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車禍去世,母親悲傷過度相繼去世,這場官司怎麼打

時間 2021-06-10 01:40:28

1樓:

1、首先對你表示……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詞語,節哀順便。

2、你只能主張對方對你父親死亡的賠償責任,不能主張對你母親去世的賠償責任。

3、要看具體的責任劃分。

4、可以主張一次性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但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5、等候**審理吧……記住,如果對賠償不滿意,你可以上訴的,一定不要忘記這個權利。

2樓:雲來的方向

這個案件很複雜,不能光在網上問,還是花點兒錢請個律師吧,全程地給你法律的幫助,這樣才穩妥一些,不然你不懂法,弄不好就吃虧呢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一次性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但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在網上求助也沒有多大效果,建議你請律師吧,以爭取到理想的效果

既然請了律師就要相信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您母親去世了關於被扶養人的扶養費不予支援,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法通則》的規定:您可以向法庭申請作為原告出庭要求對方索賠。

縱橫法律網-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常連芝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車禍死亡賠償標準:各省市的車禍致死亡賠償標準不一樣的,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一個民事權利主體生命權的喪失(死亡)作出的賠償。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生命權則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因此,死亡賠償金實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為給付條件。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並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

我國的《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3月公佈施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上採納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性為精神損失。“繼承喪失說”認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餘命年歲內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給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體造成了應得財產的損失。因此,死亡賠償金應當是一種物質損失。

我國《國家賠償法》所確定的賠償的原則為受害人的物質損害的範圍,其將死亡賠償金也列入賠償的範圍之列,也就是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性質地位。

我父親因車禍去世,打官司獲得的賠償款都有誰有權利獲得。

7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需要明確一個問題:你父親的死亡賠償款,是在你父親去世後所得的,而遺產,是指公民生前取得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適用遺產繼承,但死亡賠償金中扣除特殊用途費用後的剩餘部分,只是可以參照遺產分割的方式由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割。

2、死亡賠償金中,有些費用是有特殊用途的,比如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從你家的情況看:

(1)喪葬費應支付給實際辦理喪事人的,如果是你和你哥合辦,應兩人均分。

(2)被扶養人:如果我也已經成年,你爺爺奶奶、母親都去世的,就不存在被扶養人;如果你未成年人,其中應有你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支付到你們週歲),這部分錢專屬於你,應先分出歸你。

(3)剩餘的部分:由你和你哥平分。

3、“因我父親的車禍打的官司,所得的賠償款是隻有我和我哥有權利均等擁有還是我哥的妻子和女兒也有份”:只是你和你哥有權參照遺產分割的方式平分,你哥的妻子和孩子沒有份兒。

附:相關依據《繼承法》 第十條第

一、二、三款: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因哥已結婚,所以應該可以說是父親當時還在扶養我。因此可以撇開贍養之類的什麼特殊情況不說。 那是不是就因為現在我沒結婚是一個人,我哥還有妻子和女兒,所以他能適當多分嗎?

”:(1)你如果是未成年人,當然是被扶養人,有權先分得死亡賠償金中專屬於你的被扶養人生活費;

(2)如果你已成年:喪葬了勞動能力且沒有經濟**的,才能算是被扶養人、有權先分被扶養人生活費;但如果你已經成年、只是沒有固定工作、未婚的,不能算是被扶養人。

(3)你哥不會比你分得多:他的妻子和女兒沒有份。你們哥倆的權利是平等的。

5、賠償金的分割最好是協商解決,與你哥協商不成時,可以請當地律師參與,也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解決。

8樓:簡簡單單

1、父親因車禍去世,打官司獲得的賠償款按《繼承法》規定中的合法繼承人都有權獲得的。雖然死亡賠償不屬於遺產,但在實務當中,都是參照〈繼承法〉規定分配的。

2、《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9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款除去撫養費、喪葬費以外,由近親屬分割,如配偶、子女、父母, 親近的人可多分些。

10樓:左輕一刀流

婚姻法規定,第一順序繼

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因此你父親的賠償款只有你和你哥哥有權利繼承,你哥哥的妻子和女兒在你哥哥健在的情況下是沒有權利繼承的(即使你哥哥不在了,你哥哥的女兒也是代位繼承屬於你哥哥的那一份)。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根據法定繼承,你和你哥哥各取得你父親遺產的一半。不過法律規定繼承時還要考慮被繼承人的特殊情況以及贍養情況,因此如果有未成年人、家庭非常困難的、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人,可以適當多分一點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父親的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參與法定繼承的分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現在只剩下你和你哥哥,應在你們之間平均分配。至於其他因素,都不納入分配遺產的考慮,即你哥哥的妻子女兒都不能得到。

12樓:緋色天空的葉子

這個是順位繼承的問題,你父親省錢沒有遺囑,所以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進行遺產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第十條的規定,繼承人包括: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這其中沒有包含子女的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但是在以下情況下遺產可以由子女的子女繼承,即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可以由配偶繼承的情況為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請注意,是喪偶的兒媳。但是你和你哥兩個人繼承遺產的時候,繼承份額不一定是一樣的,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大致就是這樣了,具體怎麼分兄弟兩個商量著做吧。 補充:你說的情況不算繼承法中規定的特殊情況,你們兩個都有勞動能力,所以生活困難你們仍然有能力來解決,所以不存在多或者少的問題,應當均分,這個沒有什麼可說的。

13樓:專業交通律師

按照你說的,你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你和你哥哥,所以全部賠償應有你們兩個均分。

父親因車禍去世一個多月了,我心裡無比難過,我該怎麼辦?

14樓:唐天睿龔鬆

其實。作為一個局外人,我們是不可能完全理解你內心的傷痛的。但是我們也經歷過這種事情,所以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些感觸的。

我們都不願意面對親人的離世,但是生離死別就是這麼殘酷,我們掌控不了,所以當你真的面對的時候你自己要學著堅強的面對。我一直都那麼相信一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離了誰就活不了的”,很傷人的一句話,但是本質就是這樣。所以,我希望你能儘快的從悲傷中走出來。

我們身邊每天都有悲劇上演,但是人還是要生活啊,你和你媽媽也要生活啊。你們不能一直沉浸在悲傷中,這樣傷痛會越來越深的,生活中不是只剩下黑暗的。光明和希望是要靠自己發現的。

你爸爸走了之後你媽媽就只是自己一人了,但是她還有你啊。媽媽很難過了,你要是再那麼難過,你媽媽的生活真的就沒有陽光了,為了你媽媽,為了你們家的以後你也要堅強起來。你要做一個勇敢的人,用自己生命的力量去化解生活中的遺憾和悲痛。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只有經歷的人才知道有多痛苦,可能很長時間都走不出陰影,只有靠時間來衝散。可能時常會想,我們一家這輩子都本本分分沒做過什麼壞事,為什麼老天要這麼對我們,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話,是佛教裡的,人生在這世是為了還上世欠下的債,如果還清了就走了,你要往好的方面想,父親走了是到另一個世界去過好日子了,再不用經歷這世間的苦痛,你們只是活在兩個世界裡,他肯定也希望你和媽媽能過的好,你要慢慢從悲傷中走出來,支撐起這個家,也要帶著爸爸的愛孝順媽媽,讓她能忘掉痛苦。其實我覺得多看看佛經也挺好的,有時候自己糾結的一些痛苦的事會慢慢驅散開,因為最近我媽媽也生病了我也很難受,所以就有這些感悟,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逝者已逝,還希望生者能夠堅強。

16樓:西瓜君

為了你的媽媽你也要好好的活下去。

你還年輕,未來還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現在的一切都是暫時的,要挺住,以後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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