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包括合同一般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式。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人訂立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樓:
一、從你說的情況看,你父親和買方簽訂的合同比較簡陋,欠缺一些重要條款,比如違約責任就沒有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得明確具體,一旦出現糾紛,就有索賠的依據。同時房屋的具體坐落、面積都沒有明確。
二、最好請律師重新擬定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擬定規範完整的房屋買賣合同。
三、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委託**人代辦的,**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字;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準備好以上這些資料,雙方去當地司法局或者司法廳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就可以了。
3樓:戚廣利
簡單地寫了一份合同,約定分期付款,定期付給你父親多少錢這樣,然後雙方簽了字。這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這個合同公證與否都有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公證處給把一下關,一般不影響效力。
現在這個合同對你們有利,反正是對方給你們付款,等付完款,你們才同意房子過戶。如果不付全款,你們不同意過戶,你們沒有風險的。
4樓:青那
合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屋如果沒辦理過戶登記,你還是可以處分房產的,也可以籤個補充協議,買房款付清後辦理過戶登記。不放心就去做個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公正可以,但是建議您還是讓買方一次付清,例如讓買方用房子做抵押貸款,這樣可以完全支付購房款,以後也就是買家還銀行錢的事情了。還有即使請律師重新擬定合同,同樣建議去做個公正。
合同糾紛法律諮詢
6樓:
定金是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違約反還雙倍,你可以比較下,是索要雙倍多,還是反還定金+違約金多,二者擇一
7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和定金不是一個概念 而且二者之間也只能擇一適用 所以你所說的雙倍違約金應該是雙倍定金 而且在已約定並交付定金的情況下 如果對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質量等交貨 那麼就是違約。 如果合同有約定 你完全有權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但在法律實務中,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前提是解除合同。
根據《擔保法》第89條的規定和《擔保法解釋》第120條的規定,如果對方遲延履行債務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你才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當然如果在合同中就有明確約定,任何的違約行為都將雙倍返還定金的,那你現在就可以主張。建議你書面給對方一個履行期限,限期仍不履行的,你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此時你就有權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了。
8樓:房產糾紛網
如果出賣方構成根本違約,則守約方可以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現在雖然超過了合同的最後履行期限,但是尚未構成根本違約,守約方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由於遲延履行跟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諮詢律師,推薦四川胡云律師事務所,你可以上網查一下他們的**,該所金融**法律事務部就是專業做合同糾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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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辭 根據你的描述,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只約束雙方當事人,依照合同相對性原理,雖然是老闆造成你交付相對人的東西存在瑕疵,也就是你違約了,但依然要由你承擔違約責任,事後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分工的話可以向老闆追償。這屬於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