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袋虎資訊科技****
中國婚姻法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只有在配偶一方死亡的情況下,才能婚姻自然解體。一般分居滿2年,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可以作為一種判定依據。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沒有這個規定,兩年以後自動判決離婚的。
3樓:風塵世射手
沒有自動離婚 只有法院調解協議離婚 判決離婚
4樓:
既然你已經起訴,法院也不至於將你這離婚案拖兩年吧?三個月內為**審理。當然,第一次肯定不會給你判離(估計你拿不出強有力的證據)。
第一次判決書下達並生效後,時隔半年,你可再次起訴,以此類推,第三次起訴再為你判離的話,也需要兩年時長。
5樓:愛喝粥
沒有自動離婚,你規定的啊!
必須經過判決和裁決
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半年後會自動判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7樓:金色夢
按照法律規定分居兩年自動解除婚姻。如果真的著急可以再次起訴並補充共新的證據
離婚訴訟一定要分居兩年後嗎,我想起訴離婚,一定要分居兩年才行嗎
不是,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感情破裂經有關部門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有感情不和 配偶重婚等這些原因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離婚兩年多,財產可以重新分嗎,離婚兩年後還可以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起訴離婚是不是要先分居兩年才可以起訴
正商觀察者 首先,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也就是說,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單方面進行起訴,不要刻意製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