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宇衛
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就會分開,談戀愛又不是一個人的事。
2樓:來自蓮溪寺有衝勁的榆葉梅
絕情分手的女人是好人,無論她怎麼想怎麼說,她決定和你分手而且做到絕情分手,那是為你好。你不要把一個離開你的女人的習慣和行為當做放不下的藉口,那樣對自己沒幫助。人,活在世界中,別活在回憶和無聊的幻想中。
她不想讓你知道她在哪,就算你知道了,又能如何?她每天看你空間,無論是應為什麼,結果都沒有改變麼。放下那些曲折的思想和回憶,理智的思考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
她離開你一個月了,不想讓你找到她,不論怎麼樣,她和你絕情的分手了。就這麼簡單,你知道她在哪又如何...你知道她每天看你空間是為什麼又如何...
有這時間,不如調理情緒,放下那些對你來說已經過去了,沒用了,的東西,吸取這段戀愛的經驗,重整旗鼓才是正事。
3樓:白雲飄過黃河灘
戀愛中的任何一個放棄了,這關係也就結束了!
4樓:我想不出什
只要一個不願意走下去,必然會散開。應該說只要男的放手,什麼愛都會瞬間消失的。因此,你要是不想談了,就放手,放手的東西,必然隨波逐流走了,它從**來,回**去了。
男女朋友交往中如果男方給女方錢,分手後要回來,女方不給,這種做法合法嗎?
5樓:一個白日夢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給錢是有條件的,例如投資給女方做生意,並且留有憑證,例如簽訂了合約,,那麼可以把錢要回來,在法律上是支援的;
2.如果給錢是無具體條件,例如請客吃飯,購買商品,沒有留下具體憑證,沒有合約,那麼錢就不能要回來了..
有一個例子是一對男女商量要結婚,男方出錢買了很多家用電器(男方保留了購買憑證),並且都送到女方家,,但是後來女方反悔,不願結婚,,男方上訴到法院,判決女方把家用電器返還給男方..
6樓:依依兒
彩禮錢要給的,但是生活中的錢,男的好意思要麼?
7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可以收回看家錢嗎
8樓:永遠姚品
都給了還要什麼啊,又不是幾萬
9樓:綾崎妙麗
你的亞瑟王頭像能發給我麼
男女分手後男方怕見女方而且還聯絡什麼意思?
10樓:危葉孤吉
記住一句話,變心的女人是回不來的,就算被你感動有回到你身邊,總有一天她還會走的。既然她心有所屬,就讓她去飛吧。男人嘛,我曾經也跟你一樣,想不通,就去求她,別傻了孩子,沒用的,女人最不喜歡的就是這個了。
她喜不喜歡你只有你清楚,別當真,一個女人喜歡你,稍微試探下就知道了,沒必要自討沒趣。
11樓:
這要看是因為什麼分手,男方怕見女方,說明他對不起的可能性較大,而男方內心是不願分手的,他心裡還是有你的,如果你也還有他並且內心願意原諒他就和好吧,如果你不願和好,那就做為朋友相處也挺好。
12樓:摩豔苼
即然在一起不幸福,分手也無所謂呢!雖說怕見女方也各種原因聯絡也不奇怪的
13樓:
男方跟你分手,可能是後悔了,想跟你重新和好,不知道你怎麼考慮的,如果你還喜歡他,你就跟他和好吧
男女雙方交往期間男方送女方錢和手機,分手後男方要要回去.不還可以嗎
14樓:婚戀專家雅心
你好朋友!
1、贈與的財物,是可以不還的,除非你願意
2、這上升不到法律問題, 這是民事問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扔掉也不要給他,否則還有下一個人上當。
16樓:防彈背心灬
這男人真渣 交往的時候怎麼不說 逗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還!如果是他送你的!你就不還!如果是你找她要的你就得還!
