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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2-02-15 14:45:12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個人認為公安機關處理的依據可能是《治安法》的這一條第四項 案由為尋釁滋事

另外你的問題有點沒看明白 「我們交了5000想事情過去就算了」 1、你們有沒有交錢? 2、錢是通過什麼方式交的,是交給公安機關還是私下交給被害人?

第二個問題很重要 如果交給公安機關 那就應該有相應的處理結果 比如由公安機關調節賠償對方 這樣就應該有調解協議等文書 如果是私下給對方的 那就不好說了 不排除對方吃了不認賬的可能

另外 尋釁滋事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不可調解的 也就是說如果公安機關把你父親等人的行為認定是尋釁滋事的話 只能拘留他們 而不能賠償了事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2樓:吸血鬼

對於這這種情況你只能先向公安機關申訴,之後可以找他的上級機關復議,或者如果申訴結果是維持原裁定,那麼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法上訴訟和復議都是不停止執行的,也就是說你老爸還要繼續被關著,可能最後人早出來了但官司還是打不完,中國的這種司法現狀很叫人無奈的。因此我覺得不行就再拿點錢找找人把這事兒平了算了,或者少關幾天

3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只要沒有經法醫鑑定,傷勢沒有什麼的,只有按照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的,好像是200元-500元,要是真的拘留老人,等出來你就可以告他們的,你最好找人去通融一下就沒事了。

4樓:肚裡有貨

當地公安機關應該有督查室或者直接聯絡他們的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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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女巫水雅

你的意思就是你按照老闆的意思領了錢,但是沒入賬。現在原公司律師依據證據領用支票的時候的一張領用登記以及現金賬試圖指控你侵占。

如果是支票的話,銀行方面應該有相應記錄吧。此外,你又沒有開支票的許可權。沒有老闆的簽字或公司印章,你如果沒有偽造變造支票怎麼開?

那麼,如果是經過老闆授權自然沒問題了。只憑公司現金流出方向不祥就試圖歸結為財務問題,我不認為他們能有證據鏈能證明。

「我家裡條件不好,又沒什麼人脈資源,找不到人商量,更不可能打官司啊什麼的,但是我怕他們要真的想搞我的話,我真的就欲哭無淚了。」他們沒事搞你幹麼,你又沒錢。而且他們想要形成完善證據鏈相當困難。

扯個題外話:

我認為那律師也說的不對,這個行為根本不是「侵占」公司財產啊,如果真的成立應該是盜竊罪。那律師應該是在嚇唬你吧。侵占公司財產罪應該是公司法裡的,但是那是針對公司董事、高管而言的。

如果是刑法上的侵占罪,我覺得沒有實際控制。如果行為成立應該是盜竊。(不過這個沒什麼實際幫助,因為不是此罪彼罪問題,而是罪非罪問題)我覺得他應該是在玩心理戰。

我認為你分析的方向有點偏頗。「但是據我自己的回憶照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兩種可能」幾乎沒有什麼幫助。簡單說就是老闆用了這錢,你沒用。

但是這個不是你需要舉證的,你不需要主張你沒罪,明白嗎。舉證責任在他們。(在扯個題外話,如果是刑事案件是檢察院介入,無論是盜竊還是侵占都應該檢察院介入。

如果始終只是律師聯絡你,還是可以比較安心的。民事案件。立案了才是麻煩。

)如果你仍然不安心。「他那邊的證據是我在領用支票的時候的一張領用登記,以及我的現金賬。」支票的**應該能追查的到吧。

如果有老闆的簽名或者公司的提頭什麼的。或者「我記得取錢的時候是寫的包工頭的身份證和他的名字,並且錢取出來後就直接由他拿走了」聯絡下當時包工頭。如果包工頭有現金往來,比如應當支付五萬賬面上沒有流出,那麼也可以推定支票是被其領走。

最後表達下我的觀點,不能證明有罪就是無罪,僅僅依靠領用登記就說明是盜竊不靠譜。在法律上個人認為證據不足。情理上,你和老闆溝通溝通。

在網路上問有什麼用啊,和老闆打個**是真的,說清楚絕對沒拿過。不過法律上這兩樣應該不構成證據鏈(只證明你取了,不能證明歸你所有了)。

希望能有所幫助。

6樓:

照你所說,所有的證據都很不利,有出帳卻沒有資金流向,如果真進入訴訟程式,你機會沒有機會。建議你跟你老班好好溝通一下,如果他能想起關於這五萬元的事就好說了,其不追究了就好。實在不行你就好好回憶那筆錢的去向,爭取能找出些認證物證的,不然僅憑你所言是不足以讓人信服的。

依你說,你記錄了領取這筆錢並有記錄,那就可以具體到這筆錢實際使用的時間,可以建議你那公司查一下那段時間大筆資金的往來記錄,到期債務什麼的,也許能有點頭緒。這件事也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真的挺難。如果實在沒法說清楚,和你們老闆私下解決吧,別走訴訟程式,侵占罪坐實了的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小兒科,告訴你,律師是沒有權力調查你的。現在都距離事情三年了,為什麼沒有及時調查這種情況?當時你交接的時候已經是很具體清楚,所以,如果那個律師幫著起訴到法院,你不用害怕,他的證據可信度不高的。

