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榮兄
可以的。
但是需要注意後果:
根據現行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太和光禧
你可以將房產證辦成你自己乙個人的名字啊,但是如果不做財產公證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3樓:京房產顧問
不讓你老婆知道這個可以辦到,就用售樓小姐的辦法就可以。但是這房子哪怕就你乙個人的名字,但也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這房子也有你妻子的一半。
而且提供了假房產證,事發後你又觸犯了法律(不犯罪),很麻煩的。
如果可以,你可以用你父母的名義買房子。之後再繼承或過戶給你,只不過你要多交很多的稅費。
4樓:明月高樓
根據你講的情況,你們當地應當是限購的,因此才要提交結婚證之類的材料才能購房。如果是這樣,那麼你的情況是買不了房產的了,除非不放在你的名下。
沒有限購,就不必提交結婚證之類的東西的。有身份證和鈔票就可以購房了。
其他網友幫你分析了利弊,相信你會有判斷了。
5樓:
試試註冊一家公司,已公司名義購買
6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把結婚證偷出來。。
婚後辦理房產證可以只寫乙個人名字嗎
7樓:滇法網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乙個人的
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內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容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只要是屬於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望採納,謝謝
我和老公婚後買房,房產證能只寫我乙個人的名字嗎
9樓:墨汁諾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註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註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10樓:土流集團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公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11樓:
夫妻買房子可以只寫一方名字嗎?
婚後房產證如何改成配偶名字
12樓:匿名使用者
憑著你們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房產局交易中心辦理一張房產證共有權證。不用繳納任何稅費,只要交百元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理了。
13樓:飛鳥入昭陽
具體方法是去當地房屋不動產管理局,攜帶結婚證和房產證,進行新增房產由所有申請,一般3個工作日,就可以把配偶的名字添上去,給您提醒的是,只能新增,不能變更,換言之是你們倆人名字,而不能只變成你配偶的名字。
14樓:小葉律師
一、共同申請去房地局就可。二三
四、改完後,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給付你,就是共同所有。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做婚前公證 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要更名的話買賣更 贈與稅高 買賣有差額營業稅 可以諮詢二手房方面的 能有效避免
16樓:
最好不要改,你可以加她的名字,這樣費用會很低,若非要改她唯一名字,費用很高,但是算共同財產!
17樓:四川法律人
發生物權效力,也就是說房產證上登記誰的名字,那麼房屋的所有權就是誰的,
我已婚,買房辦房產證可不可以只寫我乙個人的名字
18樓:木訥哎
可以的 寫幾個人名字和結婚沒結婚沒關係的
19樓:夢中丨笑醒
可以,但是需要配偶的同意。
婚後老婆獨自買房,房產證能只寫老婆乙個人名字嗎?
20樓:居理買房網
結婚之後,買房相當於是以家庭的名義購買,正常來說房產證是需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但如果雙方協商清楚之後,也是接受以老婆的名義單獨上產證的,但是還會涉及到產權劃分的問題。首先尊從互相協商的原則,將協商結果在產證或者網簽合同上體現,網簽合同或者產證上均可直接標明份額。如果雙方未進行提前協商,一般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
1、女方單獨出資,以女方名義全款買房: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女方會占有100%的份額。
2、女方出首付的錢,以女方名義貸款,貸款全部女方還款(能提供出資證明):這種情況跟第一種類似,正常來說女方可以占有100%的份額。
3、女方出首付的錢,以女方名義貸款,雙方共同還款:這種情況一般首付部分的份額以及公升值部分,一般會劃分給女方;貸款部分的份額及增值部分會判定為共同共有。
4、女方出首付的錢,以女方名義貸款,貸款全部男方還款(能提供出資證明):這種情況一般首付部分的份額以及公升值部分,一般會劃分給女方;貸款部分的份額及增值部分會判定為男方所有。
5、女方上產證,但是全部出資為男方:按照正常來說應該是全屬於男方,但是男方不在產證,女方在產證,有可能會判斷為雙方共同共有。
總體來說,份額的劃分是很模糊的概念,夫妻雙方權益的劃分很難有明確的界定,以上建議也僅供參考,無法律效應。建議廣大買房群眾,提前協商好份額的劃分,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21樓:劉彤律師說法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乙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以後這套房子**必須要房產證戶口,遲早要南方知道,買家也不會買這種產權不明確的房子
23樓:我是牟麗
k可以啊 ,但是你老公會不會不悅,其實 你可以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啊,讓你老公去公證處把他的房子公證一半給你也行啊。不過呢?你寫乙個人的名字也是可以的,同樣去公證處公證就行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新法規是,可以的。只寫你乙個人的名字,房產權歸你獨有
2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老公自己買的房子而且沒有房貸,這房子的產權完全歸老公,婚後即使老婆自己出錢買房也算夫妻共有財產,除非買之前在公證處做乙個公證,證明房屋購買完全是老婆一人購買,老公放棄該房屋的共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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