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吾知了
國標委暫不出台電動車管理新規範。針對國標體系存在的矛盾,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經與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達成一致,過渡期間暫不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範。
根據國家標準委官方**的公開資訊,8月14日,該委專門召開座談會,討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和《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兩項國家標準之間的關係,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自行車協會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了會議。
與會各方達成共識,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修訂不受限於《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定,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新標準出台後,國家標準委將及時梳理和調整相關國家標準,保持國家標準之間的一致性。
《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9月1日實施,新國標將時速超過20公里、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記者了解到,新國標並不會帶來電動車管理的新變化。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在緊張修訂,有望明年發布,在電動車新國標沒有出台前,相關部門暫不會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範。
2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尚未頒布任何對與電動汽車上路的明確規定。
交通法對電動車的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國標委暫不出台電動車管理新規範。針對國標體系存在的矛盾,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經與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達成一致,過渡期間暫不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範。 根據國家標準委官方**的公開資訊,8月14日,該委專門召開座談會,討論《電動...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電動車有什麼規定。
國家對於電動車的行駛有關規定有哪些?希望全面點的回答,有法律依據的。
新交通法對電動車發生事故怎麼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從2023年1月1日起國家實施了電動車國家新標準。標準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電單車或電動電單車,劃入機動車範疇」,與原有的電動自行車區分開來。
「超標車」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於其部分關鍵技術指標超出了電動自行車標準的規定,且動力效能明顯高於其他非機動車,在司法實踐中會被判定為機動車,從而使駕駛人在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後續賠償等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電動自行車的部分限制條件:
1、車速限制
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h,主要是考慮到如果車速過快,將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騎行人做出相應避險動作的時間很短,剎車距離也會相應變長,很容易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發生碰撞,有時甚至還會出現側滑摔倒等失控現象,造成了許多人身傷害事故。
因此,將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控制在合理範圍內,是確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2、尺寸重量限制
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前、後輪中心距不大於1.25m,車體寬度不大於0.45m,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於55kg。
主要是考慮近些年,部分「超標車」車體越來越長、越來越寬,重量越來越重,外觀和效能都逐漸摩托化,嚴重擠占了非機動車道的空間,這類超大車輛極易與其他非機動車以及行人發生碰撞。同時,如果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過重,碰撞時由於衝擊力較大,將給對方造成嚴重的傷害。
因此,為確保交通安全,必須對電動自行車長度、寬度以及整車重量加以限制。
3、腳踏功能
電動自行車從根本上說是帶有電動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徵,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
如果沒有腳踏騎行功能,電動自行車在產品形態、動力**、使用方式等方面就與電動輕便電單車不存在本質的區別,也就無法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此外,腳踏騎行功能還能夠讓消費者在車輛故障或電池乏電時繼續行駛,避免了長距離的推行,更加便利消費者使用。根據國際經驗看,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均只有具備腳踏騎行功能的電動兩輪車才能納入非機動車範疇。為此,新標準中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5樓:換個頭髮染色
電動車發生了事故,目前還是參照安全法規中關於非機動車的有關規定,進行比照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可以區分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同時,依據電動自行車的屬性不同,採用不同的歸責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責任劃分時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分別處理:
一是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根據上述規定,達到《電動電單車和電動輕便電單車通用技術標準》(gb/t24158-2009)技術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應當納入機動車的管理範圍,駕駛人應當持證駕駛,適用過錯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理。
因此,人民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時一般是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劃定的過錯大小劃分責任大小,依法確定雙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責任的比例。
二是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根據上述規定,沒有超過《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技術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適用無過錯原則,在交通事故當中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理。
湖南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辦法當中,對責任比例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該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四)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20%」。
在機動車一方負事故次要責任或無責任時,電動車駕駛人往往存在不按交通訊號通行、車速過快、隨意占用機動車道、隨意橫穿馬路、任意拐彎掉頭、醉酒駕駛等嚴重過錯行為,為體現法律的懲治、教育、指引等社會作用,在審判實踐中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的責任比例,譬如在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時,承擔20%-30%的責任比例,在機動車一方無責任時,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比例。
法律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第十九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09修正)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參考資料:石家莊仲裁委員會 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進行責任劃分?
交通法是哪年開始實施的,最新交通法規是從哪年開始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正是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決定 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分總則 車輛和駕駛人 道路通行條件 道路通行規定 交通事故處理 執法...
2023年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常見故障維修方法是什麼呢
單體欠壓簡單來說就是汽車動力電池內部分電芯因老化等問題而導致所在串欠壓,是當前最為常見動力電池故障。一般來說,如發現儀表顯示的最高 最低 單體電壓與單體電芯的電壓工作範圍 報警閾值 廠家規定欠壓標準不符,且車輛存在限速 無法行駛 行駛里程縮短等情況,即可判斷動力電池組出現了單體欠壓故障。在確定故障型...
電動汽車對環境汙染小的優點有哪些?
這是電動汽車最突出的優點。電動汽車使用過程中不會產生廢氣。與傳統汽車相比根本不存在大氣汙染問題。電動汽車在本質上是一種零排放汽車,一般無直接排放汙染物,間接有關的汙染物主要產生於發電和電池廢棄物。就發電來說,水力 原子能發電等均十分清潔,就是汙染嚴重的火力發電汙染的控制難度也大大低於燃油汽車,電廠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