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點通會計網校
視同銷售,相當於銷售,只是沒有收費而已。贈送給客戶應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贈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增值稅規定了八種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乙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內部處置)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內部處置)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外部無償贈送)
雖然這八種行為都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但由於在銷售收入確認上的差異,導致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可以將其分為應稅銷售類和會計銷售類進行會計處理。
2樓:老金會計
呵呵購入禮品再送人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招待費46800元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46800
只要你不抵扣就行了,不必計算什麼收入
如果你抵扣了,做進項轉出
3樓:力量在心中
應該銷售收入40000 銷項稅額6800
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確定。組成計稅**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贈送外購禮品 視同銷售提增值稅 可否抵扣進項稅?
4樓:龍泉
1、贈送外購禮品,視同銷售提增值稅, 可抵扣進項稅。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乙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⑤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5樓:查素滕河
視同銷售,購進的貨物就可以抵扣,因為視同銷售必有銷項稅,所以,進項稅可以抵扣。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外贈送,屬於視同銷售,進項可抵扣。如果是贈送員工,則不視同銷售,同時進項稅不得抵扣。總結:只要是視同銷售,那麼進項稅肯定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