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生命的畫卷
無所謂的,不告訴早晚他們也會知道的,告訴他們,他們也會理解的,喪偶再取是很正常的,也是為了給你乙個新的完整家庭。
2樓:八百里追胸
母親去世和父親結婚間隔的時間是多久呢。如果時間很短,那就等等再說,畢竟容易引起矛盾。如果已經很久了。找個老伴又不是壞事。沒必要隱瞞的
3樓:寵物醫師
你父親有這個權利,不要干涉爸爸的私生活,想念媽媽在心裡想就好了,不能讓爸爸後半生沒有人照顧
4樓:
你母親去世多久了,如果時間長了,你舅舅他們和你父親關係相處的好的話,這個可以告訴他們。再則說,如果你母親去世沒多久你父親又要結婚了。換做是我,我肯定不會說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他們商量一下,聆聽一下他們的想法,他們有時也可以給你很好的建議哈?
6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並邀請,來不來讓他們決定
7樓:匿名使用者
請他們來,應該告訴他們,
8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呀 早晚都會知道的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1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如何處理好婚後家庭關係?
12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出門多誇,讓對方願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其他問題可以看看婚姻守則。祝幸福!
copy我寫的婚姻守則:給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有的人與姻親處得比生親還親的。
一句話:學習做丈夫妻子、父母兒女、翁岳婿媳、兄弟姐妹。因為大家都沒有經驗。大家都需要學習。
如何幸福生活:當成一家人,大家一家親;索取不奉獻,至親也不親!【莫讓愛成為負擔】
夫妻父母子女如何做:親嚴姻慈。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嗎?寫出來簡單,真懂嗎?問問自己和父母。
我寫的婚姻守則:僅供參考
1、把公婆岳父母、丈夫妻子、女婿兒媳、對方的子女當自己家的人。
孝敬對方父母,想想對方父母養子女多年,今天給你做了丈夫媳婦,感恩的叫對方父母爸媽吧。真心心疼對方子女,想想婿媳在家都是寶貝,今天給你家做了婿媳,你們一家人不心疼難道讓別人心疼?
【想一想丈夫妻子都是相愛才結婚】丈夫或妻子是因為相愛才離開自己的家成立新家,要願意付出、多看優點、平等溝通、相互包容、相互激勵。
【想一想不論婚生、非婚生、收養、繼子女,都是夫妻雙方需要撫養的子女】對待子女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時激勵、鼓勵夢想。
【想一想不論親生、養、繼父母,都是養育自己、需要自己贍養的父母】對待父母也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當包容、適度孝敬。
2、生活中必然會發生矛盾,處理需要藝術
自己父母子女自己教自己吵,因為都是第一次做公婆岳父母和女婿兒媳。包括家中各種血親,盡量不要與姻親發生爭吵。與姻親的矛盾參照第3條。
3、夫妻有事,回自己屋爭論、定主意、定規矩。【如果愛,就會相互包容,容忍對方的錯誤,共同創造好生活】
兩個人、雙方家庭也可能出現矛盾,兩個人要統一意見,與家庭的矛盾參照第2條。
4、日常相處的藝術【把自己當家人】
叫對方父母、親戚都是咱爸媽、咱什麼;叫自己父母、親戚是我爸媽、我什麼不就更親了?也分得清楚了。
5、學會處事【逢年過節都應當去看望老人】
去自己家,不管誰買的東西,一定要說是自己不讓買,對方非讓買。這樣父母才覺得你找對了人。(不論誰的錢,都是你們倆的錢,乙份投入兩份收穫)
13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關係其實很好處,記住乙個你愛的是他,那麼他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心懷感恩之心去面對他父母給你培養了這麼優秀的老公,相信一定會處好,剛開始可能會有些磕磕絆絆,以寬廣的胸懷容納他們一定會處好
14樓:知識射獵者
學會讚美,保持距離有點神秘感
為對方著想,偶爾來點浪漫的氣氛
女方要對男方的父母主動友好,買點東西啊什麼的,主動勸老公多陪陪父母等等,就像女兒一樣
女方還要學會打扮自己,多多學習,如禮儀等讓自己美麗年輕最重要的,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要保持謙讓,尤其女人更應該壓事!
祝你:天天好心情,家庭和睦~\(≧▽≦)/~
15樓:匿名使用者
總的原則:少說話,少拿主意,多幹活,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相夫教子,尊重長輩;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16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乙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盡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7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乙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8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乙個戶口本裡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9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乙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0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1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家庭關係錯綜複雜怎麼辦?我都擔心以後結婚沒人接受我的家庭
22樓:木心之塵
你的家庭不是大問題,乙個男人接不接受你,重點是在於你本人怎樣,不在於你的家庭怎樣。
說實在的,你現在是有點杞人憂天了。擔心這個,為時尚早。好好生活吧,少年!
女方結婚後自己的父母算是家庭成員還是主要社會關係
23樓:動仗名義
看父母和你是否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可以算家庭成員。
如果你嫁出去後,跟婆家或丈夫一起生活,父母離得遠或者他們自己單獨生活,就要算主要社會關係。
結婚函調報告表中家庭主要成員過去和現在的職業政治態度相互關係如何怎麼填 10
2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就是父親(母親,或兄弟姐妹)的名字,職業就是某單位什麼職務,無工作也可以不寫或者寫無單位,政治態度就是是不是黨員,是就寫黨員,不是就不寫,相互關係就是父女,或父子之類的!
結婚後,家庭關係應該怎麼排序?
25樓:小林情感社
夫妻關係是乙個家庭的核心,是家庭和睦的基石。
母親去世了,父親找了個老伴。如果父親去世了。繼母能分到多少的
王元頁 1,父親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2,如果父親留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3,如果父親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法定第一順序繼承 父母 配偶 子女,繼母可以做為配偶繼承遺產 4,所有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遺產,也可以協商遺產分配的份額 你父親跟你母親的房子現在應該屬於你爸爸的...
母親去世4年,父親又找了個老伴,前段時間父親將他的房子過戶給我哥。父親和他的新老伴是否有永久居住權
律商財智 首先,你父親將房產過戶至你哥名下,屬於贈與,既然已經辦理過戶登記,則贈與成立,贈與在成立並且交付贈與物之後,不可撤銷,即非經你哥同意,你父親無權單方辦理房產過戶 其次,從物權的角度看,房產屬於不動產,以登記為生效要件,登記為你哥的名字,即為你哥個人財產 若無約定,你也不享有該房產權利 你父...
父親找了後老伴,住在了一起,如果父親去世後,有權讓她搬走嗎
小虎有話說 人走茶涼,世態炎涼。自己的父母需要別人照顧的時候就同意結婚,去世了就立馬要走人,為什麼不直接僱傭保姆?又怕保姆照顧不好吧。我的價值觀點是,許多事情別想別管,聰明的子女要咋樣才會讓老人幸福,不是房子,錢的問題,只希望老人老了別為難老人了,兩眼一閉,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你還能去幹什麼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