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工作了,是辭職以後再找下家比較好,還是邊工作邊找比較好

時間 2021-08-11 18:08:05

1樓:小菜哦

建議是邊工作邊找比較好,因為你想辭職,無非就是幹不開心還有待遇不平等,或者是自己看不到發展前景等等,但是你要為自己負責任,要清楚知道自己的短板,你不考慮好就辭工,會增加你個人找工作的成本,人也會變的很焦慮和浮躁,所以要邊工作邊找比較好。

首先職場很現實,不管你去哪家公司工作,其實公司最看重的就是你的能力。因此在辭職前,你一定要好好想想,自己有哪些比較出眾的能力。這些能力,能不能支撐你得到一份好的工作,讓你在新公司繼續發光發熱。

這時候,如果你意識到自己好像沒有什麼比較出眾的能力,那麼最好還是先靜下心來好好提升自己的能力。等到你有能力了,再選擇辭職也不遲。

其次是多數職場朋友們,並沒有太多的閒錢供自己瀟灑地、慢慢悠悠的去找工作。求職的過程也是有成本的。如果這個階段我們處於辭職狀態,沒有了現金入賬......

多數人會知道此時會多糟糕!

還有雖然“騎驢找馬”在大多數員工和管理者看來都是很反感的一件事。很多人會覺得找好下家再辭職是一 件很不道德的事。也許這只是站在企業的角度看待跳槽這件事。

但是換位思考,站在員工的角度。如果要跳槽,等你辭職之後再開始找工作。至少需要3個月、半年時間,也許還在這期間你是降低了自己的標準、或者你找到了和以前相差無幾的工作。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個人喜歡了,如果沒有錢,家庭條件一般,那只有邊工作邊找工作了唄。

3樓:數中來數中去

當然是先找到下家再辭職比較好,因為找到理想工作不是三兩天就可實現的事,可能需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而如果你已辭職再去找工作,那麼你就自然的會受到生活壓力的影響,在錢袋空空的情況下,很難有耐性找到如意的工作。

4樓:

邊工作邊找比較好,因為這樣掙錢過程不會斷,自己生活***。

5樓:摩欣彩

有些人不把這份工作辭掉,還有後路就很難找到,其實覺得合適的工作不把自己逼到一定份兒上是不可能找到的,不過還有一種人比較自信,先辭職再找工作,很瀟灑很瀟灑

6樓:

我覺得還是邊工作邊找,省的到時間找不到好的工作,這樣你就有充裕的時間找了,但是我覺得如果沒有特別不順心的事,最好不要換工作,畢竟新的工作還要一定的時間去適應,從前的工作已經熟練了。

7樓:

邊工作邊找比較好,這樣可以保證自己的經濟*****

8樓:卑天戎

還邊找工作邊找下家比較好呀。

9樓:小李飛歡

邊工作,邊找,你找到合適的,然後再辭職。這樣比較穩妥。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10樓:一切隨緣

不建議裸辭,想好下步怎麼走再辭職比較好

想換個工作,你說是先辭職後找工作,還是找工作後辭職的好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邊工作,邊找工作,找到比現工作好的了再辭職

12樓:

如果找到新的工作,肯定要先去幹幹,但是舊的工作有可能要你交接,所以還是先辭職了再去找比較好。

13樓:來自花山謎窟負責的小鹿斑比

看你條件而定,多半是先我到工作再辭職

14樓:匿名使用者

靠自己情況吧!不缺這點錢就遲了再找

想換工作了,是找到好的再換,還是先辭職再找新工作?

15樓:匿名使用者

面對現實,不說大道理,自己的前途,自己來把握

.當我們追求理想時,當然不能忽略了實際問題。 最完美的是能將理想和實際相結合,

找一份你最愛的工作。 當理想和實際有分歧時,你要分三步走。

1)面對現實,只要能得溫飽,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從中得到物質的享受

2) 從實際出發,做你不是最喜愛的工作。把不愛做的工作做得“足夠好”,然後再說去追逐什麼理想。

3)逐步實現理想,做你不是最愛的工作,而在你不愛的工作上拚命,

賺夠了錢,解決了吃飯的問題,再去做你最愛的工作。 。。。

.理想與實際是可以兼得的。但是你必須有計劃,必須付出,必須執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所以不能說什麼工作好什麼工作不好。

許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實都是從小事做起,兢兢業業,然後才取得成功的。

一個工作只要你喜歡,而且這個工作又特別適合你,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你的長處,

那麼,這就是個好工作。我不太贊成找不到工作就不就業的做法。在就業的同時能實現擇業當然好,

但是,在就業形勢比較嚴峻的形勢下,很難在就業的同時實現擇業。

在這種情況下,先就業後擇業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這個過程中你會發現自己積累了好多社會經驗,

積累了許多職業技能,而現在企業越來越看中經驗。所以先積累經驗,

這也有助於你以後找到更為理想的工作。 打工,實踐,積蓄,有一定條件後自己發展。

應該說哪一行都不好做,只要努力哪一行都能做好!