18樓:小豬斑馬在**
我以前是還給對方了,因為顯得自己很高尚,哈哈
19樓:曹耀中
換不換是你的自由,可是你要是還想要最後一點尊嚴都不想要
20樓:鑫焰煙
不還他,這麼無聊的男人
21樓:
***,你們從來不站在男的角度上想想,都是一群賤人,
22樓:落花景
那男的也太小氣了,送出去的東西哪有收回去的道理,你就算不還他去告也沒用
23樓:匿名使用者
還吧!小心人家告訴去
24樓:鳳羽秦翎
叫你還你就還,佔那便宜幹嘛? 沒品
25樓:笑擁♀孤獨
除非那男的有問題,小氣,正常的誰還會算的那麼清。
26樓:匿名使用者
別要,面子不比這個重嗎
男女雙方!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那女方為了不讓父母為難!妥協和男方分手男方怎麼辦才好呢?
27樓:莉氣飄飄
男方好好表現,爭取讓女方家長同意,是最好的辦法了
28樓:無名字的小兵
找她父母表達自己的想法,同意就好,如果她父母還是不同意,那你還是放棄吧,免得女的難做
男女分手後,複合的機率大嗎?
29樓:有趣地心理學
哪怕沒戀愛過的人都知道,兩個人當初會分手,肯定是有原因的,快速複合之後,往往會有一到兩週的甜蜜期。
30樓:江然_錦
分手的人再複合的概率是83%,複合後再分手的概率是97%,然而分手理由還是跟第一次一樣,永遠不要重新愛上舊愛,感情這東西要不就天長地久,要不就趁早分開。
剛剛分開的時候是埋怨,時間久了就念著人家好了。其實就算複合了結局也會是一樣的,問題解決不掉,什麼都是假的。
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一個人,明知道你們不會有結果,明知道你們有一天會分離,但你還是想奮不顧身拉住他的手,陪他走完一段路。
對我來說,大部分時間我還是拎得清的。雖然敏感、矯情,但也知道到了這個年紀,感情就只能退居成為平淡生活的調味劑。世界上有趣的事那麼多,沒有人值得我困頓一生。
除了自身病患或親友離去的痛苦是真實的,其他的痛苦都是你自己的價值觀帶給你的。不要在人前哭,也不要在深夜做任何決定,矯情的話要儘量憋在心裡,天亮了你就會慶幸沒有說出口。人生啊,不就是難以捉摸嗎?
等腳已定型,心也定性的時候,再找一雙適合自己的鞋,鞋子不一定要別人看起來高大上,只需要在歷經風雨泥濘之後仍然不脫幫掉底便好。恰到好處的婚姻大抵如此。
全世界每天都有很多情侶分手,但最後能複合的幾乎是鳳毛麟角,複合了也不一定白頭到老。因為中國人特別愛面子,兔子不吃窩邊草,好馬不吃回頭草,等這些思想很容易讓他們放棄這一段關係。
又加上年輕人性格上特別容易極端化、情緒化,有時可能就因為一兩句話,就對對方惡語相加,放狠話或者摔門而去,不給對方一個臺階下,也不給自己留一條退路。
如果你真的想複合,那就得先搞清楚導致你們分手的主要矛盾點,如果這矛盾點對對方的傷害太大太多,也許很難複合,如果女生有更多的閱歷,看淡了這個矛盾,情侶分手後複合的機率會比較大。
人都是自私的,面對傷害往往難以釋懷,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有可能會複合,不要太著急,想清楚分手的原因,做好準備,這樣兩個人才能走得更遠,或者還能提高分手後複合的機率。
31樓:小可愛的豬
我覺得如果兩個人的感情非常深,兩個人分手以後複合的可能是非常大的,畢竟兩個人都是有感情的,放不下感情。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了這個問題,那說明:
1.你們分手後,你想做朋友相處?
2.你們分手後,他想做朋友相處?
