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235哦默默
我感覺這種情況你應該給物業打**,看看是不是他們幹的?如果是他們幹的違法違規也不太清楚,應該是跟這個。物業公司或者是住宅這什麼有關係吧,應該也不算什麼違法行為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共面積都要分攤,物業管理費可以少繳納。
3樓:聆聽心情
這種情況肯定是違法的,你要找到物業,然後跟那些人說一聲,這樣做是不合理的。
4樓:在浮山去買菜的海鵰
住宅小區電梯間內過道有人擺放裝置佔道經營,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因為占用了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侵害了其他住戶的權益。可以向物業公司投訴,由他們出面清理。
5樓:養蘭大叔
占用公共空間肯定不合法的,你可以叫城管來把他收走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住宅小區除了你居的面積外,小區空曠的面積都是業主所有,在電梯過道內有人放裝置佔道經營肯定是違規的,雖說電梯過道,那也是消防通道,這種情況一定要物業解決, 如果不見效果,那只有請消防,公安協助解決。
7樓:匿名使用者
到物業公司去投訴,或者消防隊投訴,長時間占有應急消防通道。
8樓:
違規肯定是違規,對安全有隱患。應該讓物業管管
9樓:
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禁止在公共場所特別是樓道等交通要道堆放雜物。
10樓:狂狂來逛逛
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侵占了公共面積還可能帶來消防隱患。
11樓:我哦加
當然了,不過這個只是物業管理的問題,可以讓所有的的東西都清理走,找個地方堆起來。
12樓:牽著蝸牛散踄
應該是違法的,可以向物業反應一下,畢竟安全第一
13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現在在清理佔道經營的商販,全部清理還城市乙個好的空間
14樓:農家牛
這是絕對不容許的。找物業來管理 。過道是消防通道 。一定不能被占用。
15樓:漫崖枋
這個不能說是違法違規嗯這個是道德問題
16樓:爬過四季的小蝸牛
可以向物業投訴,影響大家的生活
17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違規,可以找行政執法,或是物業來管
18樓:
這種佔道經營當然違規了
開發商有權買賣地落車位嗎,這個合法嗎
19樓:娛小達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位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產權歸開發商;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出租等方式約定。
因此,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用來買賣是沒問題的,關鍵是看合同對車位如何約定。
當初購房合同上寫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車位」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要依合同的具體情況解釋,至於具體**,原則上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
20樓:枯澤娛樂
個體女司機是神一樣尋常的存在,顯著細緻地倒了十幾分鐘的車,為何仍舊蹭住了?!只不外是出門買個菜,為何我的車插進了菜場?!不便是在地落車庫倒個車嘛,為啥還被車庫桿子給架住了?!
像是忘拉手剎溜坡、行車中玩手機**切實其實就不克不及算事了。看完往後,真是又氣又想笑。
這不,在虎門百家市集臨近,昨天又呈現了一位神秘女司機
原本是一女司機駕駛雷克薩斯豪車,橫向垂直撞穿了路邊的玻璃防護欄,車頭懸空,還好路基卡住車底盤,否則直接就沖下底落車庫的進口過道了,於是,就大寫的難堪了。
為何女司機常常被黑?話不久不多說,看圖·····
剛取完車的姨媽,心田是瓦解的·····車都壞了,但**不克不及少····
這是要行刺親夫啊!
看累了吧,發個笑話,讓你開心放鬆一下
偏偏看上你
出地鐵口見一發傳單的漂亮mm,貌似在人群中尋找著什麼。經過她身邊的時候,mm眼睛一亮微笑著迅速遞給我一張。哥心裡那個陶醉:
為什麼那麼多人不發,偏偏發給我?難道哥是那麼的吸引人,就像黑夜裡的螢火蟲,那麼的顯眼?低頭一看傳單:
特麼!整容廣告……
住宅類別怎樣分類?按級別、按建築物層數分、按樓型分又怎樣分?
21樓:暴走少女
一、按功能分:
1、居住建築
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築
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
3、工業建築
工業建築主要是指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各類建築,如生產車間、輔助車間、動力用房、倉儲建築等。
4、農業建築
農業建築主要是指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如溫室、畜禽飼養場、糧食與飼料加工站、農機修理站等。
二、按樓型分:
1、低層建築 指1~2層建築。
2、多層建築 指3~6層建築。
3、高層建築指超過一定高度和層數的多層建築。世界上對高層建築的界定,各國規定有差異。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規定,民用建築按層數或高度的分類是按照《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1999)、《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1995)為依據來劃分的。
簡單說,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築,以及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築均為高層建築。根據2023年國際高層建築會議達成的共識,確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築物為超高層建築。
三、按規模分:
1、大量性建築
大量性建築主要是指量大面廣、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那些建築,如住宅、學校、商店、醫院、中小型辦公樓等。
2、大型性建築
大型性建築主要是指建築規模大、耗資多、影響較大的建築,與大量性建築相比,其修建數量有限,但這些建築在乙個國家或乙個地區具有代表性,對城市的面貌影響很大,如大型火車站、航空站、大型體育館、博物館、大會堂等。
四、按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五、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六、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七、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複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八、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除了住宅小區的物業,還有什麼型別的物業呀?
一般物業分為居住物業,商業物業,還有其他型別物業 比如學校,科技館,展覽館等等 如果商品房是居住型別的,還是屬於居住物業的範疇的。一般用的物業服務合同應該是建設部的規範版本的。業主買房之前已經確定物業公司了,因為商品房預售條件之一就是已經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這就意味著業主要接受開發商選聘的物業服務企...
住宅小區裡的物業管理用房的面積如何確定
金果 根據 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標準 第三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總建築面積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標準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三萬平方以下的物業專案,物業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不得少於一百二十平方米。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
住宅小區,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學校,物業管理的特點是什麼
物業分為 商業 居住性 工業 寫字樓和其他物業。居住 已居住為主,其他裝置設施齊全 人口密度高,結構複雜商業 建築空間大,裝飾在設計新穎 別緻,有特設 設施齊全 客流量大寫字樓 建築規模,結構和人員集中 建築檔次高,裝置先進 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使用時間集中,人員流動性大 功能齊全,設施配套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