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回首拂紗現婉嫣
確實是人品不好,當時和前任在一起談戀愛,你為他花錢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那麼現在分手了,你找他要錢就是不應該的,她願意給你是情分,他不願意給你是本分。
2樓:帶你看小老虎
我覺得確實是你的人品有問題,因為你們兩個人曾經在一起的時候,花錢是不分你我的,那麼現在分手了也不應該去管前任要回自己花過的錢。
3樓:網友
找前任拿回花過的錢,確實是挺市儈的。而且當初你給前任花這些錢的時候是自願的,屬於贈與的行為,所以也沒有權拿回來。
4樓:光勝
這種人不是人品不好,而是堅持自己的原則,為什麼要他花那麼多錢拿貨,這也屬於正常。
5樓:強勢呵呵哥
我個人覺得兩個人互相找錢才是最終的症狀,如果乙個人找錢乙個人花錢的話,真的太不公平了。
6樓:德葉孤吉
應該不是玩玩,畢竟這樣的人可能有他自己的想法,反正我是沒這樣做。
7樓:小白梨哎吆喂
我感覺這個還是要看你給他花的什麼錢,如果是那種非常珍貴的可以要回來,到時說如果是那種比較小的那種可能就會感覺你這個人很小氣。
8樓:惠芷藍
我覺得的確是有點人品不好吧,難道你跟人家處物件之後所有的花銷你都會找人家要回來嗎?我感覺這樣做會讓人覺得幸好跟你分手。
9樓:年輕少狂
這樣的人人品確實不怎麼樣,而且沒有一點羞恥心。
10樓:天啟星辰
找前任拿回花過的錢,並不是人品不好,我覺得這麼做應該的事情,其實借別人的錢就要去還。
11樓:愛跳舞的尚大胖
不一定是人品不好,只是這麼做確實是不太合適,因為畢竟曾經在一起過,也曾經為對方付出過。
12樓:令狐沖任盈盈
我上回也找前任拿回還過的錢,其實也不是沒報,是因為我們覺得給她花錢太冤枉了。
13樓:網友
找前任拿回花過的錢是人品不好嗎?既然花出去的,就不要再去,要比較好一點,這樣會讓人覺得你比較大度一點。
分手後,我問前任要錢了,我是不是人品很差,心胸很狹隘?
14樓:阿肆聊生活
不是的。
分手後,要不要向前任要錢,得看具體情況吧。
借給對方的肯定得要回來,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吹來的。感情不在了,麵包不能也丟了吧。
贈予的就別要啦。到底對方陪你渡過了一段美好時光,給予了你或多或少的快樂。現在陪聊還收費呢,人家的時間,青春也是值錢的。
總之,愛錢就不要愛面子,愛面子就不要計較錢。
如果覺得失去了錢心裡難受,就心安理得的去要。活得瀟灑點,不要糾結別人怎麼看。
挽回前任的方法:
1、不要糾纏,接受分手現實!
這點很重要,接受你們已經分手的現實,不要一昧的糾纏下去!讓自己冷靜一下,理清思路,同時也給對方乙個冷靜的時間。
2、提公升自我,時刻關注對方。
提公升自己是必然的,因為只有提公升了你的魅力,才能更好的吸引對方!時刻關注他當然是為了預防情敵的出現!
3、打造好自己的朋液亮友圈。
好好營造自己的朋友圈,給朋友們乙個你失戀了,很上心,雖鬧搜寬然很傷心但是我還是努力過得好好的,我努力了但是還是忘不了他。嗯,這樣乙個逐條進展的設定!巧妙地從側面向他展示你對他的愛,他也可以從朋友圈裡看到你的改變!
4、不要和朋友抱怨他的不好!
分手了,朋友都知道你們的狀態,問怎麼回事的時候,千萬不要說他怎麼怎麼不好,不然以後漏缺你們復合,萬一哪天戳漏了,他心裡會很不舒服。
給前任的錢可以追回來嗎
15樓:創作者
給前任的錢一般是不能要回來,戀愛消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因為戀愛時的消費是當事人的一種日常支出,當時消費了不能返還,戀愛鉛棚返是送的和旅禮物是贈與也不能主張讓對反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槐飢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給前任的錢能夠要回來嗎
16樓:律臨毛安妮
如果給前任的錢如果不是借款性質的一般會認定為贈與,不能要回來。除非具備法定撤銷贈與的情形。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給前任的錢能要回來嗎
17樓:孫旭權
給前任的錢是否能要回來的確認方式:如果不是借款性質的一般會認定為普通的戀愛贈與,不能要回來。除非具備法定撤銷贈與的情形。
或該財產系雙方以結婚為前提而支付的彩禮,只要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都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給前任的錢能要回來嗎
18樓:程炎
法律分析:如果給前任的錢如果不是借款性質的一般會認定為贈予,不扮如高能要回來。除非具備法定撤銷贈與的情形。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廳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橡源。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給前任的錢怎麼能要回來
19樓:
摘要。如果給前任的錢是屬於借款性質的話,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給前任的錢是轉賬,且帶有特殊含義的,一般會認定為贈予,這部分錢在分手後是要不回來的,就算起訴了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援。
給前任的錢怎麼能要回來。
如果給前任的錢是屬於借款性質的話,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給前任的錢是轉賬,且帶有特殊含義的,一般會認定為贈予,這部分錢在分手後是要不回來的,就算起訴了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援。
還能要回來嗎,只有轉賬記錄。
親,那就要不回來了。
其實能否要回給前任的錢,一要看前任的態度,二要看錢款的性質怎麼認定?如果在分手後,你去找前任主張要回之前的錢,主張合理且與前任協商一致且前任同意的情況下,這個時候前任會把錢返還給你。如果不能與前任協商一致,還想要回以前的錢,那就要不回來了。
親,可以去找他談談,協商一下看能不能要回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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