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是不適應新環境怎麼辦,上班2天想離職

時間 2022-03-17 15:50:07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年輕,就可以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浪費嗎?你不知道步入社會後現實與理想總是有差距的,另外你的家庭條件應該還算可以吧,所以總不肯吃些苦,也不肯受半點委屈,關鍵是你心裡總是在想「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在你的內心深處,根本就沒把工作當成事業,而是當作一種交易,總是計較得與失,這樣你永遠都不會滿足的。對於剛畢業的人來說,找工作關鍵看的不是薪水多少,不是條件有多好,最重要的是你能學到多少?

能積累多少經驗?有了這些資本才是你的最大的財富。因此你首先要調整心態,不能老用挑剔的眼光去看別人,跟新同事要熱情大方、謙虛謹慎,從你的說法來看應該是你的表現有問題,表露出對公司宿舍的不滿,很可能會招致室友的鄙視,我認為你應該放下姿態,從內心裡去熱愛公司,去愛你身邊的每乙個人。

不知我分析的對與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建議在入職前先了解一下公司的員工氛圍;二是可以從身邊的朋友了解合適的公司資訊。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得心態還沒適應工作 或者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

4樓:不曾忘記你的容顏

是心理狀態不好!這個不好調整,因為你的壓力太小,而且感覺你是哪種不怎麼愛來動地人。。。。。。。。。。。。。。。。。。。。。。。。。。。。。。。。。

5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問題目前無解,實在不行和男朋友同居吧。

不適應新工作環境,該辭職嗎?

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不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7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你怎麼從知名企業跳到這種管理混亂的創業型公司呢。你之前在大公司裡面的一切都井井有條,管理有序,現在突然從國.

軍正規部.隊跑到土八.路泥腿子組成的隊伍裡面,肯定不習慣啊。

雖然人人平等,但是崗位職責不同,還有需要有明確的分工,明確各人職責許可權範圍,有一定的劃分,不能亂來吧。領導就是領導,下屬就是下屬,人格平等,但基本的人倫禮儀還是必須的,如果不講究這些,管理必定陷於混亂之中,時間一長,相互之間就會生出各種矛盾。

不信你等著瞧,過段時間,這個公司就會內鬥的相當厲害。

雖然你很有能力、很有主見,但是你一定會受到排擠,有志難伸。

個人建議,不論如何,還是選擇一家正規的中大型企業會更合適。

8樓:

這就是社會工作經驗,什麼都體會了,才會有自己的選擇;

有這樣的經歷,反到不是什麼壞事情,人在天地之間混,變動最重要

萬般折磨,方可成功

9樓:

不建議現在辭職,很多人找不到比你現在好的待遇,跳槽不一定有合適的,跳槽頻繁也不好,

建議平時留意外面的招聘,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達到了,或還有哪些不足。我出去有競爭力嗎?就是說你工作一段時間,比剛畢業時增加了什麼技能或專長。從中找到提公升的方向。

你思考下每天做的工作,到另家公司是否還能用得上,如果用不上,就說明你做的事情僅限與這個公司範圍內有用。

要有自己的職業規劃,就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換更好的平台,什麼時候繼續鍛鍊自己。

10樓:江中一凡

哥們兒,跳槽之前你咋不先了解清楚呢?

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我勸你還是及早脫身吧。那些自詡前衛、沒有正規管理、也沒有規矩的公司,99.99%的都沒什麼前途的,除非這個公司真的是萬里挑一,但你相信你有這麼好運嗎?

再說了,幹著太不開心,給再多錢又如何呢,到時候不知道夠不夠醫藥費。

吸取經驗教訓吧。

我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猶豫!現在工作做的有點夠了,一直想辭職!但是又怕面臨新的工作,我適應新環境很慢

1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有猶豫,那就表明現環境還有可取之處的。我個人認為,如果沒有經濟壓力,可以辭職再慢慢找一直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為止,如果有經濟壓力,就好好在現公司做,等哪天真的超過你忍受極限了再辭職。

12樓:小樓來了

交保險啊。你都沒有找好新工作,辭什麼職啊。你以為你一辭職,就能立馬找到滿意的工作了嗎?換個工作環境,重新開始遠比你現在在這個崗位幹出業績難得多。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不要辭職吧,本來適應乙個新的環境就很慢,再說在原工作單位各方面都很熟悉包括環境和人脈積累,如果換乙個工作環境一切都得從頭再來,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就不要換工作。

14樓:曾經的你多麼

你說你自己復做,不管任何

制事情都非常猶豫,現在工作做的有點過了一點,一輯想要辭職,但是又怕面臨新的工作,你適應新環境很慢,你這板以前認識同事關係,你業績不是很好,應該去年11月的時候就交保險,但是你一起很矛盾,還想繼續,其實但是一些沒有交,我覺得有好好的工作,還是先做著吧,如果你能夠找到好新的工作,才去即時比較好。

15樓:楓林宛亭love勁

我覺bai得您的問題可能關鍵是您du現在的老闆是您zhi以前的同事,您業績一般,dao你怕專他不看重你甚至感覺他屬瞧不起你,您心理有種落差。但我覺得你應該把過去這種關係化不利為有利,不要自我敏感,今非昔比,只要你現在這份工作是你喜歡的,你就好好幹下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非抄常非常典型的選擇困難襲症狀(因為你害怕自bai己承擔選擇du之後造成的後果zhi)!所以說必須要找一dao個人(這個人可以是你的老公或者老婆(因為你沒說你是男是女),可以是你的爸爸媽媽……)來為你做決定!之後的結果如果不好,你就可以抱怨別人了!

哈哈哈!你應該是成年人了!為啥還不能自己承擔後果呢?????????????????

如果你離開這裡還能找到工作來養活自己和家庭,就果斷辭職!如果辭職了很難再找到工作,就堅持做下去啊!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我讓你堅持幹下去吧!或者讓你辭職找新的工作!結果不好你來埋怨我好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自己的工作一定要盡心盡力去做好,如果存在什麼不足和缺點應接受別人的批評和幫助,改正了就好。你如果不滿意現在的崗位決心離開應找到更合適的崗位可以申請離職轉崗。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猶豫!現在工作做的有點夠了,一直想辭職!但是又怕面臨新的工作回,我適應新答環境很慢,我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猶豫!

現在工作做的有點夠了,一直想辭職!但是又怕面臨新的工作,我適應新環境很慢。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猶豫是真的很不好,它會影響你的判斷。當你遇到這樣的事情後,要果斷做出決定並且勇敢的去面對,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面對未來只要努力用心,就不會畏懼困難。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性格其實很吃虧的,你這份工作做不好,你感覺你其他工作就能做好了嗎,而且你辭職以後還是得到乙個新的環境中去啊,自己給自己定個期限,先努力看看能行不,在做決定。

21樓:馬富豔

像你這種情況,只要他工資給你的,可以,你就在那裡幹。畢竟他是你的同事,他不會對你不好的。畢竟是同事之間都會有照顧的。你要是換了單位,別人不會像同事對你這麼好的,你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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