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闆做事不小心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該誰賠啊

時間 2021-06-06 13:08:52

1樓:情感專家木子***

當然是你賠償的,因為這是你做錯的事情,也不是老闆做錯的,要是老闆比較好就可能不要你賠償了,但你也一定要說清楚,把你的態度表明了,告訴他你是會賠償的,該多少就給人家多少錢,這也是你的擔當,也是你在工作中應該有的態度,這樣老闆在以後的工作中也會對你更好,有乙個更好的發展空間,有什麼好事也是會想著你,其實這並不是錢的事,就是乙個態度的問題,可能你及時說了,就沒事了,但你不賠償以後就會什麼事情都難辦,在公司你也待不好的,所以你要承擔責任,這樣就可以了。

2樓:

出現這種情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因為你是幫老闆做事,不小心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所以你和老闆是要共同承擔責任的。但是責任要分大小。你承擔主責,老闆承擔次要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哦,你幫你的老闆做事兒,不小心把別人的東西給弄壞了,我想這個問題的話應該還是由你來賠償的 你不管幫誰做事兒,然後是因為你的原因導致的這個東西的損壞,我想還是應該你來賠償吧 我因為是你的行為導致了這樣的乙個結果的發生,呃,退個起因是由於你結果也是你造成的,所以說跟恁老闆不發生什麼關係,這個賠償應該是由你來進行都要快為賠償的,我想說的是,所以說在日常生活中任何時候啊不要說是替老闆做事兒你就可以那什麼也不顧,或者貴重的物品要離他遠一點,不要跟他接觸 我要是損壞的話,那你的生活將受到乙個嚴重的影響

4樓:速凍小番茄

幫老闆做事嘛,你自己也有責任。認清責任劃分唄。你的責任大你就賠償。老闆也有責任就跟老闆說清楚。你想好好工作好好表現那你就多承擔責任。

反正你承擔責任了賠償了,老闆肯定是高興的。你要是覺得不公平那你就提出來。反正就是看你自己以後想不想還在你老闆那工作了。無所謂的話就公事公辦。

5樓:不要用二手情話弄髒我的耳朵

肯定是你陪呀,你不管幫誰做事,你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肯定是你陪呀,又不是你老闆弄壞的。

6樓:前玉瑾

不小心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理應賠償。誰弄壞的誰賠吧。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誰弄壞的誰賠償啊

別人的火災弄壞了我們的東西不想賠咋辦

8樓:匯法網

根據《中華bai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

du三十九條第

zhi一款:dao「火災撲滅後,公安消防機構專有權根據需要

屬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因此核定火災損失屬於公安消防機構的行政職權範圍,公安消防機構做出的火災原因認定書和核定火災損失的證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訴訟的前提條件。

因此應該要求消防部門核定火災損失,認定火災原因,向責任方索賠。

流程:發生火災後,首先應該由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和責任,然後再根據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對於賠償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通過委託物價部門進行估價的方式確定。

對於賠償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9樓:peopleking天枰

私下好好地溝通,態度和諧地談談關於賠償的問題,如果對方還是不妥協,可以去申訴

10樓:脆皮

和他認真談,實在不行就只能起訴他。

在工作當中不小心弄壞公司的東西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於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參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參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樓:上海笙銘律師

1、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

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2、依據: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3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人損壞公私財物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就你提出的問題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你損壞的物品是你的工作需要的嗎?如若不是,那你需要全額賠償。

如果是你的工作需要用到的物品的話,還分兩種情形:

a.因為你的操作失誤造成損壞,那你就有賠償責任。

b.因為意外造成的損失,你需要承擔的責任就很小。

上述涉及責任大小和賠償數額的比例,都需要和你的單位協商解決,假如你工作很認真負責,單位不會太為難你的。

希望這些可以幫到你。

14樓:福建劉律師

建議去勞動仲裁,無壞處。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損壞行為是你正常工作行為還是你非正常工作行為造成的。按

照你的說法你是沒留神損壞的肯定是要賠償一定損失的 公司讓你乙個人完全承擔是沒有依據的。但是!你如果打算仲裁來解決這件事或者就按照法律條文堅決不賠的話 你覺得你這份工作還能保住嗎?

自己選擇對你最有利的後果吧。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我先賠償了,事後老闆補償我應該收嘛?

16樓: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你賠償了,但是事後老闆補償你,你可以收下,因為這個老闆非常的有人性化,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收,打工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都應當由僱傭者承擔。

18樓:彌茂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你賠償了,但是事後老闆補償你,你當然應該收,這說明這個老闆非常用人性化。

員工不小心把老闆的東西弄壞該賠嗎?

19樓:包子

無論是損壞了誰的東西都應該是賠償的。主動賠償的本身就是在表示你能夠承擔起責任,乙個能夠承擔責任的員工老闆才會用你。損壞的要是非常貴重的東西,你可以與老闆協商在你每月的薪水中扣除一部分

20樓:laolian世界

應該賠償的!看平時你在老闆心中的地位。如果技術工作他離不開你!他不會叫你賠的!

幫親戚做事好嗎,幫親戚做事但是現在我不想做了,該怎麼說才好,我直接說做煩了這樣好嗎?

杜晨臨 我正在經歷你一樣的日子,真的很氣人,過年使盡一切手段把我叫來幫他,開始一兩天還好,後面就是杯具的發生,已經跟他打過兩次架了,都是被逼的,什麼都是按照他說的做,可是做出來的結果不是客戶要的,就說我沒按照他的意思做,有些時候要去搬貨,可是外面下著大雨,他也叫我去,可是有些時候我出去做事了,有件貨...

在抖音加了老闆,聊了會,他說讓我考慮幫不幫他,後來他發信

你說的 快點倒閉吧,我不想幹了 是說你的公司嗎?不管怎樣,你顯然是惹到老闆了,他認為你是說他的公司,所以放你假,其實是不讓你幹活刁難你 過幾天要還是這樣,建議你去找你老闆解釋一下吧 如果你當時說的不是那個意思,就去和老闆解釋誤會。如果你說的就是老闆的公司,那就道個歉看看老闆是不是記仇的人吧。話說回來...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我先賠償了,事後老闆補償我應該收嘛

來自龍山寺專心致志的蜘蛛俠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你賠償了,但是事後老闆補償你,你可以收下,因為這個老闆非常的有人性化,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可以收,打工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都應當由僱傭者承擔。 彌茂 幫老闆幹活弄壞東西你賠償了,但是事後老闆補償你,你當然應該收,這說明這個老闆非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