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年之內不能違法。下面給你解釋一下:
一、到2023年4月份,你朋友緩刑已滿,已經不需要在執行一年牢獄。這次傷人,與上次判決無關。
二、你朋友這次傷人,是否構成傷害罪,需要再次走法律程式。
1、正當防衛。為何圍毆?被打者經常攜帶該刀?傷勢如何?如果當時被打者人身處危險之中,該行為應為正當防衛。當然要考慮以上幾個問題,還有一般鬥毆中無正當防衛概念。
2、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
(1)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你已經報警,避免不了走這個程式。公安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
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判你多少,你就得賠多少,三年以下徒刑。
(2)自訴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可以調解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估計你除了賠償醫藥費還得掏點錢,雙方協商,估計一兩萬吧。輕傷根據案情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
不知道你聽懂沒?請個律師吧,至少不會吃虧。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朋友構成正當防衛,則不屬於犯罪,如果不夠成,則要看受害者有沒有構成輕傷以上,要根據輕傷鑑定標準,不過看這敘述是輕傷以上了。賠償的話,要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不過醫療費,誤工費是肯定要賠的了。緩刑期自判決後一年,一年過後不再執行前罪刑期。
但是你朋友如果這次也被判有罪,因為在前罪被判的五年內,則要適用累犯原則,加重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害肯定是跑不了了。
被人打以後,我們拿菜刀砍傷了打人的一方。這樣怎麼處理呢
4樓:匿名使用者
拿菜刀砍人如果致人輕微傷,應當行政拘留並處罰款。如果致人輕傷以上,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種情況你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告訴警察,我拿菜刀沒想砍他們,是自衛用的,他們來打我時慌亂中砍到了人。
頂多過失。
樓上的沒學過法律別誤人子弟!
7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不用負責人。
中國某地的民風民俗資料
8樓:璐小兒
從"小年夜"到除夕
春節踏著農曆12月24日零時的鐘聲,走入桂林的城鄉。這天是桂林人的"小年夜",也就是"過小年"。過小年這天,人們宰狗、殺鴨,慶賀春節來臨。
這天的爆竹聲,帶著人們送灶王爺"上天言好事"的心願噼哩啪啦地炸響,聲傳高宇。人們認為灶神是一家之主,一家的善惡功過禍福都由它掌管,所以每年將盡,都要送灶神上天向玉帝奏明,為全家降福免災。祭灶的儀式多由家裡的長輩去辦,他們將糖果放在灶頭祭祀灶神,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下凡降吉祥"。
用糖果祭灶神,目的是讓糖"粘住"灶神的嘴巴,讓他甜甜的嘴巴盡說好話。除夕夜幕降臨後,再放爆竹接灶王爺下凡。這是桂林"過小年"的古俗,現在即便是鳴放鞭炮,也僅是古俗遺存的儀式罷了。
從臘月二十四到三十,人們忙著置辦年貨,打掃居室內外,以乾乾淨淨迎接新年。過節的傳統食品種類繁多,且寓有美好的願望:臘月二十九蒸年糕,年糕有甜、有成、有葷、有素,吃了年糕(高),新的一年生活、工作蒸蒸日上,步步高公升。
除夕的晚餐,人們喜歡闔家團聚,菜餚中必有"圓子"、"歡喜",取其團團圓圓,歡歡喜喜之意。這個夜晚,萬人空巷,都在家中守歲。守歲時,要把火盆的炭火燒得紅紅火火,以象徵生活歲歲興旺。
當零時一到,老老少少喜氣盈盈,以爆竹聲聲迎接新年。這喜炮聲不絕於耳,此起彼伏,直到更深夜靜,人們仍無睡意,爐火依然旺著,就是要去休息,也依然不會忘記把火盆的火偎好,留下火種,等明天一早燃上一盆好火。新年的火種猶如人的生命,它是新年財旺、家旺的好兆頭。
人們對火的感情如此深厚,或許是因為火給人類帶來了文明、帶來了溫暖吧。愛火就如同熱愛自己的生命,在新年尤其如此。
求幾則冷笑話
9樓:王石評
什麼地方的使用者
最喜歡關機?寧波
要盡量多的歇後語,名言警句.超過500句以上多加50
被人砍傷,應該如何處理 10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由公安機關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以上傷情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
而對於所發生的故意傷害刑事案件,應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調取、固定犯罪證據,在偵查終結後向檢察院移送起訴,再由檢察院在審查後向法院起訴;
最後由法院在審理後,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所造成的傷害程度、認罪悔罪態度惡劣等依法判處相應的刑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應該由公安機關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被人砍傷要及時報警 ,公安機關受理後經審查確定是否符合立案條件 ,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治安處罰;達到立案條件的依法進行偵查破案,懲治砍人者。具體程式如下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第一百七十四條 ,經過審查,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13樓:碗的世界
被人砍傷後,應該及時用淡鹽水先處理傷口,用酒精殺菌後,再塗一些消炎的藥和傷口癒合的藥,最後用紗布包好。在 這期間,不要碰水,這樣才能恢復的快。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在住院期間協調啦 這種事 託的曰久對你越不利 湯藥費絕不能少要 那樣對砍人的人起不了什麼作用滴 還會報復你 不好玩哦
找幾個他不認識的生面孔朋友過來陪你跟他談湯藥費的事 口氣要強硬點 一方面嚇嚇他 一方面還得狠敲他一筆 就算封一針200都是少算他的
他口氣不好你就說叫給公家處理 切記 你們談的時候你們領導越少越好 最好沒有 要不然 你不好弄的
15樓:風雨同豬羊
讓他賠錢咯。保護自己的話學點散打。
張某看見朋友李某在街上被人毆打,於是衝上去,掏出隨身攜帶彈簧刀捅傷正毆打李某的陳某,張某什麼罪
若搶劫犯沒有正在傷害你朋友的行為.則屬於防衛過當 求超級搞笑的笑話 1 我是有 身份的人,什麼是有身份的人呢?就是有身份證的人就是有身份的人 2 我雖然不是名人朋友們,但是像我們周邊這些國家,像馬來西亞 泰國 越南 新加坡,還有俄羅斯哈 我都沒去過 3 你瞅你長這麼難看,還出來溜達,在家呆著唄!就光...
法律諮詢,被人毆打併威脅應如何處理
鑫鑫家維人 報警。大哥的行為是私闖民宅 故意 已經觸犯了刑法。根據 憲法 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基於此,我國 刑法 規定了 非法...
被毆打了應該先住院還是傷情鑑定,被人打傷住院,傷情鑑定做出來前,民事賠償可以先進行嗎嗎?
呵呵呵呵 你這個是再簡單不過的故意傷人案!你爸就先住院吧!警察不會說過兩天就過兩天去的啊!不過也快了啊!你就等著吧!如果過一個星期沒有去的話你就應該去找了 而且要注意的是你在筆錄上簽字的話一定要看清筆錄上寫得和你說是不是一樣 不一樣的話一定不要籤!因為筆錄在訴訟中有很重要的位子!打官司全靠它了!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