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看運氣了。老闆心好的話會的。。反之 一分錢都不給你也沒辦法。。。法院的話他拖得起,你拖不起
3樓:天天_北京
可以,且可以主張3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不按照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需按月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不按照規定發放的除了補發外,還要承擔相應懲罰
韓律師你好! 我們在服裝廠做了四個多月 沒有籤勞動合同 ,這裡很多廠都不籤的 ,現在提出辭職 5
4樓:大蟲律師
1、如果你是正式工,正常是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的;
2、不過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以這條為理由,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也是可以的,不過這樣的話老闆可能工資不會及時支付給你,會拖你的時間,可能要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