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了第一名,第二名主動給錢讓放棄,這樣第一名收錢放棄了職位算不算犯法

時間 2021-05-02 09:25:19

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會,不是指定日期去面試嗎,到了那天,你帶上面試的東西(他不對限就去面試),到車站去,叫他把錢給你(現金),他買車票,你坐上去旅遊的車(他出錢,嘿嘿,去玩兩天),或者是給了錢,你把申請打上,一起去交上, 只要錢上沒有留下票根,銀行存根的,借條之類的就行了,跟誰都沒有關係,你來年再考,呵呵,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嘛,當公務員就要有手段嘛,用點心,嘿嘿,

給兄弟加點分吧,查了不少資料想出來的辦法哦,呵呵,好運, 咱們窮人永遠都比有錢人少點機會,是不是,你考第二名的話,啥機會都沒有,

如果他要是信你,直接給你錢,你又有信用不去面試,那就當我白說,當然我想出來的辦法不一定是最好的,就當拋磚引玉,你可以想想別的方法,目的,不出差子拿到錢(要先拿再辦事,而且要提前,不要到了輪到你面試了,錢還沒拿到),不給人留下口實.

加油,兄弟,

2樓:中公教育

如果私下處理的話,並不算違法,只不過不誠信。但是,如果讓公務員招考部門知道的話,會把你記入公務員誠信檔案,五年之內不能再報考公務員了。你畢竟努力才考上的,為什麼要退出呢?

還望三思。祝你工作順利!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違法,干擾考試公平進行。如果第一名沒考試,應該還有乙個進面試的名額。

4樓:文珈藍悅

不算。我收過一頓飯,主動放棄報到。第二名遞補。因為我有更好的選擇了。呵呵。不過哈,你得找個合適的理由。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樣的情況,低調、低調。原則上你們兩個這樣算違規的,如果給發現了估計兩個這輩子都考不成了

6樓:亞都環保科技

私下 沒事的 沒什麼後果 現在這樣的事多了 這次的給他了 自己有實力再考個國考 或是事業單位考試 一樣 不一定是損失 自己拿捏吧 還是 畢竟是自己的前途問題 只要選擇了 就已經訂了 想好吧

7樓:小手冰涼

不算,算自動棄權。這事沒人說就不算什麼。跟違法扯不上關係,最多不讓你參加公****

8樓:匿名使用者

犯什麼法,社會就這樣,誰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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