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分居期間也一樣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我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
判決。所以,在法律上,是負有撫養義務的,就算是離婚,根據《婚姻法》42條也應當
給予適當幫助。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這也是法律人情味的體現。
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互有撫養義務,女方完全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必要的撫養費
夫妻分居未離婚期間能否主張撫養費
4樓:功高歌
離婚是否為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 問題:夫妻雙方因關係惡化而分居,一方撫養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對子女不管不問,子女可否請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研究組認為,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法律並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儘管夫妻雙方沒有離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撫養費。如果雙方最終離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問題做出處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並支付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當給付的子女撫養費。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採取分別財產制的,由於財產的個人所有性質,夫妻需以各自的財產履行自己撫養子女的義務。而在沒有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之間,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以自己的收入撫養子女可以視為另一方的共同撫養,這在夫妻關係正常的情況下的確如此。因此,有種觀點認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以自己的工資收入撫養子女,而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此可以認定另一方也履行了撫養義務,子女沒有理由起訴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但是,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財產實際上是處於分割狀態,夫妻各自控制和支配著自己使用的那部分財產,其財產狀態與夫妻分別財產制或離婚後各自的財產關係相似。如果機械地適用法律,勢必使一些當事人藉此逃避自己應盡的法定撫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強制性的,解除婚姻關係並不是父母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前提。
故法院應從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可以判決支援子女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兒女和父母分居真的好嗎,什麼是父母對子女真正的愛?
這得看你家庭情況啊,如果父母喜歡兒女陪伴在身邊的話,那肯定不好。如果父母在這方面不是很介意的話,那分開也無所謂,就平時多回去看看他們好了。我覺得挺好的,對誰都比較方便 小時候你想和你的父母分開住嗎?父母老了想和兒女分開住嗎?以你小時候的心理想一下變老的父母你。這個是看下年齡的,要是到了上小學的時候就...
夫妻長期分居,這段婚姻預示著會破滅嗎?
不一定啊,只要是兩個人不想要分手,那麼距離就不是問題。有的夫妻是這樣的,因為兩個人長期的處於分居的狀態,然後就好似兩個人陌生人一樣,各過各的,然後都不互相聯絡,或者說僅有的幾次聯絡也只是當成一種條例或者是工作,而不是當成溝通的橋梁,維護兩個人的感情。這樣兩個人勢必會越走越遠,關係也會越來越差,情感得...
沒離婚分居期間,一方有病,對方有義務拿扶養費嗎?
有義務。民法典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當然有義務支付扶養費。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的夫妻相互扶養義務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只要是雙方未離婚,即屬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