這是公司內部管理出現的問題,不必擔心。

8樓:濰坊律師徐振才

建議你委託律師幫你處理,積極維權,濰坊律師徐振才解答。

9樓:匿名使用者

本案的舉證責任在於對方,只要法院認為他們那不出有力的證據 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並且你交接時也當面弄清楚了的。萬一。。。感覺到了對自己很不利的時候 就雙方協商 解決吧

看看其它案例 應該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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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今天wj心情不錯

你同學這種應該不是那種全職的工作吧,如果是認定為非全日制用工的話,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這個單位,要回應發工資。

具體參考一下法條: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乙個或者乙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11樓:視界風向標

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只有通過法律途徑了,但是因為效率的問題,建議你著眼長遠,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因為小事情勞心費神,到頭來定是得不償失。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有合同?如果有合同,教學內容變更,就是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合同內容。既然是提出了變更,就是用人單位解除了原合同。

所以,用人單位違約在先。協商不成,是不能成立新的合同。對舊的合同的違約責任,沒有影響。

你可以向用人單位說明上述理由。

如何對方仍然拒付工資,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我是北京高巨集道律師。

13樓:呼延思煙

第一,因為你同學跟暑期輔導班之間是暑期短暫性的勞務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適用合同法。

第二,暑期輔導班負責人中途變更合同內容,屬於違約行為,如果雙方無法達成變更後的合同約定,那麼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三,因為是暑期輔導班的負責人的先行違約行為而導致原來的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其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其自身負責。所以你同學應該可以得到工資。

最後,最好就是讓你的同學和那個老闆好好的溝通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有關的調解機構進行調解,還是不行的話,那麼只能訴至於法律,但這個耗時耗力,慎重選擇。

14樓:

這要看當時是否簽訂了合同:

1、如果簽訂了合同要看:第一,教學內容的變更是否是引發工資變動的直接因素;第二,家教的離職條件。

2、如果沒有簽訂合同,你的同學就要舉證證明跟輔導班建立了相關勞務關係,並證明以下幾點:第一,勞務報酬的計算方式和計算方法;第二,提供勞務比如課時證明;第三,輔導班未發勞務報酬部分證明及計算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暑期工嚴格意義上來講與用人單位不屬於勞動關係,而屬於勞務關係,因此你的同學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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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匿名使用者

民 事 起 訴 狀

原 告:

住 所:

郵 編:

電 話:

被 告:

住 所 地:

電 話:

第三人:(貸款銀行)

住所訴訟請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告返還原告支付的所有房款,並支付違約金 (根據合同約定計算)。

2、判令解除原告與第三人訂立的借款抵押合同,相關的違約責任由被告承擔;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年*月,經原被告就買賣*市*區*路*號房屋之事宜,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嗣後,原告為購房與第三人簽訂了借款抵押合同。原被告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約定,房屋質量要達到*****,但是,交房時發現*********************,被告的行為已造成原告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嚴重違反了雙方合同的約定,根據合同第*條約定,原告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要求被告返還原告已支付的房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因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解除,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借款抵押合同已無法履行,請求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16樓:

我是律師,你想請我幫什麼忙。

17樓:暴瓏寒訪曼

協商不成,報警,他可以構成盜竊罪。

(因你弟弟不夠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18樓:勾仕實玉瑾

這個應當算盜竊罪

如果你弟在每次劃錢前跟對方都有約定,

則兩人都形成盜竊 的共犯

只是你弟因不滿18周歲不負刑事責任

對方已經觸犯盜竊罪

19樓:王順沃颯

就你所述,1、算

觸犯法律;2、可以報警。

20樓:貿旋兆冷霜

這錢轉過來,是你弟用了,關他何事。要報警,也是抓你弟弟,他頂多算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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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匆匆過客——甲

這件事情,如果你所說的都有證據證明的話,跟你沒關係,你不怕麻煩,他告讓他告去好了.一般情況下會調解結案,賠多少錢,那看你的底線和對方的要求了。要想少賠或者不賠錢,態度一定要堅決,你沒有錯,也不會賠一分錢,讓對方明白在你這裡得不到好處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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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勞動合同不太清楚。我國 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根據你所說的事情,你完全可以向單位申請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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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過客 甲 這件事情,如果你所說的都有證據證明的話,跟你沒關係,你不怕麻煩,他告讓他告去好了.一般情況下會調解結案,賠多少錢,那看你的底線和對方的要求了。要想少賠或者不賠錢,態度一定要堅決,你沒有錯,也不會賠一分錢,讓對方明白在你這裡得不到好處比什麼都好 要就你所說的這些的話,應該是個意外,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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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抱歉,原來你還有這個比較完整敘述問題的提問,那俺之前的可能有些不對題了,怕上乙個誤導你,重新一下吧。怎麼會提問兩個,乙個完整 乙個不完整?2 看來,雖然僅800有欠條 其餘的部分沒欠條 但對方承認全部債務是5000元而不只800元這一點並無異議。因為有錄音在,有對方在一審法院親口承認欠款是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