.祝你成功!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您還在職,再找到好的工作就是跳槽,如果您辭職以後再去找工作,可以理解為你在家待業找工作,雖然性質是一樣的,但是從這兩個方面對比來說,說明前者的優勢明顯一些,找到好的工作再換也可以有較長時間對下分工作有個理性的思考,如果辭職後找工作,時間久了找不到好的工作人容易急,就會降低自身的條件,對以後的發展也沒有好處。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還是先做著,找到了在辭職了,正如樓主說的,月薪都不夠生活,從這點就能看出現在的消費什麼都比較高,況且你能保證你辭職了你就能馬上找到工作嗎?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8月在一家網路公司上班,做了一個多月不是很爽,就辭職了,心想工作**找不到了。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找到工作。

所以現在用錢都還得找家裡要,真的都很不好意思。所以後悔了。呵呵,說了這麼多,我只想說工作不難找,適合自己待遇好的工作就難找了。

啊,我也該奮鬥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如果不理想的話還是先不要辭職等找到 理想的工作的時候在辭職比較好些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先找再辭了,凡事為自己留條後路嘛

想問一下,想換工作是找好下家再辭職還是裸

20樓:濤聲海韻

想換工作是找好下家再辭職還是裸辭,這個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但是最終一個標準是:辭職難度和找工作難度相比較。如果是找工作很難,辭職並且得到批准很容易,那麼就應該先找工作,反之,則應該先辭職。

除非經濟不緊張、對工作不是很迫切,否則每個人都希望在這家單位離職,馬上到下一家單位辦理入職,來一個“無縫對接”。

但是,既然有手續,就需要程式,需要時間。而勞動合同法是不允許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員工通常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如下:提前三十天(試用期三天)書面提出離職申請-->同意離職-->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辦理工作交接-->公司財物、檔案資料及清償債務-->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時間一般最快也要一個月以上。當然也有可能急辭。

相關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1樓:馨味飄伶

建議找好下家再辭職,裸辭風險太大

想換工作,是找到好工作再換還是先辭職再找新工作?

22樓:手機使用者

面對現實,不說大道理,自己的前途,自己來把握

.當我們追求理想時,當然不能忽略了實際問題。 最完美的是能將理想和實際相結合,

找一份你最愛的工作。 當理想和實際有分歧時,你要分三步走。

1)面對現實,只要能得溫飽,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從中得到物質的享受

2) 從實際出發,做你不是最喜愛的工作。把不愛做的工作做得“足夠好”,然後再說去追逐什麼理想。

3)逐步實現理想,做你不是最愛的工作,而在你不愛的工作上拚命,

賺夠了錢,解決了吃飯的問題,再去做你最愛的工作。 。。。

.理想與實際是可以兼得的。但是你必須有計劃,必須付出,必須執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所以不能說什麼工作好什麼工作不好。

許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實都是從小事做起,兢兢業業,然後才取得成功的。

一個工作只要你喜歡,而且這個工作又特別適合你,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你的長處,

那麼,這就是個好工作。我不太贊成找不到工作就不就業的做法。在就業的同時能實現擇業當然好,

但是,在就業形勢比較嚴峻的形勢下,很難在就業的同時實現擇業。

在這種情況下,先就業後擇業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這個過程中你會發現自己積累了好多社會經驗,

積累了許多職業技能,而現在企業越來越看中經驗。所以先積累經驗,

這也有助於你以後找到更為理想的工作。 打工,實踐,積蓄,有一定條件後自己發展。

應該說哪一行都不好做,只要努力哪一行都能做好!

.祝你成功!

23樓:叔瑪夕媛女

如果您還在職,再找到好的工作就是跳槽,如果您辭職以後再去找工作,可以理解為你在家待業找工作,雖然性質是一樣的,但是從這兩個方面對比來說,說明前者的優勢明顯一些,找到好的工作再換也可以有較長時間對下分工作有個理性的思考,如果辭職後找工作,時間久了找不到好的工作人容易急,就會降低自身的條件,對以後的發展也沒有好處。

24樓:咎奕聲改燕

你要明白,所有的企業和公司裡面上班。

都要明白這樣一句話

剩者為王

而不是勝利的勝,所以做任何事情,多考慮!

如果實在是厭煩了工作,換種心態,態度對你的工作很重要!

因為每個人工作都有一個目的和目標,你只要相信,我是為自己而工作!

沒有必要去記住那些不愉快的壞事,何不把多餘的時間留下來想想,在這個企業做了這麼久,有多少驕傲和高興的瞬間,有哪些兄弟,哪些姐妹.....等等

如果實在是做不下去了,打定主意要換的話,我建議你還是“騎馬,找馬,比較好一點”

沒有工作,再去找工作,那種壓力,有點不好受

也許你沒有經歷過,現在金融危機的影響,市場不景氣,其餘的招聘市場我不是很清楚!

今年武漢的幾場招聘會,我是親眼所見,每天都有上10萬的大學生,去招聘會現場,而現場只有2000多以點職位...

當時一個裝飾公司的文案,幾乎就接到了300多份的簡歷,其中的高才生,幾乎就接近一半.....

甚至,還有一個本科生為了一份工作,排了8個小時的隊

到晚上,11點多別人工作人員準備關門的,他告訴那工作人員:“我吃了兩餐的熱乾麵,排了8個小時的隊,你們能不能給我5分鐘的時間呢”

工作人員,很同情和看好那個大學生,給了他機會,但是由於排隊時間過長,心理準備不夠,激動等各種原因,未被錄取......

該如何,我相信你應該比我更清楚了!

想跳槽,是裸辭還是找好下家再辭職

一見郭襄誤此生 找好下家再辭職,每個人都有跳槽的可能,難道都要裝作有職業精神的裸辭,才是對得起公司和自己嗎?反倒在求職找工作時,大家都預設了大家騎驢找馬這樣一個事實,如果你是裸辭的人,說不定還會引起歧視,會被誤認為是犯了什麼不得已的錯誤,才會著急辭職。首先,裸辭是對不起公司的。你都沒有給公司一個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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