3.你們分手後,你們二個都有想做朋友相處想法?(估計是你提分手,他提出做朋友的可能性更大,而你有點迷惘)
這個問題主要是看為什麼分手的,即使是做朋友相處,能做多久也是個問題。
如果是因為外界的原因,二人或是有一方會更想做朋友,以延續這段感情。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原因(有第三者,或是不再愛他),就不要再做朋友了。
但總的來說,不建議分手了還做朋友,因為那樣會牽扯不清,剪不斷理還亂。也是對以後感情的不負責任,會一直影響到以後的感情的。
不如就此結束,留得一輩子美好的回憶…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分手後做朋友,若干年後又複合了,而且感情更好,不過,你想想你們的實際情況,看哪一種處理會比較好。
建議分手了就不要做朋友~,但那很難做到!
一直以來,看著那麼多的戀人分分合合,不知道有多少,但是每當他們分手的時候,總是有一句話是一樣的:分手以後,我們依然是朋友。本來我也很覺得這樣很對,畢竟相愛一場,何必做的太絕,連朋友也沒得做呢?
可是最近我卻發現,原來一對戀人分手以後,還是不要做朋友的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是我在一篇文章得到的啟示。
文中提到兩人分手之後,對方如果過的比你好,你是不是會嫉妒呢?如果他帶著新歡在你面前,即使你表面滿不在乎,可是心裡卻是澀澀的,這是何苦呢?
換言之,如果對方過的沒有你好,你有時候就會同情心發作,到時候就會給對方伸出援助之手,也許到那個時候,你又會陷入感情的旋渦之中而不可自拔。
另一種最普遍的可能就是你們雙方都又有了各自的戀人,可是你們卻依然和對方做好朋友,這樣難免會造成雙方各自戀人的不滿,甚至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懷疑,然後又是一場不必要的吵架,到時候又不必要地走上了同一條道路。雖然也有的人不會這樣,可是這種例子畢竟很少。
其實我也不是提倡分手一定不能做朋友,可是這樣畢竟很難,至少能夠做到這一點的人真的很少。分手了以後,如果你對他餘情未了,看著他與他人恩恩**,你心裡是怎樣的感受,只有你自己清楚。
所以,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的人,還是不要做朋友的好。就像那篇文章所說,分手何必做朋友,否則,何言分手?
33樓:白色天空的灰色
我覺得這個機率還是挺大的,因為會有一方不捨得分手然後進行挽留,如果兩個人不是因為感情破裂而分手的話,還是可以重新在一起的。
34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而定,如果有孩子,複合的機率很大,沒有孩子機率很小.人生在世為了啥,還不是為了自己的孩子而努力
35樓:匿名使用者
有原因才會分手,就算能複合,也不可能回到當初,感情事確很難掌控,比競人無完人,事無百順,一但雙方有點風吹草動,會比第一次分得更快,即然成現實,個人看法儘量還是不復為好。在一切就應且行且珍惜,遇事三思而後行,少意氣用事為妙。
36樓:匿名使用者
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是一生幸福,
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
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荒唐,
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聲嘆息有人說過,人一生有遺憾才更完美,不知這是什麼理論,但我想,也許只有經歷遺憾的事才會讓你更珍惜你再次得到的所擁有的一切。
有等待的日子是美好的,但等待像夢一樣容易流失.沒有把握的事只能讓自己的決心去選擇.如果選擇走回原來的軌道,雖然平靜的生活會在起漣漪,但這樣就不會傷害到自己了。不會讓自己後悔一輩子.。還是那句話 想要得到就去努力的爭取.
37樓:匿名使用者
分都分了好回去有什麼意思啊、好馬不吃回頭草、
如果男女在交往期間男方給女方買了禮錢分手了要歸還男方麼?
38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什麼態度了,這個事情是怎麼辦都可以,最好還是還給他,都分了 ,就不必要虧欠什麼
39樓:蝶
如果還是個男人的話,就不可能還要什麼禮錢,那你付出的青春呢?如果找你要禮錢的話,那這樣的男的,你要慶幸離開得早!
40樓:愛笑向日葵
作為女孩子回答你的問題,是我,我肯定會還得,不希望分手後因為這些東西彼此糾纏,活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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