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個問題應該你自己總結一下自己的原因,當然可能也是老闆對你有所偏見,本來你做事非常的正確,但是因為你過去,在老闆心目中留下的不好的印象,讓他對你存在某種偏見始終認為。你會做錯事,別人不會做這樣對你非常不利的,你要拿出總證據來證明你是。證明幾次你是對的,讓老闆確實認識到他對你的。
偏見是錯誤的,這樣才會逐漸逐漸改變,當然,這份需要你長期的努力不是一兩件事情能夠證明的。吃了希望你認認真真做事,勤勤懇懇做人,通過長期的努力總會得到人們的認可的,包括老闆也會對你刮目相看。祝你好運!
2樓:由恬謐
別人有錯,老闆說不說那是別人與老闆之間的事情?與你沒有關係,老闆說你那你就要自我反省一下,如果真是你的錯誤,你就要及時改正,好好的努力工作,把事情盡力做好,把工作做好,如果不是你的錯,那就是老闆無中生有,雞蛋裡挑骨頭,那你就沒有必要在這裡工作了,要果斷的辭職,找一個適合自己的單位,適合自己的工作,努力學習,好好工作,做一個對單位,對社會都有用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事我也遇到過,同樣犯錯誤不說別人,老是說你,原因有兩個:一是老闆比較器重你。二是你可能做事很讓老闆失望。
放平心態反思一下自己,如果自己做得不好,老闆說是應該的,換位思考,就能理解老闆。
4樓:仲甫
**不離十,想讓你自己辭職了。一般來說,要麼就是覺得你對於公司沒那麼重要,要麼就是其他人更有關係,所以老是說你,就是想逼你走。
5樓:菜務總監
這個是看你不起,你就堂堂正正拿事實來打他臉!
6樓:貓宸
儘量少犯錯.讓他找不到理由。
7樓:棟雲霞
不一定,可能老闆是對你更加嚴格,更看重你的能耐,不一定是非要逼著你辭職。
8樓:染指毀終身
也可能是想培養你 所以對你要求嚴格?不好說看自己感覺 如果感覺自己一直被針對不開心 在能保證自己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辭職不然還是算了 畢竟簽了合同就算想你不提能怎樣
老闆叫我做一些我認為是錯誤的事情,老是這樣,我不想做了,想辭職我該怎麼和老闆說?
9樓:豆牙加油
外面的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所以我要辭職,我想做我認為對的有意義的事情
辭職的時候怎麼跟老闆說比較好?老闆人很好,對我也不錯,所以現在想辭職但是不知道怎麼說更好
10樓:熾情天驕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1、既然老闆人不錯對你也不錯,只要你的辭職理由真實,老闆一般都會理解的。你可以想說一些感謝老闆栽培等等一些話,然後告訴你實際的困難或者請他對你的選擇(辭職理由)提出建議,如果只是一時可以先從請假開始,然後再跟他告訴。
2、不管你什麼時候辭職,一定要給他充分的時間找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打算辭職了,不能因老闆對你不錯,你就遲遲開不了口,不知道如何去說,其實,再難說的話都是人用嘴說的,你只要把你真實離職的想法,以正常的一種態度跟你老闆交談,相信,你老闆會理解和支援你的,但是,你也要聰明點,如果公司為培養你,為你付出了很多培訓費之類的,你要按照要求,退還給公司,祝你好運
我想辭職但是我不好說老闆是我親戚,我應該怎麼辦啊?
12樓:水6元
親兄弟都曉得明算賬,你進單位工作拿工資事先與親戚老闆說,現在不想幹了同樣應當告知親戚老闆拿工資走人才在理。因此,用人單位的老闆是勞動者的親戚,勞動者想辭職有兩種方法處理。一是勞動者首先當面告知親戚老闆自己想辭職之事,雙方協商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二是雙方在協商辭職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能被動選擇依法向用人單位履行辭職提前30天告知義務來進行解除勞動合同。力求在親戚面前做到先禮後兵,尊重親戚關係在先。
勞動者依法履行提前30天告知義務辭職,是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是親戚老闆的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接著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要考慮的是:你遇到的處境是不是通過換工作就能有效避免的,如果換工作也未必能解決這個問題,那麼就要慎重選擇了,現在私營企業佔大多數,老闆“一言堂”,一個人做n個人的活是非常普遍的,我個人覺得換十家單位可能也是所謂的“沒有一點自由和隱私,沒有人權”的……
去留問題的關鍵是在於這個崗位是否更有利於你將來的發展?你必須對自己有個職業規劃,如果是有利於你發展的,那就好好在裡面幹,積累到足夠的資源,為將來作好充分的準備,如果這個公司沒什麼潛力和前途,也學不到什麼本事,那不如趁年輕,一邊工作一邊開始找一份新的工作。
不要顧慮那麼多了!你好了別人也會為你高興的,你說呢?
14樓:左焮榮
關係不錯是不好說,我剛剛辭職,跟領導關係相當好了,而且她現在還有身孕,我也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說了,理由是要離開現在的城市去上海,領導很支援我。如果你的理由不是跟老闆賭氣或者誤會,老闆一般都不會攔著你的,尤其是你的親戚。照直說,千萬別猶豫,這個過程太煎熬了,我的這個時期剛過去(*^__^*)
想辭職,可老闆很器重自己怎麼跟老闆說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發離職申請郵件
2、需要離開一段時間
3、想要回老家去發展
4、委婉表達去意
16樓:
老實說,什麼專業不專業的
自己喜歡就行了
也不定非做業務或非做設計
家裡人擔心是多餘的,他們從沒考慮在設計院
也很難混,你也很嫩,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
但一點,如果決定了,就義無反顧走下去
決不後悔
17樓:sanying_綠
如果家裡找的設計院確實很好,你已經打算走了,可你覺得老闆不錯的話,可以私自請老闆吃一頓飯,提出辭呈.
至於結果嗎,你肯定是可以走的,但老闆會不會生氣,能不能成為朋友這就不是你能左右的了.如果你的老闆為人心胸寬闊他會理解你,畢竟人各有志麻,這樣自然也可以做朋友,但他如果因為這個生氣,心很狹窄你也沒必要計較,反正分道揚鑣了.你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
不是嗎?
18樓:7千煩惱風
才三天…孩子,你真的想多了
19樓:失落之眼
就說你想飛得更高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