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人事經理的崗位職責是什麼?負責籤勞動合同和保管勞動合同嗎?職責有負責簽訂勞動合同而自己未籤,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的,一般仲裁不會支援。
2樓:深邃還美妙的小雛菊
您好。提問。
怎麼處理,能要求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嗎。
1、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雙倍工資。人事經理作為一類特殊群體,其對勞動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遠遠高於一般的員工,也深悉《勞動合同法》對於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對單位苛以什麼樣的不利後果,因此,即使公司未主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其本人也應當提出與公司簽訂;而且這類人是勞動合同簽訂事項的負責人,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顯然是其本人在主觀上存在著較大的過錯,其本人應當承擔其個人過錯產生的不利後果,而非歸責於公司。按照這樣的邏輯,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其雙倍工資。
2、如果人事經理要求過有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負責人拒絕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人事經理盡到了自己的告知義務,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理應支援。
3樓:網友
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支付雙倍工資,加大了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是對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處罰。
然而,在實踐中,卻出現了一類特殊群體---人事經理,這類專門負責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如果其本人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責任在誰,公司是否需要向其支付雙倍工資。實踐中,類似的案件不斷湧現。
4樓:網友
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個人覺得公司和經理都有一定責任。
5樓:魯富貴肖鳥
如果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手續是人事經理負責的,沒有其他部門參與,則相關責任由人事經理自己承擔。如果需要其他部門參與的,則公司承擔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後果。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卻產生了勞務糾紛這個怎麼處理?
6樓:簡簡單單
1、未籤合同超過乙個月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
2、如果貨物丟失,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是員工的原因造成的,而不支付員工的工資,員工是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
7樓:網友
一、丟失貨品是否應當賠償與簽訂勞動合同與否各是乙個法律關係,關鍵是看員工是否有過失以及過失大小,按照責任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果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籤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強制性規定,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主張用人單位從用工滿乙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三、丟失貨品應當承擔的責任和二倍工資是不同的法律關係,互不影響。
人力資源經理發生勞動爭議法院不予支援
8樓:隆高濮陽曼容
仲裁委和法庭的認定都是錯誤的。
但是,你自己肯定不能與你自己籤返李合同漏譽遲,事實上你也沒有這樣做。
對於勞動爭議來說,工資必需證明這些勞動合同是虛假的,否則虛飢經應當作為證據適用。
9樓:獨冬彭陽羽
仲裁「胡說」法院「胡判」。
人事主管。也是勞動者,不是法定代表人,勞動合同應當由。
企業法定代表人。
與勞動者簽訂,包括。
人銷山事經理。
在山斗碧內,仲裁連主體都沒有分清逗舉楚。
10樓:王正富弘厚
公司與所有人寬如都沒簽還是就是你。
如果跟所有槐早人或很鉛巧雀多人都沒簽。
我認為有足夠的理由勝訴。
如果只有你乙個人。
不知是不是仲裁時。
例如工資條。
加班證明。拖延工資證明等證據不充分。
公司的人事經理未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11樓:法妞問答**諮詢
(一)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兩倍的工資及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何證明人事經理不籤合同不是自己的過失?
12樓:輝明伍
你是人事經理?還是員工?要證明「不是自己的過失」,這個「自己」是指哪個?是。
指人事經理,還是員工?所指不同,相應的證據就不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老闆明示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4樓:網友
請問你是勞動者這邊還是用人單位呢?
我是做人事的,到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無故想勸退我,我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你應當知道,公司可以勸退你,這是一種規避法律的做法,但你也有不主動辭職的權利,只要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就沒有權力逼你走,你一定不能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否則正中公司下懷。如果公司強行解除你,就構成違法解除。你現在能夠做的就是以靜制動,等待下文。根據 勞動合同法 沒簽勞動合同超過...
籤勞動合同,籤勞動合同,長好還是短好
合同整體是有效的。但是修改過的地方,如果能證明使對方在未經你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那麼修改的條款是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是有效的。合同有效的要件是當事人具有主體資格,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達成合意,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除修改的地方,其他合同條款都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且達成了合意,那麼這些條款是有...
沒有勞動合同 辭職有補償嗎,未簽勞動合同辭職 能否要求補償
沒有,入職不到一年,沒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任意情形,辭職可以要求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