,把事情好好跟她商量一下:

經濟上誰佔優勢

感情上奶奶帶了孫女2年,孩子更適應這邊的環境——當然她也可以過來看孩子的

從她個人的角度說,單身女性帶孩子很不容易,不光是辛苦的問題,還有將來擇偶時候的負擔。她自己的兒子都是外婆撫養的,將來她自己要工作,辭職的話怎麼撫養孩子?不辭職的話這個女兒也給外婆帶嗎?

一個老人家,帶一個最淘氣年齡段的小男孩,還要帶一個3歲需要照顧的小女孩,太辛苦了吧?

能好好說,儘量就別上法庭,她可能是真的很愛孩子,也有可能是和你父親置氣,但客觀說,最理智、對孩子和她最好的選擇就是讓你父親撫養這個孩子。

13樓:天津市劉律師

雙方撫養子女條件基本相當。子女撫養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問題,可看多方面的條件,如子女生活環境、父母撫養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訴前與律師面談,制定適當策略,以爭取達到你的要求(是爭取子女撫養權或是不要子女撫養權)。

14樓:

具體的應該諮詢一下當地的律師,如今的法律很人性化的,只要你們能夠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孩子和你們在一起會更好的話,撫養權是會判給你們的,不過你們也需要認真思考一下,孩子到底跟著誰會笑出來!會更幸福!一定要以孩子的意願為主啊!

說實話個人感覺你們更有優勢,畢竟孩子一直是爺爺奶奶在帶的,孩子最小最辛苦的階段是你們這邊打理的,孩子對你們的感情更深厚一些,尤其那邊還有個需要照顧的孩子,條件還真是不如你們這邊,只要你們底氣足就能心想事成的,不要為這事鬧僵了,畢竟那邊也是孩子的親人,人心都是肉長的,能夠私下解決的就不要動用法律了,即便是明知道自己會贏也需要給對方留個面子的。

請問孩子會判給誰,如果我起訴離婚的話要多少錢,謝謝!

15樓:奔走的奶牛

1、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時時影響著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應盡力將自身具備的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提供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對方違紀違規受單位處罰、違法犯罪受到處理的證據等。

2、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看兩方面:一是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雙方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成員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實力,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爭取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當事人家庭裡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照顧孩子,這也需要向法庭說明。當事人可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繳稅單據,經營公司的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情況的證明,另外還可以讓自己的父母出庭說明。

3、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已滿10週歲,當事人應徵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對方,當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對於孩子的意見,只要求孩子寫書面意見,對方會提出異議,一般法官在這種情況下會單獨和孩子談談,聽取孩子的意見並做成筆錄入卷。孩子的意見對於決定其撫養權問題是很重要的,但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建議家長們向孩子講清利弊,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但千萬不能強制孩子做出選擇。

在離婚時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出於對孩子的愛,但是離婚本身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雙方一見面多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在孩子面前爭吵,甚至有些人直接搶奪孩子,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有一定的影響,雙方再一次搶奪,對孩子不利的影響更甚了。建議離婚的雙方找親友或者是直接委託律師與對方商談,避免爭吵的可能,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16樓:哭泣的羊羊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對於你的問題,我作答如下1、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據是夫妻雙方感情卻已破裂。

2、離婚的話,你有與第三者的通話錄音作為證據,符合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中其他判定夫妻關係已經破裂的情形,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以第一次判離可能性比較大,但是也有可能你們所在地法院為了減少離婚率,第一次不判決離婚,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在判決半年後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可以判決感情徹底破裂。

3、孩子不滿10週歲,一般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在孩子三歲之內以判決給母親為宜,孩子判給你的可能性非常大。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司法解釋規定,2歲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18樓:曾經依依不捨

孩子太小,你又有工作,只要能成功離婚,孩子一定會判給你的,你的問題不是爭奪撫養權,而是是否能成功離婚,如果男方不同意,要拖很長時間的,又耗精力又耗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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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辦法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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