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下設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與子公司籤勞動合同,這樣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7-24 00:08:5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關聯企業,只要你能證明他們的關聯關係,以及你的實際用工關係和勞動關係,即使糾紛發生了,還是可以依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的。記得保留收集相關的證據。

縱橫法律網-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周文兵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屬於外派,你有籤外派協議嗎?或問下人事你的工作是怎麼分配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影響,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這樣算來你該慶幸和子公司簽了合同。無論總公司之下分公司的級別比子公司高還是比子公司低,都不影響你的事實勞動關係,安排你到分公司工作的比如調動通知、交流計畫以及分配介紹信等你應該加以儲存,注重平常證據的保留,以備萬一。但是具體在那裡勞動就沒有必要的過於操心了,不過你必須弄清楚你的工資是子公司給你發還是分公司給你發,小心子公司給你安排的是勞務派遣!

4樓:大師庫

勞動合同你看一下,是否有勞務外派字樣。

工作不易啊。你問一下你們的人事怎麼回事。

5樓:山東青島王律師

不合理。一般就忍了,為了工作。

是否糾紛,難說。不過,日常工作中保留相關工作證據,以備萬一。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職工需要解除與母公司勞動合同後再與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乙份三方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都是合法的操作。

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變更工作單位的,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也就是在新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計算經濟補償,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經濟補償年限內。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7樓:勤勞的老克

公司新設立了子公司,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職工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要求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因而是不合法的。

8樓:月光下的星期

需要的,因為勞動關係發生變化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非常有必要。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所有的工資福利不變,以及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10樓:方實天

一般來說變更勞動合同主體即可,和社保那邊先協商一下。

在公司總部上班,簽訂的卻是子公司的勞動合同有問題嗎? 10

11樓:微風

在公司總部上班,簽訂的卻是子公司的勞動合同,勞動者需要確定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如果勞動關係的主體是子公司,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到公司總部上班,那麼勞動合同和子公司簽訂是沒有問題的,否則,勞動者可以要求和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12樓:安啦

勞動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關鍵看你們談的時候是應聘的哪家公司的哪個職位,需明確。依照《公司法》相關規定,子公司對自己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應綜合審查子公司的履約能力。

13樓:在沙漠裡的鯨魚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2、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納社保費。 3、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該單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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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 可以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分公司被公司撤銷 依法責令關閉 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 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出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